《台湾最高法院刑事裁判年鉴 2014》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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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张熙怀编著
  • 出 版 社: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出版年份:2016
  • ISBN:9789862557051
  • 页数:602 页
图书介绍:

刑事实体法篇 3

一、罪刑法定主义 3

二、法律之变更 4

三、属地主义 11

四、公务员 12

五、故意 26

六、过失 33

七、不作为犯 36

八、法律之不知 38

九、因果关系 40

十、加重结果犯 42

十一、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状态) 44

十二、原因自由行为 50

十三、未遂犯 56

十四、不能犯 56

十五、中止犯 58

十六、共同正犯 61

十七、帮助犯 80

十八、教唆犯 81

十九、营业犯 84

二十、接续犯 85

二十一、集合犯 87

二十二、累犯 94

二十三、犯罪竞合犯 95

二十四、吸收犯 98

二十五、数罪并罚 100

二十六、没收 103

二十七、自首 106

二十八、缓刑 111

二十九、假释 117

三十、保安处分 119

三十一、渎职罪 120

三十二、妨害公务 121

三十三、妨害投票 122

三十四、伪证 123

三十五、诬告 125

三十六、公共危险 127

三十七、伪造有价证券 133

三十八、伪造文书 133

三十九、妨害性自主 150

四十、妨害家庭 165

四十一、杀人 167

四十二、加工自杀 168

四十三、妨害自由 170

四十四、妨害名誉 170

四十五、妨害秘密 173

四十六、窃盗 175

四十七、抢夺 176

四十八、强盗 178

四十九、诈欺 182

五十、背信 183

五十一、妨害电脑使用 184

五十二、贪污治罪条例 185

五十三、政府采购法 240

五十四、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 244

五十五、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 247

五十六、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 252

五十七、毒品危害防制条例 263

五十八、药事法 283

五十九、医师法 287

六十、废弃物清理法 289

六十一、税捐稽徵法 292

六十二、证券交易法 293

六十三、银行法 298

六十四、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 316

六十五、商业会计法 317

六十六、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319

六十七、人口贩运防制法 321

六十八、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324

六十九、性骚扰防治法 326

七十、家庭暴力防治法 328

七十一、森林法 330

七十二、两公约 331

刑事程序法篇 339

一、管辖 339

二、相牵连案件 344

三、举证责任 346

四、法院职权调查证据 348

五、证据裁判主义 351

六、送达 352

七、审判期日录音 359

八、期间 362

九、律师协助权 363

十、私人自行取证 371

十一、证人拒绝证言权 375

十二、具结 378

十三、未经具结之证言 383

十四、证人之适格性 388

十五、权利事项告知 389

十六、罪嫌之辩明 392

十七、被告自白之任意性 393

十八、疲劳讯问 398

十九、补强证据 400

二十、警询笔录全程连续录音 408

二十一、海巡查缉权责界限 409

二十二、勘验 412

二十三、勘察 413

二十四、鉴定 414

二十五、身体采证权 424

二十六、测谎 427

二十七、监听 431

二十八、搜索 436

二十九、扣押 439

三十、任意提出 443

三十一、羁押 444

三十二、没入保证金 448

三十三、指认程序 451

三十四、钓鱼 454

三十五、传闻证据(刑事诉讼法第159条) 464

三十六、传闻证据(刑事诉讼法第159条之1) 466

三十七、传闻证据(刑事诉讼法第159条之2) 471

三十八、传闻证据(刑事诉讼法第159条之3) 472

三十九、传闻证据(刑事诉讼法第159条之4) 474

四十、传闻证据(刑事诉讼法第159条之5) 477

四十一、品格证据(习性推论之禁止) 482

四十二、再行起诉 484

四十三、起诉之程式 486

四十四、追加起诉 487

四十五、起诉对人的效力 490

四十六、起诉对事之效力 493

四十七、准备程序 500

四十八、调查证据之声请 503

四十九、对质诘问 504

五十、交互诘问 508

五十一、物证、书证之法定调查程序 514

五十二、权衡原则 519

五十三、审判期日被害人陈述意见机会 521

五十四、量刑 523

五十五、情可悯恕 529

五十六、适时行使异议权 530

五十七、被告科刑资料调查 533

五十八、科刑范围表示意见 534

五十九、被告最後陈述机会 537

六十、审判中撤回告诉 538

六十一、变更起诉法条 540

六十二、停止审判 542

六十三、更新审理 543

六十四、经验法则、论理法则 544

六十五、谕知管辖错误、免诉、不受理系不当之判决 549

六十六、上诉 553

六十七、上诉权人 554

六十八、上诉期间 555

六十九、具体上诉理由 557

七十、上诉范围 559

七十一、自诉 561

七十二、不利益变更禁止 563

七十三、一造缺席判决 568

七十四、协商程序 569

七十五、上诉第三审之限制 574

七十六、非常上诉 576

七十七、再审 583

七十八、执行 588

七十九、缓起诉 590

八十、境外取证 595

八十一、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596

八十二、组织犯罪防制条例 598

八十三、刑事妥速审判法 599

八十四、两公约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