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法治,有需求才有动力 1
一、法治构造 3
法治国家及其政治构造 3
转型期法治的中国式任务 24
法治发展的差异与中国式的进路 49
对极与逆差——关于中国法发展阶段上的特殊性 70
二、法治的需求与动力 77
法治的三种动力——以拆迁维权现象为考察对象 77
新权利是怎样诞生的 101
局部法治的地域性资源——转型期“先行法治化”现象解读 117
先发地区法治之路 127
论行业法 142
三、法治内在合理性 175
法治、合理性及其代价 175
法律父爱主义在中国的适用 190
儒家哪些传统有悖法治?——读昂格尔的Passion: An Essay on Personality序言 214
和昂格尔谈中国传统与现代法治 222
四、法治与公法秩序 237
宪制的共识与可能 237
宪法意识增长中的行宪任务 245
法治与宪治的新格局——纪念宪法实施30周年 253
论法律对行政的综合化控制——从传统法治理论到当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础 257
监督,能否与法治兼容——从法治立场来反思监督制度 284
五、法治的细节 313
法院不宜用司法独立来拒绝民意 313
新刑诉法的两把剑 317
查验身份证的警察权限度 320
“小司考”有大问题 326
公安部的黄灯亮时,法治的红灯也该亮了——对“闯黄灯”解释的解释 332
无因管理、“好撒玛利亚人法”和真假雷锋 335
当下司法与民意互动的八种情形 341
法治思维的“器”与治国理政的“道” 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