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社会整合及立法参与理念判准 1
一、立法参与的理论先题 1
二、一项简化的研究方法:以立法参与理念建构为中心 5
三、一条必要的研究径路:以社会整合为视角、以中西哲学会通为基础 9
四、本书的基本框架 14
五、主要概念说明 17
第一章 理念建构的缘起:实践困境与理论回应 32
第一节 转型社会立法参与的实践困境:描述与分析 32
一、立法实效困境:文本不能生成秩序 34
二、立法动力困境:体制内难以吸纳体制外 45
三、立法决策困境:权威无法通约理性 51
第二节 既有立法参与理论的整体回应:审思与批判 83
一、立法参与和社会契约论关系审思 84
二、经典社会契约论重述成就批判 89
三、我们需要一种崭新的立法参与理念 103
第二章 理念建构的基石:思维会通与价值融合 111
第一节 转型社会的基本情境:传统与现代的双重危机 113
一、中国社会整合传统的现实危机 114
二、西方智识传统的现代性危机 121
三、双重危机情境下的理念建构进路 123
第二节 中西思维方式的会通:返本与开新 125
一、中西思维方式之分际:因果与关联 127
二、中西智识传统之对照:假设与呈现 143
三、一种返本开新的会通方案:可能与策略 154
第三节 中西价值体系的融合:共生与和谐 171
一、“天人合一”思想的运作机理 172
二、共生和谐之“度”的融合功能 196
第四节 立法参与理念建构的方略与纲要 209
一、中国社会整合传统理念的失效原因 210
二、立法参与理念的建构方略:隆礼与重法 217
三、立法参与理念的建构纲要:调适与容纳 228
第三章 理念建构的轴心:自我意义重述 232
第一节 立法参与理念中的“自我”理解方式:比较与探察 233
一、西方“现代性”论说中的“自我”理解方式:“独立”的“权利”主体 234
二、中国智识传统中的“自我”理解方式:“独特”的“心—气”人格 241
第二节 以“权利”为基石的自由主义民主理论的普适困境 246
一、自由主义民主理论的文化哲学预设:“权利”优先于“善” 247
二、“权利”理论的普遍适用困境:自由主义中立性悖论 249
第三节 以“礼义”核心的社会整合观的改进限度 255
一、兼容改进之前提:自由与平等的初步建构 256
二、兼容改进之可能:个体自我的重新理解 263
三、三个未竟难题 276
第四节 自我意义的系统重述:双向均衡的完备性学说 278
一、自我意义重述的基础:“焦点(德)—场域(道)”的自我理解全息范式 279
二、自我意义重述的进程:从“顺应、参与的自我”、“公民德性”到民主的“自治原则” 289
第四章 理念建构的框架:权威结构重建 308
第一节 重塑以“自治”为核心的基础立法制度 309
一、划分个体“自我”的领域:双重民主化过程 309
二、确立“自治原则”的创制条件:顺应、参与的制度基础 313
三、完善“自治权体系”的法律框架:自治与控制的均衡 316
第二节 重造以“法治”为核心的权威创生系统 319
一、树立一种“新共和主义”的法治观:“法律共和国”理论 320
二、以“合法性续造机制”调适程序主义商谈民主模式之优势 324
三、以“日常公共决策”容纳自由主义契约民主模式之经验 329
第三节 社会整合之路:自我意义与权威结构的互动进程 336
结语:这种参与,如此立法 339
参考文献 347
后记 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