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写给高管的大数据基本介绍 3
1.1 大数据是什么 3
1.1.1 大数据的特点 5
1.1.2 量 5
1.1.3 物联网和数据量 7
1.1.4 种类 8
1.1.5 速度 8
1.1.6 验证 9
1.2 跨学科方式、新技术和投资 9
1.3 获取相关数据 11
1.4 大数据技术的基本原理 12
1.5 本章小结 14
第2章 信息安全与合规概述:见树不见林 17
2.1 引语 17
2.2 应该保护什么样的数据 20
2.3 保护为什么重要 22
2.4 对信息安全合规的常见误解 23
2.5 找到合规法律和规则的共同点 25
2.6 本章小结 27
第3章 供应商和商业伙伴关系中的信息安全 31
3.1 引语 31
3.2 本章概述 32
3.3 第一种工具:尽职调查问卷 33
3.4 第二种工具:关键性的合同保护措施 40
3.4.1 保证条款 41
3.4.2 明确的信息安全义务 41
3.4.3 免责条款 42
3.4.4 责任限制 42
3.4.5 保密条款 43
3.4.6 审计权 43
3.5 第三种工具:信息安全规定附件 44
3.6 本章小结 44
第4章 隐私与大数据 49
4.1 引语 49
4.2 隐私法律和规章以及影响大数据的原则 51
4.3 隐私合规的基础 52
4.4 告知 53
4.5 选择 54
4.6 访问权 57
4.7 《公平信用报告法案》 58
4.8 消费者报告 60
4.9 联邦交易委员会的审查加强 60
4.10 对企业的影响 62
4.11 用个人信息赚钱:你是数据代理商吗 63
4.12 联邦贸易委员会“拿回你的名字”行动 65
4.13 去身份识别 67
4.14 在线行为广告 68
4.15 大数据活动隐私合规的最佳做法 71
4.16 数据流映射图介绍 73
第5章 联邦和州数据保密法律及其对建立和使用健康信息数据库的影响 79
5.1 引语 79
5.2 本章概述 80
5.3 和数据的来源及类型有关的关键考虑因素 83
5.4 未经个人授权从涵盖实体收集PHI 84
5.4.1 分析涵盖实体的医疗保健方案 84
5.4.2 创造和使用经过去身份识别处理的数据 85
5.4.3 商业伙伴的PHI汇总和去身份识别策略 86
5.4.4 PHI的营销和售卖 87
5.4.5 创建研究数据库,用于将来的PHI研究 89
5.4.6 敏感信息 92
5.5 从个人渠道收集大数据 93
5.5.1 个人健康记录 93
5.5.2 移动技术和基于网络的应用程序 94
5.5.3 小结 96
5.6 约束进一步公开健康信息的州一级法律 96
5.6.1 州一级法律约束概况 96
5.6.2 基因数据:知情同意和数据所有权 101
5.7 本章小结 103
第6章 大数据与风险评估 107
6.1 引语 107
6.2 使用大数据的战略意图是什么 108
6.3 大数据的使用如何影响市场 111
6.4 使用大数据会造成损害或损失吗 115
6.5 使用大数据分析是否会影响健康问题 119
6.6 大数据对证据开示的影响 121
第7章 大数据授权 125
7.1 本章概述 125
7.2 根据知识产权法保护数据/数据库 127
7.2.1 版权 128
7.2.2 商业秘密 129
7.2.3 对大数据的合同保护 130
7.3 所有权 130
7.4 授权许可 134
7.5 匿名化 137
7.6 保密 140
7.7 数据库“加盐” 142
7.8 协议终止 143
7.9 费用/版税 144
7.9.1 盈利模式 144
7.9.2 价格保护 147
7.10 审计 147
7.11 保证 150
7.12 免责 153
7.13 责任范围 154
7.14 本章小结 155
第8章 《反垄断法》与大数据 159
8.1 引语 159
8.2 《反垄断法》概述 160
8.3 大数据与价格垄断 162
8.4 价格垄断风险 163
8.5 “兆示”风险 166
8.6 降低价格垄断和兆示风险的措施 169
8.7 信息共享风险 171
8.8 非价格竞争:数据保密和安全政策 176
8.9 价格歧视与《罗宾逊-帕特曼法》 177
8.10 本章小结 180
第9章 大数据对被保险人、保险范围和保险人的影响 185
9.1 引语 185
9.2 大数据的风险 186
9.3 传统保险对大数据带来的风险的承保范围可能存在显著差异 188
9.4 针对大数据构成的风险的网络责任保险 190
9.5 购买网络保险时需考虑的因素 193
9.6 网络责任保险的相关问题 195
9.7 保险人对大数据的使用 196
9.8 核保、折扣与《贸易行为法》 197
9.9 《隐私法》 200
9.10 访问个人信息 200
9.11 个人信息的更正 201
9.12 披露不利核保决定的依据 202
9.13 第三方数据与《隐私法》 204
9.14 《隐私条例》 205
9.15 本章小结 206
第10章 用大数据管理人力资源 209
10.1 引语 209
10.2 用大数据管理人 212
10.2.1 缺勤和调度 212
10.2.2 发现各种工作的成功指标 213
10.2.3 领导变革 214
10.2.4 管理员工的诈骗行为 215
10.3 规范大数据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 216
10.4 《民权法案》第七章的反歧视条款 216
10.5 《2007年遗传信息反歧视性法》 220
10.6 《国家劳动关系法》 222
10.7 《公平信用报告法》 224
10.8 州和地方法律 225
10.9 本章小结 225
第11章 大数据证据开示 229
11.1 引语 229
11.2 大数据——数据保存的大问题 230
11.3 大数据的保存 231
11.3.1 保存义务:一项历经考验的法律原则与大数据的结合 231
11.3.2 避免保存隐患 233
11.3.3 触发讼诉保全 239
11.3.4 大数据保存的触发 240
11.4 大型数据库证据开示 244
11.4.1 数据库差异 245
11.4.2 诉讼中的数据库 246
11.4.3 能合作就合作 247
11.4.4 拒绝无理要求 248
11.4.5 表述具体 248
11.4.6 尽早讨论数据库证据开示 249
11.5 大数据挖掘 250
11.5.1 推动CAR过程 250
11.5.2 收回 252
11.6 对CAR方式的司法认可 254
11.7 本章小结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