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3
第1章 解释和定义 7
1.1 定义 7
第2章 法律职业标准 13
2.1 适正性 13
第3章 与委托人关系 17
3.1 称职 17
定义 17
称职 19
3.2 服务质量 27
服务质量 27
有限范围聘请协议 31
诚实和坦率 33
语言权利 35
委托人是组织的情况 37
鼓励妥协或者和解 39
威胁性的刑事或者规制程序 39
诱导撤回刑事或者规制程序 41
委托人的不诚实、欺诈行为 45
委托人是组织时的不诚实和欺诈 47
能力减损的委托人 51
3.3 保密 55
秘密信息 55
使用秘密信息 61
进一步伤害/公共安全例外 63
3.4 冲突 71
避免利益冲突的职责 71
同意 79
短期简易法律服务 85
争端 89
保护委托人秘密信息情况下的同时性代理 91
联合聘请 93
反对前委托人 101
为借款人和贷款人代理 103
在律师事务所之间调动引起的利益冲突 107
律师事务所无资格代理 111
进行调动的律师无代理资格 117
律师对非律师员工克尽职守 119
与委托人进行商业交易 121
定义 121
与委托人的交易 123
从委托人那里借贷 127
向委托人提供借贷 131
律师担保 131
支付法律服务 133
馈赠和遗嘱文书 133
法院临时释放 135
3.5 保管委托人的财产 135
保管委托人的财产 135
就收到财产进行通知 137
标明委托人财产 137
结算和移交 139
3.6 律师费和垫付款 139
合理的律师费和垫付款 139
风险代理费和风险代理费协议 143
结算单 145
共同聘请 147
律师费分享和介绍费 147
跨行业律师事务所和跨司法辖区律师事务所的例外 149
支付资金和侵占资金 151
预付法律服务计划 153
3.7 退出代理 153
退出代理 153
任选性退出代理 157
不支付律师费 157
退出刑事程序 159
强制性退出代理 161
退出代理的方式 163
后续律师的职责 165
第4章 法律服务营销 169
4.1 法律服务的可得性 169
法律服务的可得性 169
限制 171
4.2 营销 173
就职业服务进行营销 173
律师费广告 175
4.3 就业务性质进行广告 175
第5章 与司法的关系 179
5.1 律师作为诉辩者 179
诉辩 179
归罪性物证 189
作为公诉人的职责 193
披露错误或者疏忽 195
礼貌 195
承诺 195
关于辩诉交易的协议 197
5.2 律师作为证人 199
提交证据 199
上诉 199
5.3 会见证人 201
会见证人 201
5.4 与作证证人进行交流 201
与作证证人进行交流 201
5.5 与陪审员关系 205
审判前交流 205
信息披露 205
审判中交流 207
5.6 律师与司法 209
鼓励尊重司法 209
寻求立法或者行政变革 211
法院设施的安全 213
5.7 律师与调解人 213
调解人的角色 213
第6章 与学生、雇员和其他人的关系 217
6.1 监督 217
需要进行直接监督 217
适用 219
委派 219
被暂停执业或者取消律师资格的律师 225
文件的电子登记 225
6.2 学生 227
招募和聘用程序 227
负责人的职责 227
实习学生的职责 229
6.3 骚扰和歧视 229
第7章 与律师协会和其他律师的关系 231
7.1 对律师协会和法律职业的总体责任 231
来自律师协会的交流 231
履行经济义务 231
举报不端行为的职责 233
鼓励委托人举报不诚实行为 235
7.2 对律师和其他人员的责任 237
礼貌和善意 237
交流 239
疏忽交流 247
承诺和信守条件 247
7.3 外部利益与法律执业活动 251
维护职业适正性和判断 251
7.4 担任公职的律师 255
行为标准 255
7.5 公开露面和公开陈述 255
与公众的交流 255
干预获得公平审判或者听证的权利 259
7.6 防止非法执业 261
防止非法执业 261
7.7 重新执业的退休法官 261
7.8 错误和疏漏 263
就错误或者疏漏告知委托人 263
就索赔进行通知 263
合作 265
回应委托人的索赔 265
重要译名对照表 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