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物权与依法治国 1
一、物权与物权法 1
二、物权与依法行政 6
三、物权与法治意识 9
第二章 物权法律原则 12
第一节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定的关系 12
第二节 物权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定的冲突与协调 14
第三节 物权公示原则 22
一、物权公示原则的含义 22
二、物权公示的对象是物权的变动还是变动的物权(物权归属) 24
三、物权公示的价值是保护“动的安全”还是保护“静的安全” 29
四、物权公示制度是否含有“定分止争”的功能 32
五、物权公示的效力究竟是什么 34
第四节 平等保护原则 37
一、平等保护原则的确立 37
二、我国私有财产保护与平等保护原则 41
第五节 不动产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区分原则 44
一、不动产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区分原则的含义 44
二、不动产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相混淆的危害性 45
三、不动产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区分原则的意义 47
第三章 不动产登记 48
一、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48
二、三种特殊的登记 51
三、登记错误的责任 57
四、不动产统一登记 60
第四章 善意取得 66
一、善意取得的含义及构成要件 66
二、善意取得制度能否适用于盗赃的善意占有 72
三、善意取得制度与公示公信原则的关系追问 78
四、如何协调善意取得制度与我国《合同法》第51条的关系 88
第五章 拾得遗失物 91
一、拾得遗失物的含义 91
二、拾得人必要费用偿还请求权的依据 92
三、遗失物拾得人报酬请求权问题 93
四、遗失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98
五、无人认领遗失物归属问题 100
第六章 先占 105
一、先占的含义及其构成要件 105
二、我国《物权法》没有规定先占制度的原因及其规定先占制度的必要性 108
三、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对先占制度的规定 111
四、对我国确立先占制度的立法建议 112
第七章 相邻关系 114
一、相邻关系的含义、种类和处理原则 114
二、私法和公法的相邻关系 126
三、相邻关系中约定的效力 131
四、我国《物权法》规定相邻关系的进步与不足 133
第八章 矿业权 142
一、矿业权的含义 143
二、矿业权的性质 150
三、矿业权保护制度 162
四、关于我国矿业权法律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174
第九章 农村土地问题 178
第一节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无法解决的现实问题 178
一、确权无法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原来就存在的侵权、流转难等问题 179
二、确权无法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主体实际上的缺位问题 182
三、确权无法解决农村家庭耕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问题 186
第二节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可行性研究 189
一、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含义 189
二、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现状 193
三、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可行性 196
四、建立健全相配套的各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202
第三节 宅基地使用权 203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含义 203
二、宅基地使用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 205
三、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观点和法律规定 210
四、小产权房的困境分析 213
五、“一户一宅”制度与现实中“一户多宅”的冲突与反思 215
第十章 抵押权 220
一、抵押权的含义 220
二、抵押权效力是否及于设定抵押权后新增从物 222
三、抵押权次序(顺位)及其处分 225
四、抵押人对抵押物的处分权和抵押权再设定权 234
五、抵押权与留置权冲突的协调 242
第十一章 动产质押监管 250
一、动产质权的含义 251
二、动产质押监管的含义 253
三、动产质押监管的取得方式 258
四、动产质押监管的法律效力 261
参考文献 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