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马克思法哲学理论本质上是法的形而上学批判理论 1
第一章 近代法哲学的历史发展及其本质 8
一、近代法哲学的兴起及其历史发展 8
二、近代法哲学的形而上学本质和二元论特征 48
三、近代法哲学的个人主义原则 55
第二章 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理论的形成与深化 65
一、作为批判形态的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目的 65
二、“苦恼的疑问”的产生与法的形而上学的一般哲学批判 67
三、市民社会的政治经济学解剖与法的形而上学批判的深化 93
第三章 社会存在理论的建立与现代权利神话学的末路 108
一、“感性的活动”或实践原则基础上的社会存在理论:马克思彻底颠覆法的形而上学基础的根据 108
二、马克思对法的现实基础的揭示 115
三、法没有自己的历史:马克思对法的历史起源和真实来历的揭示 123
四、法的形而上学的秘密之揭示与现代权利神话学的末路 131
第四章 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理论的两条原则界限 147
一、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理论与近代法哲学的原则界限 147
二、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理论与空想主义的原则界限 155
三、马克思对待现代权利的辩证法 167
第五章 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当代意义 175
一、马克思对于权利之于人类生活的意义的哲学阐释 175
二、当代西方的权利理论及其问题 181
三、当代境域中的马克思法哲学理论 200
四、马克思对现代权利本质的揭示及其实质自由观 211
五、资本的政治文明化与法治文明化趋势及其限度 223
六、马克思法哲学理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 236
主要参考文献 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