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申请日的重新确定 1
第一节 补交附图情形 3
1-1附图编号有误时补交实际缺少的附图 4
1-2因附图显示异常或不清晰而补交新附图 6
1-3在仅有“附图”字样的情形下补交附图 7
1-4存在同日申请情形时补交附图 8
第二节 邮戳日重新确认情形 10
1-5寄出申请文件的信封上邮戳不清晰或无邮戳 10
1-6寄出邮戳日明显有误 14
第二章 敏感案件的处理 17
第一节 特殊标志图案 20
2-1国旗及其图案 20
2-2国徽及其图案 22
2-3奥运标志 24
2-4人民币及其图案 26
2-5商标标识 28
第二节 健康与安全问题 30
2-6地沟油作为禽类饲料的原料 30
2-7不合法的防盗报警装置 32
第三节 涉嫌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 33
2-8贬低性的漫画头像 34
2-9涉及负面新闻的描述 36
2-10涉嫌侵犯患者隐私的描述 38
第三章 优先权的形式审查 42
第一节 要求优先权声明 43
3-1以其他证明文件的形式要求优先权 43
3-2要求同日申请的优先权 45
第二节 在先申请应当满足的条件 46
3-3在先申请已办理登记手续 46
第三节 特殊的本国优先权转让 49
3-4本国优先权的涉外转让 49
第四章 分案申请的核实 52
第一节 递交时机 54
4-1在复审请求恢复期内递交分案申请 54
第二节 申请人和发明人 57
4-2申请人仅转让分案申请权 58
4-3申请人或发明人使用曾用名 59
4-4分案申请的“发明人转让” 62
4-5原申请的申请人变更 63
4-6再次分案的申请人及发明人与原申请不一致 64
第三节 分案申请的优先权 66
4-7原申请享有优先权,分案申请未要求优先权 66
第五章 生物材料样品保藏信息的核实 69
第一节 是否需要提交保藏的判断 70
5-1 已公开的生物材料保藏信息 71
第二节 生物材料样品的保藏类型 73
5-2非专利程序的生物保藏 73
5-3保藏类型的确定 75
第三节 生物材料样品的分类命名 78
5-4分类命名的确定 79
第四节 生物材料样品的保藏日期 80
5-5保藏日期的确定 81
第五节 特殊专利申请的生物材料样品保藏 82
5-6分案申请的生物保藏 83
5-7涉及优先权的生物保藏 84
第六章 宽限期的认定 86
第一节 由中国政府主办或者经其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87
6-1 国际展览会及证明文件的认定 88
第二节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92
6-2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的判断 93
第三节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 96
6-3 “未经申请人同意”的认定 96
6-4泄露方式的认定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