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金融投资——业务与法律 3
引言——香港金融业近况 3
第1章 银行业务与法律 13
1.1银行业近期发展 14
1.2与银行有关的法律 19
1.3香港银行及有关法例发展简史 20
1.4银行业务三级制 24
1.5三类认可机构的发牌制度 25
1.6暂停或收回牌照 29
1.7设立分行及海外办事处的条件 30
1.8香港银行公会的权力及运作 33
1.9外汇基金及其管理 36
第2章 证券投资业务与法律 45
2.1证券业近期发展 46
2.2证券业及证券交易所的历史 46
2.3联合交易所的结构及功能 52
2.4上市公司的条件和方法 58
2.5上市公司申请程序 60
2.6《证券(公开权益)条例》 62
2.7需要透露的利益及比例 64
2.8公司董事及总裁的申报及其他法律责任 65
2.9公司调查 66
2.10买卖证券的一些法律禁制 67
2.11证券业的结算所 74
2.12联交所互保基金 77
2.13联交所赔偿基金 79
2.14《证券(内幕交易)条例》的作用 81
第3章 商品期货买卖业务与法律 91
3.1期货市场近期发展 92
3.2期货市场的历史背景 94
3.3商品及商品期货市场 100
3.4商品期货贸易的一些管制 103
3.5期交所牌照的发出及收回 105
附录:期交所之“风险管理系统” 108
第4章 杠杆式外汇买卖业务与法律 113
4.1外汇买卖业务近期发展 114
4.2杠杆式外汇买卖的定义 115
4.3牌照的申请 116
4.4外汇买卖商的责任 118
4.5“财政资源”规则 119
4.6违禁的买卖行为 120
第5章 基金投资业务与法律 123
5.1基金投资的近期发展 124
5.2基金投资有关法例 127
5.3行政安排及认可程序 128
5.4投资计划的结构及运作 131
5.5核心规定及受禁的投资 132
5.6额外规定——对香港以外的投资计划 133
第6章 保险业务与法律 135
6.1保险业近期发展 136
6.2保险合同的本质 139
6.3保险合同的诚信特性 140
6.4何谓保险利益 141
6.5香港主要的保险法例 143
6.6《保险公司条例》 144
6.7保险公司清盘 146
6.8保险业的赔偿保障 147
6.9保险法例的改革进展 150
第2部分 金融监管制度及法规 157
引言——金融监管的反思 157
第7章 金融管理局 161
7.1金融管理局的功能 162
7.2收回及暂停牌照的权力 166
7.3对三级认可机构的行政干预权 167
7.4对认可机构业务的知情权 168
7.5对认可机构的调查权 169
7.6对认可机构的人事干预权 170
7.7认可机构的谘询制度 171
第8章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175
8.1引言 176
8.2证监会的职能 178
8.3证监会的组织 179
8.4对注册的中间人的监管 182
8.5证监会的调查权 183
8.6证监会干预的权力 188
8.7对交易所及结算所的额外权力 189
8.8联交所的监察机制 193
8.9对两家交易所的停市权力 196
8.10对两家交易所的人事任免权 196
8.11制定规则的权力 196
8.12对杠杆式外汇买卖的监管 197
第9章 保险业监理处 201
9.1引言 202
9.2保险业监理处的法定地位 203
9.3保险业监理处的权力 203
9.4日常的监管 205
9.5对保险公司的授权制度 207
第10章 对各类中间人的监管 211
10.1引言 212
10.2证券业的中间人 212
10.3期货交易的中间人 219
10.4中间人的注册制度 220
10.5保险业中间人的自律制度 221
10.6保险代理的管理守则 223
10.7法律的改革建议 224
10.8适当人选的准则 225
10.9对杠杆式外汇买卖申请人的附加要求 229
第11章 政府的监管角色 233
11.1对银行的监管 234
11.2财政司对联交所及期交所公司监管权 236
11.3财政司对证监会的被谘询权 237
11.4总督对证监会的指示 237
11.5对保险业的监管 237
第12章 对投资者的保障 241
12.1引言 242
12.2对用不正当手段诱人投资的处分 242
12.3《人寿保险及集资退休金计划守则》 245
12.4与移民有关的《投资计划守则》 249
后记——最新的法律改变 255
相关的中英法律条例对照 257
参考书目 259
Codes and Non-Statutory Rules 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