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继承法总论 1
第一章 财产继承法概述 1
第一节 财产继承的概念 1
第二节 财产继承的种类 4
第三节 财产继承制度的由来及其历史发展 8
第四节 财产继承法的概念、体例、沿革及其制定过程 17
第五节 社会主义条件下财产继承存在的理由 21
第六节 财产继承制度的本质 24
第二章 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33
第一节 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33
第二节 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 36
第三节 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41
第四节 限定继承的原则 46
第五节 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遗产继承的原则 48
第六节 养老育幼、照顾病残者的原则 50
第三章 继承法律关系 53
第一节 继承法律关系的概念 53
第二节 继承法律关系的主体 54
第三节 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 57
第四节 继承法律关系的内容 62
第四章 遗产的范围 67
第一节 公民个人的财产所有权 67
第二节 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68
第三节 债权 74
第四节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75
第五节 遗体 78
第五章 继承能力和受遗赠能力 80
第一节 一切生存着的人都具有继承能力 80
第二节 胎儿具有继承能力 81
第三节 法人、国家的继承能力、受遗赠能力 84
第四节 受遗赠能力 86
第六章 继承权、受遗赠权、酌情分得遗产权 89
第一节 继承权、受遗赠权、酌情分得遗产权的概念 89
第二节 继承权、受遗赠权、酌情分得遗产权取得的根据 95
第三节 继承权、受遗赠权的丧失 104
第四节 继承权、受遗赠权、酌情分得遗产权的放弃 128
第五节 继承权、受遗赠权、酌情分得遗产权的保护 137
第二编 法定继承 155
第七章 法定继承概述 155
第一节 法定继承的概念 155
第二节 法定继承人 158
第八章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179
第一节 确定继承顺序的依据 179
第二节 我国法定的继承顺序 181
第三节 世界上各主要法系国家有关继承顺序的比较研究 186
第四节 亲等继承制与亲系继承制的比较研究 196
第五节 关于继承顺序的立法建议 198
第九章 法定继承人的应继份额 200
第一节 配偶的应继份 201
第二节 血亲属的应继份 210
第三节 取得平均份额的必备条件 218
第四节 世界各主要法系国家在应继份问题上的比较研究 220
第五节 伊斯兰教国家的财产继承 224
第十章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228
第一节 代位继承 228
第二节 转继承 240
第三编 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243
第十一章 遗嘱继承 243
第一节 遗嘱继承概述 243
第二节 遗嘱自由原则 246
第三节 遗嘱能力 259
第四节 遗嘱代书人、见证人的资格 266
第五节 遗嘱的方式 273
第六节 共同遗嘱 296
第七节 附负担的遗嘱 303
第八节 后位继承与补充继承 304
第九节 必要的遗产份额 310
第十节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 327
第十一节 遗嘱的法律效力 338
第十二节 遗嘱标的物所生权利的归属 348
第十三节 遗嘱的执行 351
第十二章 遗赠 362
第一节 遗赠的概念和特征 362
第二节 遗赠与生前赠与、死因赠与的区别 365
第三节 遗赠的种类及其比较研究 367
第四节 补充遗赠和后位遗赠 373
第五节 使用权、收益权的遗赠 374
第六节 遗赠的法律效力和遗赠物变更后所生权利的归属 375
第十三章 遗赠扶养协议 381
第一节 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和意义 381
第二节 遗赠扶养协议的由来 382
第三节 遗赠扶养协议的基本特征 384
第四节 我国继承法确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作用 387
第五节 遗赠扶养协议与外国继承契约的比较 389
第四编 遗产的处理 395
第十四章 遗产处理的一般规则 395
第一节 继承的开始 395
第二节 遗产从家庭共有财产中分离 403
第三节 共同继承 405
第四节 遗产的管理 409
第五节 遗产的接受和放弃 417
第六节 遗产债务的清偿 424
第十五章 遗产分割 441
第一节 遗产分割的原则 442
第二节 遗产分割的方式 447
第三节 遗产分割的时间 448
第四节 遗产分割的方法 451
第五节 遗产分割的溯及效力 455
第六节 遗产分割后各继承人相互之间的担保责任 456
第七节 遗产的分割是否应以清偿死者的债务为前提 460
第十六章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 463
第一节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概念 463
第二节 无人承认继承的概念和意义 465
第三节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处理的历史沿革 466
第四节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确定 468
第五节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管理 469
第六节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债务的清偿 471
第七节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最终归属 472
第十七章 有关遗产继承的特别规定 474
第一节 涉外继承法律关系的适用 474
第二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继承立法 484
第三节 继承法适用的时间效力 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