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3
第一章 苏俄刑事立法之任务 3
第二章 刑法之效力范围 3
第三章 苏俄刑事政策之一般原则 4
第四章 依照刑法对于犯罪者应行适用之社会保卫方法 11
第五章 司法改造性社会保卫方法之适用程序 27
第六章 缓刑 32
分则 37
第一章 国事罪 37
一、反革命罪 37
二、对苏联特别危险之妨害管理秩序罪 46
第二章 其他妨害管理秩序罪 55
第三章 职务(服务)上之罪 88
第四章 违反政教分离法规之罪 96
第五章 经济上之罪 97
第六章 杀人、伤害、妨害自由及侮辱人格之罪 104
第七章 关于财产之罪 115
第八章 妨害人民健康、社会安全及秩序之罪 125
第九章 军职上之罪 132
第十章 构成氏族旧习残馀之罪 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