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党史知识 1
一、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的国民党左派与民革的关系 1
二、国民党民主派促进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 4
三、民联的成立及其活动 8
四、民促的成立及其活动 10
五、旅美中国和平民主联盟的成立及其活动 12
六、民革的成立 12
七、民革积极响应中共“五一”号召,公开接受中共领导 16
八、解放战争时期,民革配合中共,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而努力奋斗 17
九、民革积极参加新政协筹备工作 20
十、新中国成立后,民革组织的统一与发展 22
十一、民革广东省委会和广州市委会成立的前前后后 25
十二、民革为完成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各项任务而贡献力量 33
十三、民革积极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服务,在曲折发展中经受考验 38
十四、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民革恢复组织活动,积极拨乱反正 45
十五、民革五大召开,决定实行工作重点转移 50
十六、民革全国工作会议和六大召开,完成工作重点转移 53
十七、积极响应《告台湾同胞书》,为祖国统一大业作贡献 58
十八、中共中央给民革“九大”的贺词对民革五十年历史的评价 63
十九、民革继承和发扬孙中山先生爱国、革命和不断进步精神 64
二十、民革历史上与香港的关系 66
第二章 党员知识 80
一、现阶段民革的性质 80
二、民革的政治准则 80
三、民革现阶段的政治纲领 83
四、新党章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民革的政治纲领 84
五、民革作为参政党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86
六、民革的基本职能 89
七、党员积极参与参政议政工作 90
八、民革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应做好几方面重点工作 90
九、民革自身建设的目标 91
十、民革自身建设的原则 92
十一、民革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 93
十二、“代表与反映党员及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与“维护党员合法权益”的各自含义 96
十三、民革遵守和维护宪法主要体现 96
十四、民革享有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 97
十五、民革章程中“层报中央”的含义 100
十六、民革党员应履行的义务及享有的权利 100
十七、民革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 101
十八、对于“三不党员”的处理 102
十九、党员异地迁移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程序 102
二十、民革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 103
二十一、民主集中制的实质 104
二十二、民革组织领导机关 104
二十三、民革组织工作机关 105
二十四、民革各级组织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间隔时间 105
二十五、民革发展党员的对象 106
二十六、民革全国、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 106
二十七、基层组织(支部、总支部)的重要功能体现 107
二十八、衡量各级领导干部德才兼备的标准 107
二十九、民革各级领导干部任职的期限 108
三十、民革中央委员会机关报 109
三十一、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 109
三十二、民主党派实行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渠道 111
三十三、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与中共基层组织的关系 112
三十四、民主党派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总原则 112
三十五、宪法对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出的规定 113
三十六、建国后中共中央与民主党派中央和无党派人士进行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 114
三十七、现阶段中共中央与民主党派中央和无党派人士进行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 116
三十八、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和确立 118
三十九、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特点和优点 120
四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122
四十一、2004年宪法修正案在爱国统一战线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意义 124
四十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25
四十三、政协的性质、主要职能及组成 127
四十四、人大议案与政协提案 128
四十五、发挥民主党派成员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作用 130
四十六、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发挥各自的整体作用 131
四十七、民主党派阅读文件、资料的规定 132
四十八、民主党派领导同志及机关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规定 133
四十九、海外统战工作对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意义 134
五十、“一国两制”的涵义、特征及意义 136
五十一、参政议政主要文体 143
附录 150
一、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 150
二、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章程 160
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174
四、为促进祖国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江泽民) 189
五、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关于参政议政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195
六、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和完善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实施办法 粤发[1995]13号 197
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联系的通知 202
八、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 204
九、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 210
十、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自身建设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 215
十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 227
十二、中央统战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宣传的意见 232
十三、广东民革五十年 240
十四、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何鲁丽) 292
十五、学习“三个代表”思想 做好参政议政工作(周天鸿) 301
十六、反分裂国家法 310
十七、中共中央统战部负责人就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答新华社记者问 313
十八、民革历次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代表会议简介 322
十九、民革历届中央主席简介 329
二十、民革历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和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名录 335
二十一、民革广东省委会往届主委简介 348
二十二、民革广东省委会第十届委员会主委、副主委、秘书长简介 352
二十三、八个民主党派简介表 358
二十四、民革中央工作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中央机关地址 360
二十五、民革省级组织领导名录、机关地址、联系电话 361
二十六、民革广东省委会驻会副主委、秘书长、部门负责人名录、联系电话 371
二十七、民革广东省委会各市委会领导名录、联系电话、机关地址 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