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第一编 租佃关系的成立 19
第一章 当事人 20
第一节 家 21
第二节 家“族” 22
第二章 事项 24
第一节 必要事项 25
第二节 非必要事项 51
第三章 不同形式的合意及其公示 53
第一节 合意的形式 53
第二节 公开的合意 59
第三节 口约合意及其公示 60
第四节 契约合意及其公示 63
小结 70
第二编 租佃关系的履行 72
第一章 给付义务 73
第一节 给付的标的物 73
第二节 给付时间 103
第三节 给付地点 108
第四节 给付方式 115
第二章 给付障碍 136
第一节 给付迟延 136
第二节 积极侵害性给付 140
第三节 给付不能 147
小结 152
第三编 租佃关系的变更 155
第一章 当事人的变更 156
第一节 业主转让租地 157
第二节 佃人转顶与转租 165
第三节 当事人死亡与分家 196
第二章 地租变更 199
第一节 地租变更的事由 199
第二节 地租变更的表现与后果 215
第三节 地租变更的方式与形式 230
小结 236
第四编 租佃关系的消灭 240
第一章 租佃关系消灭的事由 241
第一节 佃人欠租 241
第二节 佃人非法用益与处分 248
第三节 佃人违法失礼 251
第四节 无事由 252
第五节 当事人死亡 254
第六节 其他消灭事由 265
第二章 租佃关系消灭的后果 269
第一节 佃人的返还 270
第二节 业主的返还 276
第三章 租佃关系消灭的程序 285
第一节 消灭的方式 285
第二节 消灭的形式 287
第三节 消灭的时间 293
第四节 当事人返还义务的先后 298
小结 302
结论 306
参考文献 311
致谢 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