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专题 行政法院的独立性 1
一、引言 1
二、法院组织上的独立性 3
三、法官独立 4
四、我国建立独立行政法院的必要性 12
五、我国建设独立行政法院的体制可能性 17
六、结论与修法之后的展望 24
第二专题 受案范围 31
一、引言 31
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立法模式 33
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界定标准 39
四、排除范围的确定 54
五、结论 57
第三专题 行政诉讼类型制度的功能 61
一、问题的提出 61
二、可以拓展受案范围 62
三、有利于行政诉权的扩展 71
四、有利于行政诉讼结构与程序的完善 83
五、行政诉讼类型制度的功能 94
六、结论 104
第四专题 暂时权利保护制度 107
一、问题的提出 107
二、“停止执行”原则的适用范围 109
三、第80条确立“停止执行”原则的原因 113
四、“停止执行”原则的效力内容 117
五、对我国的参考意义 119
第五专题 判例在行政诉讼中的意义 122
一、问题的提出 122
二、判例法的形成——兼评梅利曼著《大陆法系》中的讹误 126
三、判例法的功能 132
四、判例法的渊源效力——规范效力抑或事实上的拘束力 142
五、法官造法的限制 150
六、结论 154
附录一 变迁中的德国行政诉讼制度 157
一、引言 157
二、简化程序的努力 158
三、欧盟法的影响 171
四、结论 176
附录二 行政法院法(VwGO) 177
第一章 法院组织 178
第二章 程序 196
第三章 法律救济与再审 227
第四章 费用与执行 240
第五章 终结与过渡规定 246
参考文献 251
致谢 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