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第一章 疑罪的概念 1
一、疑罪的概念争议 2
二、疑罪的实务语境 6
(一)事疑 7
(二)罪疑 14
(三)死刑适用标准疑 19
三、疑罪的概念界定 23
(一)“疑罪”之疑是“事疑”、“罪疑” 24
(二)“疑罪”之疑是“人疑”、“心疑” 30
(三)“疑罪”之疑是“审疑”、“裁疑” 32
(四)“疑罪”之疑是“诚疑”、“普疑” 33
第二章 疑罪的成因 36
一、刑事案件的复杂性 37
(一)事实发生的既往性 37
(二)行为实施的隐蔽性 37
(三)自然条件的制约性 38
(四)痕迹遗留的随案性 38
二、判定主体的局限性 39
(一)判定主体思维的非至上性 39
(二)判定主体能力的有限性 40
(三)判定主体个体的差异性 41
三、司法工作的失误性 42
(一)侦查阶段的工作失误导致疑罪 42
(二)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失误导致疑罪 43
(三)审判阶段的工作失误导致疑罪 43
四、客观方面的制约性 44
(一)诉讼时限的制约 44
(二)人证供给的制约 45
(三)程序规则的制约 46
(四)社会环境的制约 46
第三章 疑罪的分类 50
一、疑罪分类的争议 50
二、疑罪分类的构想 54
(一)事疑 54
(二)罪疑 55
(三)死刑适用标准疑 55
第四章 疑罪的判定 57
一、疑罪判定的基本理念 57
二、疑罪判定的具体方法 59
(一)“疑罪”之疑是否确实客观存在 59
(二)“疑罪”之疑是否属于合理怀疑 60
(三)“疑罪”之疑是否达到成立标准 62
(四)“疑罪”之疑是否存在合理答案 64
第五章 疑罪处理的历史沿革 70
一、我国疑罪处理的历史沿革 70
(一)我国古代的疑罪处理 72
(二)我国近代的疑罪处理 133
(三)我国现代的疑罪处理 140
二、国外疑罪处理的历史沿革 146
(一)国外古代的疑罪处理 147
(二)国外近现代的疑罪处理 179
第六章 我国应当确立的疑罪处理原则——“疑利被告” 191
一、“疑利被告”的确立理据 192
(一)证明责任 195
(二)价值选择 197
(三)人权保障 202
(四)刑法功能 203
二、“疑利被告”的适用范围 205
(一)“疑利被告”适用范围争议概况 206
(二)“疑利被告”适用范围应然界定 217
第七章 “疑利被告”原则的具体适用 234
一、定罪事实存疑时的“疑利被告”——一般情形“疑罪从无”,特殊情形“疑罪从轻” 234
(一)定罪事实疑一般情形的“疑利被告”——“疑罪从无” 235
(二)定罪事实疑特殊情形的“疑利被告”——“疑罪从轻” 236
二、量刑事实存疑时的“疑利被告”——“疑罪从轻” 238
三、违法阻却事由事实存疑时的“疑利被告”——涉及罪之成立时“疑罪从无”,涉及罪之成立后的罪、刑确定时“疑罪从轻” 240
四、程序事实存疑时的“疑利被告”——涉及罪之成立时“疑罪从无”,涉及罪之成立后的罪、刑确定时“疑罪从轻”,涉及程序的启动、运行、变更、中止、终结时作出有利被告的解释、认定和处理 242
五、“罪疑”(罪名、罪数、罪态、罪形疑)时的“疑利被告”——“疑罪从轻” 244
六、死刑适用标准存疑时的“疑利被告”——“留有余地” 247
第八章 疑罪错案防范 256
一、疑罪错案的成因 259
(一)理念错误 259
(二)人证虚假 266
(三)物证片断 270
(四)鉴定错误 271
(五)办案错误 273
(六)外界干预 275
二、疑罪错案的防范 277
(一)牢固树立正确理念 277
(二)正确确认证据能力 282
(三)严格遵守证据规则 284
(四)妥善解决证据矛盾 286
(五)不断完善防范机制 289
第九章 疑罪处理案例 292
一、事疑案例 292
(一)定罪事实疑案例 293
(二)量刑事实疑案例 329
(三)违法阻却事由事实疑案例 352
(四)程序事实疑案例 356
二、罪疑案例 360
(一)此罪与彼罪疑案例 360
(二)一罪与数罪疑案例 366
(三)犯罪之形态疑案例 370
(四)犯罪之形式疑案例 374
三、死刑适用标准疑案例 377
(一)因被害人尸体未找到而存疑的案例 377
(二)因适用推定而存疑的案例 385
(三)因证据瑕疵而存疑的案例 391
(四)因刑事责任能力难以确定而存疑的案例 421
(五)因刑事责任年龄难以确定而存疑的案例 425
(六)因刑事责任事实存疑而致案件存疑的案例 427
参考文献 430
后记 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