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第一章 民法之意义 1
第二章 民法之性质 3
第三章 民法之法源 5
第四章 民法之效力 9
第五章 民法之解释适用 13
第六章 民法上之权利义务 17
第一节 民法上之权利 17
第二节 民法上之义务 22
第七章 民法之制订及修正 25
本论 27
第一章 法例 27
第二章 人 31
第一节 自然人 31
第一项 自然人之权利能力 31
第二项 自然人之行为能力 37
第三项 人格之保护 44
第四项 住所 46
第二节 法人 53
第一项 总说 53
第二项 法人之设 55
第三项 法人之能力 60
第四项 法人之机关 62
第五项 法人之住所 68
第六项 法人之监督 69
第七项 法人之消灭 71
第八项 财团存续之维持 75
第九项 外国法人 76
第三章 物 81
第四章 法律行为 89
第一节 通则 89
第一项 总说 89
第二项 法律行为之标的 92
第三项 法律行为之方式 95
第二节 意思表示 98
第一项 总说 98
第二项 意思之欠缺 100
第三项 意思表示之不自由 103
第四项 意思表示之生效 106
第三节 条件及期限 110
第一项 条件 110
第二项 期限 114
第四节 代理 117
第一项 总说 117
第二项 有权代理 120
第三项 无权代理 125
第五节 无效及撤销 130
第一项 无效 130
第二项 撤销 132
第三项 效力未定 135
第五章 期日及期间 139
第六章 消灭时效 143
第一节 总说 143
第二节 消灭时效之期间 147
第三节 消灭时效之中断 150
第四节 消灭时效之不完成 154
第五节 消灭时效之效果 157
第七章 权利之行使 161
第一节 权利之行使之意义 161
第二节 行使权利之原则 162
第三节 自力救济 164
第一项 自卫行为 164
第二项 自助行为 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