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一、问题的提出 1
二、研究价值 3
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评析 6
四、本书的主要研究方法 21
第一章 风险社会对侵权法的挑战与制度回应 23
第一节 风险社会的基本理论 23
一、从工业文明到风险社会的变迁 23
二、风险社会的内涵与特征 28
三、中国现代社会转型期的风险特点 43
第二节 风险社会对侵权法的危机挑战与应对发展 47
一、风险社会对传统侵权法的危机与挑战 47
二、现代侵权法对风险社会的应对与发展 49
三、风险社会下侵权法归责原则的历史演进 53
第三节 危险责任制度对风险社会的回应 61
一、危险责任概念之厘定 62
二、国外危险责任制度的发展 76
三、我国危险责任制度的生成 79
第二章 风险社会下危险责任的地位提升与功能强化 86
第一节 风险社会提升了危险责任的法律地位 86
一、风险社会推动现代侵权法重心的转移 87
二、风险社会中危险责任法律地位的提升 91
三、我国现行侵权法中危险责任地位的提升 97
第二节 风险社会背景下危险责任功能的发挥与强化 101
一、达成行为自由与权益保护的平衡 101
二、充分发挥权利救济和填补损害功能 105
三、强化预防与遏制风险功能 107
第三章 危险归责正当性的多学科理论基础 110
第一节 危险责任植根的理论基础 110
一、危险责任的哲学基础 111
二、危险责任的社会学基础 117
三、危险责任的伦理学基础 121
四、危险责任的经济学基础 130
第二节 危险归责正当性的法理依据 136
一、危险制造理论 137
二、损益一致理论 139
三、危险控制理论 141
四、损失分担理论和长臂理论 142
五、社会安全利益理论 143
第四章 风险社会下危险责任构成与承担的新发展 147
第一节 风险社会下危险责任构成要件的新变化 147
一、以特定危险为归责基础 147
二、损害事实不以实际损失为限 153
三、以相当因果关系为判断依据 158
四、危险类型的复杂性决定了抗辩事由的多元化与法定性 165
第二节 风险社会下危险责任承担的新态势 169
一、危险责任主体的组织化与多元化 169
二、危险责任限额赔偿的合理性探讨 174
三、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引入与扩张适用 178
第五章 风险社会下危险责任的立法模式比较考察与选择 185
第一节 危险责任立法模式的比较考察 185
一、域外主要国家危险责任立法模式概述 186
二、危险责任立法模式比较分析 194
三、危险责任立法模式的发展趋势——一般条款+类型化 196
四、我国危险责任立法模式评析 199
第二节 风险社会下危险责任一般条款的价值功能 200
一、社会安全阀功能 201
二、确立危险责任请求权的基础 204
三、填补危险责任类型化的漏洞 205
四、强化社会的危险意识 206
第三节 危险责任类型化规范的理性选择 207
一、危险责任类型化的意义 207
二、危险责任类型化的标准和依据 210
三、危险责任的学理分类 213
四、我国《侵权责任法》中危险责任的具体适用类型 216
第六章 风险社会下危险责任制度的立法完善与外部协调 232
第一节 风险社会下我国危险责任制度的制度缺陷与现实困境 232
一、我国危险责任制度应对风险社会的制度缺陷 233
二、我国危险责任制度规制现代风险的现实困境 246
第二节 风险社会下我国危险责任制度的立法完善 250
一、在未来民法典中构建危险责任一般条款+类型化的立法模式 250
二、采用统一的危险责任概念,确定危险的标准或要素 253
三、厘清危险责任中的过错责任,赋予受害人归责原则适用选择权 255
四、适度扩张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强化危险责任预防功能 256
五、提升限额赔偿规范的立法层级,适度调整限额赔偿额度 258
第三节 我国危险损害赔偿多元化预防与救济机制互动与协调 259
一、我国危险损害多元化预防机制互动与协作 260
二、我国危险责任制度多元化救济机制的协调与互补 265
结论 273
一、风险社会提升与扩张了危险责任的法律地位与适用范围 274
二、风险社会强化了危险责任的预防功能与救济功能 275
三、危险归责有利于明确责任基础和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276
四、一般条款+类型化模式是危险责任应对风险社会的最佳模式 277
五、危险责任制度应加强内部的立法完善与外部的互动协调 278
参考文献 280
后记 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