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法 2010最新修订版》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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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戴炎辉,戴东雄,戴瑀如合著
  • 出 版 社:戴东雄
  • 出版年份:2010
  • ISBN:
  • 页数:552 页
图书介绍:

序论 1

第一章 亲属之共同生活 1

〔一〕保族生活与经济生活 1

〔二〕亲属共同生活团体与社会经济条件之关系 2

〔三〕身分法之指导原理 2

〔四〕亲属共同生活团体之型式 3

第二章 身分关系及身分行为之特质 4

〔五〕身分关系及身分行为之特质 4

〔六〕民法总则编与亲属编之关系 5

第三章 亲属法之立法与法源 10

〔七〕亲属法立法之社会背景 10

〔八〕亲属编之制定 12

〔九〕亲属编之修正 13

〔十〕亲属法之法源 23

本论 25

第一章 亲属 25

第一节 亲属之分类与范围 25

〔一一〕血缘观念之演变 25

〔一二〕我国亲属之沿革 25

〔一三〕我国民法上之亲属 26

〔一四〕亲属之范围 28

第二节 亲系、辈分及亲等 29

〔一五〕亲系 29

〔一六〕辈分 30

〔一七〕亲等概说 31

〔一八〕我国民法上之亲等 33

第三节 亲属关系之发生及消灭 35

〔一九〕亲属关系之发生 35

〔二○〕亲属关系之消灭 36

第四节 亲属关系之效果 38

〔二一〕狭义亲属关系之效果 38

〔二二〕广义亲属关系之效果 39

第二章 婚姻 41

第一节 婚姻制度 41

〔二三〕婚姻之原始型态 41

〔二四〕婚姻关系之形式 41

〔二五〕婚姻成立之形式 40

〔二六〕通婚之范围 44

〔二七〕婚姻后同居之处所 44

〔二八〕婚姻之目的 44

〔二九〕我国旧制之婚姻 45

〔三○〕我国民法上婚姻之定义 46

第二节 婚约 47

第一款 婚约之要件与内容 47

〔三一〕婚约之要件 47

〔三二〕婚约之内容 50

第二款 婚约之无效及撤销 51

〔三三〕不具备婚约要件之效力 51

〔三四〕婚约之无效 51

〔三五〕婚约之撤销 52

第三款 婚约之效力 53

〔三六〕身分上之效力 53

〔三七〕违背婚约之损害赔偿 54

第四款 婚约之解消 55

〔三八〕概说 55

〔三九〕婚约解除之原因 56

〔四○〕婚约解除与裁判离婚之比较 60

〔四一〕解除之方法 61

〔四二〕婚约解除之效力尤其损害赔偿 62

〔四三〕礼物之返还 65

第三节 婚姻 67

第一款 婚姻之要件 67

第一项 实质之要件 67

〔四四〕概说 67

〔四五〕私益要件之一:能力及意思之要件 67

〔四六〕私益要件之二:其他之要件 72

〔四七〕公益之要件 73

第二项 形式之要件 91

〔四八〕概说 91

〔四九〕我国婚姻法之沿革 92

〔五○〕形式要件之内容 94

第二款 不具备婚姻要件之效力 100

〔五一〕不完全婚姻 100

〔五二〕婚姻无效概说 102

〔五三〕无效之原因 103

〔五四〕无效婚姻之效力 104

〔五五〕事实上之夫妻关系 107

〔五六〕婚姻撤销概说 108

〔五七〕私益上之撤销 108

〔五八〕公益上之撤销 111

〔五九〕婚姻撤销之效力 113

〔六○〕损害赔偿及赡养费 115

〔六一〕婚姻无效及撤销之诉 116

第四节 婚姻之效力 119

第一款 概说 119

〔六二〕夫权主义与平等主义 119

〔六三〕婚姻之效力概说 121

第二款 身分上之效力 123

〔六四〕夫妻之称姓 123

〔六五〕贞操义务 125

〔六六〕夫妻之住所与同居之义务 125

第三款 财产上之效力 131

〔六七〕日常家务代理权 131

〔六七之一〕家庭生活费用及其负担方法 132

〔六八〕扶养义务 134

第五节 夫妻财产制 136

第一款 总说 136

〔六九〕夫妻财产制概说与溯源 136

〔七○〕各种夫妻财产制之内容 140

〔七一〕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 141

〔七二〕特有财产 146

第二款 夫妻财产制契约之订定 148

〔七三〕契约之当事人 148

〔七四〕契约之订立时期 151

〔七五〕契约之方式 153

〔七六〕契约之效力 155

〔七七〕契约之登记 160

第三款 夫妻财产制之类型 162

第一项 概说 162

〔七八〕夫妻财产制类型之特色 162

第二项 法定财产制 163

〔七九〕联合财产制之意义 163

〔八○〕联合财产之组成与所有权之归属 164

〔八一〕联合财产之管理、使用及收益权 170

〔八二〕联合财产之处分权 171

〔八三〕家庭生活费用之负担 172

〔八四〕债务之清偿责任与补偿请求权 172

〔八五〕联合财产制之消灭 174

〔八五之一〕司法院释字第620号解释有关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溯及之效力 181

〔八五之二〕民国91年新修正之法定财产制 185

第三项 共同财产制 198

〔八六〕共同财产制之意义 198

〔八七〕共同财产制之财团 199

〔八八〕共同财产之管理、使用、收益及处分权 201

〔八九〕清偿债务之责任与家庭生活费用之负担 203

〔九○〕夫妻之补偿请求权 205

〔九一〕共同财产制之消灭 205

〔九二〕劳力所得共同财产制 208

第四项 分别财产制 209

〔九三〕分别财产制之意义 209

〔九四〕分别财产制之内容 210

第六节 婚姻之解消 211

第一款 总说 211

〔九五〕婚姻解消之意义 211

〔九六〕婚姻解消之原因 212

第二款 配偶一方之死亡及死亡宣告 212

〔九七〕配偶一方之死亡 212

〔九八〕配偶一方之死亡宣告 213

第三款 离婚 215

第一项 概说 215

〔九九〕离婚法之沿革 215

〔一○○〕我国离婚法之沿革 216

第二项 两愿离婚 218

〔一○一〕承认两愿离婚之理由 218

〔一○二〕两愿离婚之要件 219

〔一○三〕事实上之离婚 224

〔一○四〕两愿离婚之无效及撤销 225

第三项 调解与和解离婚 227

〔一○四之一〕调解、和解离婚之立法 227

〔一○四之二〕调解、和解离婚之要件 229

〔一○四之三〕法院离婚调解之程序 231

〔一○四之四〕法院离婚之调解效力 232

〔一○四之五〕调解、和解离婚之优点、缺点 233

第四项 裁判离婚 235

第一目 总说 235

〔一○五〕承认裁判离婚之理由 235

〔一○六〕裁判离婚之意义 236

第二目 裁判离婚之原因 237

〔一○七〕概说 237

〔一○八〕重婚(民1052条一项一款) 240

〔一○九〕与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民1052条一项二款) 241

〔一一○〕虐待(民1052条一项三、四款) 243

〔一一一〕恶意之遗弃(民1052条一项五款) 247

〔一一二〕杀害之意图(民1052条一项六款) 249

〔一一三〕不治之恶疾(民1052条一项七款) 250

〔一一四〕重大不治之精神病(民1052条一项八款) 252

〔一一五〕三年以上生死不明(民1052条一项九款) 252

〔一一六〕处刑(民1052条一项十款) 253

〔一一七〕难以维持婚姻之其他重大事由(民1052条二项) 256

第三目 裁判离婚之诉 258

〔一一八〕概说 258

〔一一九〕诉讼当事人 258

〔一二○〕诉讼程序 259

〔一二一〕调解 260

第五项 离婚之效力 262

〔一二二〕概说 262

〔一二三〕身分上之效力 262

〔一二四〕亲权行使及监护概说 263

〔一二五〕离婚之亲权行使与子女监护之关系 264

〔一二五之一〕离婚后会面交往权之行使 274

〔一二六〕亲子间之扶养义务及继承关系 283

〔一二七〕夫妻财产关系终了 284

〔一二八〕离婚之损害赔偿 285

〔一二九〕离婚之赡养费 287

第四款 别居制度 290

〔一三○〕概说 290

〔一三一〕别居之原因 291

〔一三二〕别居之程序 293

〔一三三〕别居之效力 293

〔一三四〕别居之终了 299

第七节 妾与童养媳 299

第一款 妾 299

〔一三五〕夫妾关系之成立 299

〔一三六〕身分上之效力 300

〔一三七〕财产上之效力 302

〔一三八〕夫妾关系之终了 302

第二款 童养媳 304

〔一三九〕概说 304

〔一四○〕事实上之童养媳 305

第三章 亲子 307

第一节 总说 307

〔一四一〕亲子关系之沿革 307

〔一四二〕民法上亲子关系之种类 309

第二节 婚生子女之推定 310

〔一四三〕婚生推定之制度 310

〔一四四〕受胎期间之推定 310

〔一四五〕婚生之推定 312

〔一四六〕不受婚生推定之婚生子女 313

〔一四七〕婚生子女之否认 315

第三节 认领 322

第一款 任意认领 322

〔一四八〕非婚生子女问题 322

〔一四九〕认领之意义及方法 323

〔一五○〕认领人及被认领人 325

〔一五一〕认领之无效与认领之否认 326

〔一五二〕认领之撤销 328

第二款 强制认领 329

〔一五三〕强制认领之意义 329

〔一五四〕认领诉讼之当事人 330

〔一五五〕强制认领之原因 332

〔一五六〕认领请求限制之删除 334

〔一五七〕认领请求权之消灭及抛弃 335

第三款 认领之效力 336

〔一五八〕准婚生子女身分之取得 336

〔一五九〕认领之溯及效力 336

〔一六○〕溯及效力之限制 340

第四节 准正 341

〔一六一〕准正之意义 341

〔一六二〕准正之要件 341

〔一六三〕准正之效力 342

第五节 人工生殖子女 343

〔一六三之一〕人工生殖子女之法律地位 343

第六节 收养 354

第一款 总说 354

〔一六四〕收养制度之演进 354

〔一六五〕我国收养制度之沿革 363

〔一六六〕民法上收养子女之种类 366

第二款 收养之成立 367

第一项 收养之要件 367

〔一六七〕实质之要件 367

〔一六八〕形式之要件 375

第二项 收养之无效及撤销 378

〔一六九〕概说 378

〔一七○〕收养之无效 379

〔一七一〕收养之撤销 381

第三款 收养之效力 383

〔一七二〕概说 383

〔一七三〕婚生子女身分之取得 385

〔一七三之一〕养子女之从姓 386

〔一七四〕亲属关系之发生 388

〔一七五〕禁婚亲之适用 391

第四款 收养关系之终止 397

〔一七六〕概说 397

〔一七七〕合意终止收养之要件 398

〔一七八〕合意终止收养之无效及撤销 404

〔一七九〕裁判终止收养之事由 405

〔一八○〕终止收养请求权之消灭 411

〔一八一〕收养终止之诉 411

〔一八二〕收养终止之效力 413

第七节 亲权 416

第一款 总说 416

〔一八三〕亲子关系与亲权 416

〔一八四〕子女之从姓 417

〔一八五〕为亲权人之资格与得行使亲权之父母 426

〔一八六〕服亲权之子女 428

〔一八七〕亲权行使之方法 428

第二款 亲权之内容 431

〔一八八〕概说 431

〔一八九〕保护及教养之权利义务 431

〔一九○〕子女应孝敬父母 433

〔一九一〕居住所指定权 433

〔一九二〕惩戒权 435

〔一九三〕身分行为之同意权及法定代理权 436

〔一九四〕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财产与非特有财产 436

〔一九五〕财产行为之法定代理权与同意权 439

〔一九六〕对特有财产之权限 441

第三款 亲权之停止 444

〔一九七〕亲权消灭之原因 444

〔一九八〕亲权行使之纠正及停止 445

第四章 监护 449

第一节 总说 449

〔一九九〕监护制度之沿革 449

〔一九九之一〕民国97年之监护新制 452

〔二○○〕民法上之监护机关 455

第二节 监护之开始 457

〔二○一〕未成年人财产上之监护 457

〔二○二〕成年人之监护 459

第三节 监护人之确定 462

〔二○三〕未成年人之监护人 462

〔二○四〕成年人之监护人与辅助人 467

第四节 监护人之缺格、辞职及撤退 470

〔二○五〕监护人之缺格 470

〔二○六〕监护人之辞职 472

〔二○七〕监护人之撤退 473

第五节 监护事务 476

〔二○八〕概说 476

〔二○九〕身分上之监护 477

〔二一○〕未成年人财产上之监护 478

〔二一○之一〕成年人财产上之监护 486

〔二一一〕监护人之报酬 487

〔二一二〕祖父母、父母为监护人时之特例 488

第六节 监护之终了 490

〔二一三〕监护终了之原因 490

〔二一四〕监护终了后监护人之义务 491

〔二一四之一〕我国成年监护制度与德国成年辅助制度之评析 492

第五章 扶养 497

第一节 总说 497

〔二一五〕扶养之意义 497

〔二一六〕我国扶养制度之沿革 498

〔二一七〕生活保持义务与生活扶助义务 499

〔二一八〕扶养义务人 500

〔二一九〕扶养权利人 502

〔二二○〕配偶间之扶养义务及其顺序 504

第二节 扶养义务之发生、变更及消灭 508

〔二二一〕扶养义务之发生 508

〔二二二〕扶养义务及权利之性质 510

〔二二三〕扶养之程度 511

〔二二四〕扶养之方法 512

〔二二五〕扶养之变更 512

〔二二六〕对未成年子女之扶养义务与离婚子女之亲权行使 513

〔二二七〕扶养义务之消灭 515

第六章 家 516

第一节 家族制度 516

〔二二八〕家族制与个人制 516

〔二二九〕我国旧时之家族制 517

第二节 民法上之家 518

〔二三○〕家之意义 518

〔二三一〕民法上家属关系之效果 520

〔二三二〕家团 522

第三节 民法上之家产 524

〔二三三〕家与家产之关系 524

〔二三四〕民法上之家产 525

第四节 家长 528

〔二三五〕家长之确定 528

〔二三六〕家长之权利义务 529

第五节 家属 532

〔二三七〕家属身分之得丧概说 532

〔二三八〕家属身分之取得 533

〔二三九〕家属身分之丧失 535

〔二四○〕家属之权利义务 536

第七章 亲属会议 538

第一节 总说 538

〔二四一〕外国亲属会议制之沿革 538

〔二四二〕我国亲属会议制之沿革 539

〔二四三〕民法上亲属会议之特色 541

〔二四四〕亲属会议之团体性 541

第二节 亲属会议之组织 542

〔二四五〕为亲属会议会员之义务 542

〔二四六〕亲属会议会员之缺格及撤退 543

〔二四七〕亲属会议之组成 544

〔二四八〕亲属会议之存续期间 545

第三节 亲属会议之权限及集会 546

〔二四九〕亲属会议之权限 546

〔二五○〕亲属会议之召集权人 547

〔二五一〕召集之程序 548

〔二五二〕开会及决议 549

第四节 决议不服之诉 550

〔二五三〕概说 550

〔二五四〕决议无效之诉 550

〔二五五〕决议撤销之诉 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