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UME Ⅰ(上册) 1
自序 1
PART Ⅰ 基本六法 1
中华民国宪法 1
第一章 总纲 1
第二章 人民之权利义务 2
第三章 国民大会 5
第四章 总统 8
第五章 行政 12
第六章 立法 15
第七章 司法 18
第八章 考试 19
第九章 监察 21
第十章 中央与地方之权限 24
第十一章 地方制度 29
第一节 省 29
第二节 县 30
第十二章 选举罢免创制复决 32
第十三章 基本国策 33
第一节 国防 33
第二节 外交 33
第三节 国民经济 34
第四节 社会安全 36
第五节 教育文化 37
第六节 边疆地区 40
第十四章 宪法之施行及修改 43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 43
民法 第一编 总则 49
第一章 法例 49
第二章 人 50
第一节 自然人 50
第二节 法人 53
第一款 通则 53
第二款 社团 58
第三款 财团 63
第三章 物 65
第四章 法律行为 67
第一节 通则 67
第二节 行为能力 67
第三节 意思表示 70
第四节 条件及期限 73
第五节 代理 74
第六节 无效及撤销 76
第五章 期日及期间 77
第六章 消灭时效 79
第七章 权利之行使 85
民法总则施行法 87
民法 第二编 债 93
第一章 通则 93
第一节 债之发生 93
第一款 契约 93
第二款 代理权之授与 96
第三款 无因管理 97
第四款 不当得利 99
第五款 侵权行为 101
第二节 债之标的 106
第三节 债之效力 111
第一款 给付 111
第二款 迟延 113
第三款 保全 116
第四款 契约 117
第四节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123
第五节 债之移转 128
第六节 债之消灭 132
第一款 通则 132
第二款 清偿 132
第三款 提存 137
第四款 抵销 139
第五款 免除 140
第六款 混同 141
第二章 各种之债 141
第一节 买卖 141
第一款 通则 141
第二款 效力 142
第三款 买回 149
第四款 特种买卖 150
第二节 互易 153
第三节 交互计算 153
第四节 赠与 154
第五节 租赁 157
第六节 借贷 168
第一款 使用借贷 168
第二款 消费借贷 170
第七节 雇佣 173
第八节 承揽 175
第九节 出版 181
第十节 委任 185
第十一节 经理人及代办商 191
第十二节 居间 193
第十三节 行纪 196
第十四节 寄托 199
第十五节 仓库 205
第十六节 运送营业 207
第一款 通则 207
第二款 物品运送 207
第三款 旅客运送 214
第十七节 承揽运送 215
第十八节 合伙 217
第十九节 隐名合伙 224
第二十节 指示证券 226
第二十一节 无记名证券 228
第二十二节 终身定期金 231
第二十三节 和解 233
第二十四节 保证 234
民法债编施行法 238
民法 第三编 物权 242
第一章 通则 242
第二章 所有权 243
第一节 通则 243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245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253
第四节 共有 256
第三章 地上权 260
第四章 永佃权 263
第五章 地役权 264
第六章 抵押权 265
第七章 质权 271
第一节 动产质权 271
第二节 权利质权 273
第八章 典权 275
第九章 留置权 279
第十章 占有 282
民法物权编施行法 288
民法 第四编 亲属 293
第一章 通则 293
第二章 婚姻 294
第一节 婚约 294
第二节 结婚 297
第三节 婚姻之普通效力 301
第四节 夫妻财产制 302
第一款 通则 302
第二款 法定财产制 305
第三款 约定财产制 309
第一目 共同财产制 309
第二目 删除 312
第三目 分别财产制 312
第五节 离婚 313
第三章 父母子女 316
第四章 监护 325
第一节 未成年人之监护 325
第二节 禁治产人之监护 328
第五章 扶养 329
第六章 家 332
第七章 亲属会议 333
民法亲属编施行法 336
民法第五编 继承 341
第一章 遗产继承人 341
第二章 遗产之继承 343
第一节 效力 343
第二节 限定之继承 345
第三节 遗产之分割 347
第四节 继承之抛弃 350
第五节 无人承认之继承 352
第三章 遗嘱 355
第一节 通则 355
第二节 方式 355
第三节 效力 359
第四节 执行 361
第五节 撤回 362
第六节 特留分 363
民法继承编施行法 365
公司法 368
第一章 总则 368
第二章 无限公司 387
第一节 设立 387
第二节 公司之内部关系 389
第三节 公司之对外关系 392
第四节 退股 394
第五节 解散、合并及变更组织 397
第六节 清算 400
第三章 有限公司 406
第四章 两合公司 414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 417
第一节 设立 417
第二节 股份 428
第三节 股东会 436
第四节 董事及董事会 447
第五节 监察人 460
第六节 会计 464
第七节 公司债 473
第八节 发行新股 485
第九节 变更章程 494
第十节 公司重整 497
第十一节 解散及合并 520
第十二节 清算 525
第一目 普通清算 525
第二目 特别清算 529
第六章 (删除) 536
第七章 外国公司 536
第八章 公司之登记及认许 543
第一节 申请 543
第二节 规费 566
第九章 附则 566
票据法 567
第一章 通则 567
第二章 汇票 574
第一节 发票及款式 574
第二节 背书 576
第三节 承兑 579
第四节 参加承兑 582
第五节 保证 583
第六节 到期日 585
第七节 付款 586
第八节 参加付款 588
第九节 追索权 591
第十节 拒绝证书 599
第十一节 复本 601
第十二节 謄本 603
第三章 本票 604
第四章 支票 607
第五章 附则 613
海商法 614
第一章 通则 614
第二章 船舶 615
第一节 船舶所有权 615
第二节 优先权及抵押权 622
第三章 船长 626
第四章 海员 631
第五章 运送契约 640
第一节 货物运送 640
第二节 旅客运送 653
第三节 船舶拖带 656
第六章 船舶碰撞 656
第七章 救助及捞救 658
第八章 共同海损 660
第九章 海上保险 663
第十章 附则 670
保险法 671
第一章 总则 671
第一节 定义及分类 671
第二节 保险利益 674
第三节 保险费 675
第四节 保险人之责任 678
第五节 复保险 679
第六节 再保险 680
第二章 保险契约 681
第一节 通则 681
第二节 基本条款 684
第三节 特约条款 688
第三章 财产保险 689
第一节 火灾保险 689
第二节 海上保险 693
第三节 陆空保险 693
第四节 责任保险 694
第五节 其他财产保险 695
第四章 人身保险 697
第一节 人寿保险 697
第二节 健康保险 704
第三节 伤害保险 705
第五章 保险业 707
第一节 通则 707
第二节 保险公司 716
第三节 保险合作社 717
第四节 保险业代理人、经纪人、公证人 719
第五节 罚则 719
第六章 附则 722
民事诉讼法 723
第一编 总则 723
第一章 法院 723
第一节 管辖 723
第二节 法院职员之回避 732
第二章 当事人 735
第一节 当事人能力及诉讼能力 735
第二节 共同诉讼 739
第三节 诉讼参加 741
第四节 诉讼代理人及辅佐人 744
第三章 诉讼费用 746
第一节 诉讼费用之负担 746
第二节 诉讼费用之担保 751
第三节 诉讼救助 755
第四章 诉讼程序 757
第一节 当事人书状 757
第二节 送达 760
第三节 期日及期间 769
第四节 诉讼程序之停止 772
第五节 言词辩论 778
第六节 裁判 786
第七节 诉讼卷宗 791
第二编 第一审程序 793
第一章 通常诉讼程序 793
第一节 起诉 793
第二节 言词辩论之准备 799
第三节 证据 803
第一目 通则 803
第二目 人证 808
第三目 鉴定 816
第四目 书证 820
第五目 勘验 825
第六目 证据保全 826
第四节 和解 828
第五节 判决 829
第二章 调解程序 837
第三章 简易诉讼程序 846
第三编 上诉审程序 854
第一章 第二审程序 854
第二章 第三审程序 861
第四编 抗告程序 868
第五编 再审程序 872
第六编 督促程序 878
第七编 保全程序 881
第八编 公示催告程序 887
第九编 人事诉讼程序 895
第一章 婚姻事件程序 895
第二章 亲子关系事件程序 900
第三章 禁治产事件程序 904
第四章 宣告死亡事件程序 910
民事诉讼法施行法 915
强制执行法 918
第一章 总则 918
第二章 对于动产之执行 933
第三章 对于不动产之执行 942
第四章 对于其他财产权之执行 955
第五章 关于物之交付请求权之执行 959
第六章 关于行为及不行为请求权之执行 960
第七章 假扣押假处分之执行 963
第八章 附则 965
破产法 966
第一章 总则 966
第二章 和解 968
第一节 法院之和解 968
第二节 商会之和解 978
第三节 和解及和解让步之撤销 979
第三章 破产 982
第一节 破产之宣告及效力 982
第二节 破产财团之构成及管理 988
第三节 破产债权 992
第四节 债权人会议 997
第五节 调协 999
第六节 破产财团之分配及破产之终结 1000
第七节 复权 1003
第四章 罚则 1004
破产法施行法 1007
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 1009
VOLUME Ⅱ(下册) 1019
刑法 1019
第一编 总则 1019
第一章 法例 1019
第二章 刑事责任 1023
第三章 未遂犯 1025
第四章 共犯 1026
第五章 刑 1027
第六章 累犯 1032
第七章 数罪并罚 1033
第八章 刑之酌科及加减 1035
第九章 缓刑 1039
第十章 假释 1041
第十一章 时效 1042
第十二章 保安处分 1045
第二编 分则 1049
第一章 内乱罪 1049
第二章 外患罪 1050
第三章 妨害国交罪 1055
第四章 渎职罪 1056
第五章 妨害公务罪 1062
第六章 妨害投票罪 1064
第七章 妨害秩序罪 1066
第八章 脱逃罪 1069
第九章 藏匿人犯及湮灭证据罪 1071
第十章 伪证及诬告罪 1072
第十一章 公共危险罪 1074
第十二章 伪造货币罪 1084
第十三章 伪造有价证券罪 1086
第十四章 伪造度量衡罪 1088
第十五章 伪造文书印文罪 1089
第十六章 妨害风化罪 1091
第十七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097
第十八章 亵渎祀典及侵害坟墓尸体罪 1100
第十九章 妨害农工商罪 1101
第二十章 鸦片罪 1103
第二十一章 赌博罪 1106
第二十二章 杀人罪 1107
第二十三章 伤害罪 1109
第二十四章 堕胎罪 1112
第二十五章 遗弃罪 1114
第二十六章 妨害自由罪 1115
第二十七章 妨害名誉及信用罪 1119
第二十八章 妨害秘密罪 1121
第二十九章 窃盗罪 1122
第三十章 抢夺强盗及海盗罪 1124
第三十一章 侵占罪 1127
第三十二章 诈欺背信及重利罪 1129
第三十三章 恐吓及掳人勒赎罪 1131
第三十四章 赃物罪 1132
第三十五章 毁弃损坏罪 1133
刑法施行法 1136
刑事诉讼法 1139
第一编 总则 1139
第一章 法例 1139
第二章 法院之管辖 1140
第三章 法院职员之回避 1144
第四章 辩护人、辅佐人及代理人 1148
第五章 文书 1151
第六章 送达 1156
第七章 期日及期间 1158
第八章 被告之传唤及拘提 1161
第九章 被告之讯问 1169
第十章 被告之羁押 1171
第十一章 搜索及扣押 1178
第十二章 证据 1185
第一节 通则 1185
第二节 人证 1189
第三节 鉴定及通译 1196
第四节 勘验 1199
第十三章 裁判 1201
第二编 第一审 1203
第一章 公诉 1203
第一节 侦查 1203
第二节 起诉 1215
第三节 审判 1217
第二章 自诉 1228
第三编 上诉 1235
第一章 通则 1235
第二章 第二审 1238
第三章 第三审 1241
第四编 抗告 1249
第五编 再审 1254
第六编 非常上诉 1261
第七编 简易程序 1263
第八编 执行 1267
第九编 附带民事诉讼 1275
刑事诉讼法施行法 1283
少年事件处理法 1285
第一章 总则 1285
第二章 少年法庭之组织 1286
第三章 少年管训事件 1288
第一节 调查及审理 1288
第二节 管训处分之执行 1303
第三节 抗告及重新审理 1309
第四章 少年刑事案件 1311
第五章 附则 1316
专利法 1320
第一章 发明 1320
第一节 通则 1320
第二节 申请 1323
第三节 审查及再审查 1328
第四节 专利权 1332
第五节 实施 1340
第六节 纳费 1343
第七节 损害赔偿及诉讼 1345
第八节 罚则 1348
第二章 新型 1349
第三章 新式样 1354
第四章 附则 1359
商标法 1361
第一章 总则 1361
第二章 商标专用权 1367
第三章 注册 1372
第四章 评定 1379
第五章 保护 1383
第六章 附则 1387
著作权法 1389
第一章 总则 1389
第二章 著作权之所属及限制 1397
第三章 著作权之侵害 1404
第四章 罚则 1409
第五章 附则 1412
国家赔偿法 1414
PART Ⅱ 实用法学英文 1419
国际公约与条约 1419
联合国宪章 1419
第一章 宗旨及原则 1420
第二章 会员 1422
第三章 机关 1423
第四章 大会 1424
第五章 安全理事会 1429
第六章 争端之和平解决 1433
第七章 对于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及侵略行为之应付办法 1435
第八章 区域办法 1440
第九章 国际经济及社会合作 1442
第十章 经济暨社会理事会 1443
第十一章 关于非自治领土之宣言 1447
第十二章 国际托管制度 1449
第十三章 托管理事会 1453
第十四章 国际法院 1456
第十五章 秘书处 1457
第十六章 杂项条款 1459
第十七章 过渡安全办法 1460
第十八章 修正 1461
第十九章 批准及签字 1462
国际法院规约 1473
第一章 法院之组织 1473
第二章 法院之管辖 1484
第三章 程序 1487
第四章 谘询意见 1493
第五章 修正 1494
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 1496
第一章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1497
第一节 设置与组织 1497
第二节 行政理事会 1498
第三节 秘书处 1500
第四节 调解人名册及仲裁人名册 1502
第五节 「中心」之财务 1503
第六节 地位、豁免及特权 1504
第二章 「中心」之管辖权 1506
第三章 调解 1509
第一节 调解之请求 1509
第二节 调解委员会之组设 1509
第三节 调解程序 1511
第四章 仲裁 1513
第一节 仲裁之请求 1513
第二节 仲裁法庭之组设 1514
第三节 「法庭」之职权 1515
第四节 裁决 1518
第五节 裁决之解释、修正及废弃 1519
第六节 裁决之承认与执行 1523
第五章 调解人及仲裁人之更换与丧失资格 1524
第六章 费用 1526
第七章 程序进行之地点 1527
第八章 缔约国间之争端 1528
第九章 修正 1528
第十章 最后条款 1529
信用状统一惯例 1532
中华民国美利坚合众国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1568
议定书 1615
互换批准议定书 1618
台湾关系法 1621
一般法律文件 1640
船舶建造契约 1640
认可暨追踪考核合约书 1693
独家代理(经销)合约 1710
劳依兹保险单 1715
国际货物运输条款 1718
招标通知和招标条件 1765
美国专利[19] 1783
XYZ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1791
第一章 总则 1791
第二章 股份 1791
第三章 股东会 1793
第四章 董事及董事会 1794
第五章 监察人 1795
第六章 计算 1796
第七章 附则 1797
董事会规则 1798
刑事委任书 1802
委任状 1803
美国法律文献(含美英法院组织系统介绍) 1805
独立宣言 1805
维琴尼亚权利法案 1810
合众国宪法 1815
权利法案 1836
其他宪法修正案 1840
解放奴隶公告 1844
最低零售价格法案 1849
英文案例摘要缩语表 1852
美英法院组织系统 1860
美国加州北区联邦地方法院命令 1877
加州高等法院橘郡分院 1881
中国法制介绍 1886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简介 1886
中华民国检察制度简介 1911
民事起诉状 1928
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施行条例 1931
驻华外国机构及其人员特权暨豁免条例 1938
中国之缓刑制度 1942
法律新闻英语 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