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文化 1
第一章 组织机构 1
第一节 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1
第二节 二级事业单位 3
第三节 领导人名录 10
第二章 文化工作 29
第一节 图书工作 29
第二节 文博工作 37
第三节 专业艺术剧团工作 46
第四节 电影工作 55
第五节 文化体育市场管理工作 61
第六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69
第三章 文学 78
第一节 口头文学 78
第二节 创作文学 84
第四章 艺术 95
第一节 民歌 95
第二节 音乐 98
第三节 舞蹈 98
第四节 戏剧 100
第五节 曲艺 102
第六节 美术、摄影、书法、雕刻、刺绣 105
第五章 业余文化活动 115
第一节 业余文化活动场所 115
第二节 参加全国、省、市(地)文艺比赛 118
第三节 群众业余文化活动 121
第六章 文化学术研究 162
第一节 学术团体及报纸期刊 162
第二节 著作 165
第二篇 广播电视 171
第一章 组织机构 171
第一节 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171
第二节 广播电视工作领导人名录 172
第二章 广播电视工作 175
第一节 广播工作 175
第二节 电视工作 180
第三篇 体育 188
第一章 体育运动委员会机构沿革及领导人名录 188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88
第二节 领导人名录 189
第三节 事业机构及负责人名录 190
第二章 体育队伍建设 192
第一节 教练员、运动员及裁判员 192
第二节 运动员培训及输送 194
第三章 群众体育 199
第一节 职工体育 199
第二节 农村体育 215
第三节 老年体育 217
第四节 民族体育 220
第五节 伤残人体育 224
第六节 军事体育 224
第四章 学校体育 225
第一节 中小学体育 225
第二节 幼儿体育 232
第五章 竞技体育 233
第一节 摔跤比赛 233
第二节 柔道比赛 247
第三节 速滑比赛 250
第四节 田径比赛 258
第五节 其他项目 263
第六节 球类比赛 267
第七节 参加国家、省级运动会成绩及破地(市)体育纪录 269
第六章 体育设施 272
第七章 创建全国体育先进县工作 276
第一节 创建全国民族体育先进县 276
第二节 创建全国民族体育运动先进集体 277
第三节 创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 277
第四篇 旅游 279
第一章 组织机构 279
第一节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279
第二节 旅游局领导人名录 280
第二章 旅游工作 280
第三章 旅游景区 284
第四章 旅游服务 290
第一节 天湖宾馆 290
第二节 阳光温泉假日酒店 291
第三节 连环湖旅行社 291
第四节 草原旅行社 291
第五节 天湖旅行社 292
第六节 哈萨尔旅行社 292
第五章 旅游营销 292
第六章 旅游纪念品 293
附录 294
一、大事记 294
二、文化艺术界部分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人员名录 299
后记 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