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对新《环境保护法》贯彻宣传情况的评估 1
一、中央国家机关对新《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和宣传 2
(一)新《环境保护法》的配套立法 2
(二)配套部门规章和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6
(三)有关新《环境保护法》的宣传教育活动 9
二、地方政府对新《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和宣传 12
(一)地方配套法规和规章的制定 12
(二)对地方“土政策”的清理 14
(三)对新《环境保护法》的宣传教育活动 17
三、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贯彻、宣传新《环境保护法》的工作 20
(一)社会组织专门的宣传和普及活动 20
(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法律政策的制定和修订 22
(三)新闻媒体和网络对新《环境保护法》的宣传 24
四、本章小结 28
第二部分 重点环境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评估 30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30
(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实施情况 31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实施情况 33
(三)小结 47
二、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证制度 47
(一)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现状 48
(二)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存在不足的原因分析 51
(三)小结 53
三、跨行政区联防联控制度 54
(一)跨行政区联防联控制度的实施情况 54
(二)对2015年跨行政区联防联控制度实施情况的评估 60
(三)小结 62
四、环境保护督政问责制度 63
(一)有关环境保护督政问责制度的建设情况 63
(二)2015年环保督政问责制度的落实情况 64
(三)环保督政问责制度在实施中暴露出的不足 69
(四)小结 70
五、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 71
(一)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情况 71
(二)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的公开情况 84
(三)公众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与处理情况 91
(四)小结 98
六、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98
(一)公益诉讼的起诉情况 98
(二)对公益诉讼起诉情况的分析 108
(三)小结 109
七、本章小结 109
第三部分 重点环境管理措施实施情况评估 113
一、区域限批措施 114
(一)新法规定的“区域限批”措施拓宽了其适用范围 114
(二)有关区域限批措施的制度建设情况 115
(三)全国范围内区域限批措施的实施情况 117
(四)区域限批措施对环境质量改善起到强有力的促进作用 121
(五)区域限批措施在实践中的经验教训 122
二、查封、扣押措施 123
(一)新法规定的“查封、扣押”措施有利于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 124
(二)有关查封、扣押措施的制度建设情况 124
(三)2015年全国范围内查封、扣押措施的实施情况 124
(四)查封、扣押措施对于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发挥了预期的作用 126
(五)查封、扣押措施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27
三、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 128
(一)新法规定的“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推动“改正违法行为”功能的实现 129
(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的实施具有可操作性 129
(三)2015年全国范围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的实施情况 130
(四)“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的实施对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初见成效 132
(五)“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实施的经验和问题 133
四、按日计罚措施 134
(一)新法规定的按日计罚措施是在总结地方经验基础上的科学创新 135
(二)有关按日计罚措施的制度建设情况 135
(三)2015年全国范围内按日计罚的实施情况 136
(四)实施按日计罚措施起到的作用 138
(五)按日计罚措施实施中的经验和问题 139
五、对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措施 141
(一)新法扩大了环境保护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范围 141
(二)关于对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措施的制度建设情况 141
(三)对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措施的实施情况 142
(四)违法、犯罪案件移送措施的实施效果 143
(五)违法、犯罪案件移送措施实施的经验和问题 145
六、本章小结 148
第四部分 企业环境守法情况评估 151
一、企业宣传学习、贯彻新《环境保护法》的情况 153
二、企业环境守法评估的主要指标、对象选择等情况 155
(一)主要评估指标的确立 155
(二)评估对象企业的选取 156
三、在具体评估指标上企业的环境守法表现 161
(一)环境信息公开方面 161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方面 164
(三)违法处罚方面 166
(四)超标排放方面 169
(五)未批先建方面 173
(六)小结 173
四、以郑州市为例来分析评价企业的环境守法情况 174
(一)调研总体情况说明 174
(二)郑州市所在企业环境守法情况评估 175
五、企业环境守法评估结论 181
第五部分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183
一、“保护优先”与保增长的矛盾和冲突仍然很突出 185
二、一些配套法规的出台迟缓影响了依法行政和新法实施 186
三、环保行政执法部门和地区的分割性难以适应环境保护的整体性要求 191
(一)环境要素的关联性与环境保护的整体性 191
(二)环境执法权配置的部门与地区分割性和环境保护整体性的冲突与协调 192
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较弱和方式、途径有限 196
第六部分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评估的主要结论 203
一、总体评估结论 203
二、新《环境保护法》大力度的贯彻宣传,为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提供了社会和群众基础 206
三、大量配套文件的发布和“土政策”的清理废除,增强了新《环保法》的可实施性 210
四、主要环境法律制度的实施有喜有忧 213
五、重要环境法律措施“钢牙利爪”,初步恢复了环境法治秩序 217
六、企业守法整体趋好,企业遵守环保法越来越有自觉性 220
七、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一年成效显著,但仍面临严峻挑战 221
八、善借东风、顺势而为、完善机制,推动形成环保守法的新常态 223
附件1.1 各省级政府宣传和贯彻新《环境保护法》活动的具体统计 225
附件1.2 “土政策”清理情况公示统计表 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