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1
第一节 问题意识 1
第二节 方法与取材 3
第三节 文献回顾 9
第四节 章节架构 16
第二章 传统中国的家产制度 19
第一节 家产与分家析产制度 19
一、家产的性质与归属 20
二、家的型态与分家析产的类型 30
三、分家析产的运作方式 33
四、分家的法律与习惯 37
小结 58
第二节 继承概念的引进 59
一、继承或是分家 59
二、清末民初的继承与分家规定 64
小结 73
第三节 民初的最高审判机构与民事审判依据 76
一、民初的最高审判机构:大理院 76
二、民初大理院时期处理家产纠纷的主要民事法源 78
第三章 民初大理院时期的分家析产诉讼 85
第一节 分家析产诉讼的基本争议 85
一、分家析产判例的分类与编排 85
二、分家析产的主体 87
三、分家析产的客体:家产与私产的界限 93
四、分家析产的允许与限制 101
五、分家析产的原则 104
六、分家析产的效力 109
小结 117
第二节 宗祧继承与财产分析 119
一、大理院宗祧继承判例的性质 120
二、大理院对于宗祧身分与财产分配关系之理解 124
三、从宗祧继承诸类型看身分与财产的纠葛 129
小结 149
第四章 从传统的分家析产到近代的遗产继承 153
第一节 从家产管理到遗产继承:寡妇的财产地位变化 153
一、遗产管理之顺序 154
二、守志寡妇的管理权与继承权 162
三、家产权利的争夺 169
四、寡妇招夫与财产管理 180
小结 184
第二节 从财产承受到遗产继承:女子财产继承权的演变 188
一、亲女承受户绝财产 188
二、父母酌给亲女财产 191
三、女子财产继承权的承认与限制 197
小结 237
第三节 从「父债子还」到「限定继承」 241
一、罗马法限定继承原则的确立 241
二、清末民法草案的父债子还规定 250
三、大理院有关父债子还之判例 257
四、父债子还习惯在民国立法的演变 262
小结 274
第四节 清末民初中国与日据时期台湾家产制度的比较 278
一、日据时期台湾的民事法制 278
二、殖民法院对于台湾家产旧惯的诠释与改造 282
三、继承法的引进与台湾家产制度的转变 286
小结:中国与台湾家产制度发展的异同 306
第五章 结论 313
附录(及表格页次) 43
表一 《大清律例》财产分配规定之适用表 43
表二 义男、养子家产分配之习惯表 52
表三 赘婿取得女家财产之习惯表 53
表四 亲女承受户绝财产之习惯表 54
表五 大理院有关遗产继承之判例表Ⅰ 323
表六 大理院遗产继承章判例表Ⅱ:依款目排列 331
表七 参与分家人及审判法源表 88
表八 大理院有关宗祧继承判例之性质表Ⅰ 121
表九 大理院有关宗祧继承判例之性质表 123
表十 最高法院关于女子财产继承权之解释表 201
表十一 司法院有关女子财产继承权之解释表 211
表十二 司法院有关外孙子女代位继承之解释表 219
表十三 最高法院有关女子财产继承权之判例表 232
表十四 日据时期日本殖民法院有关家产分析之判决表 335
表十五 清末民初历次民律草案及民法之比较表 363
参考书目 367
后记 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