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概述 1
大事记 11
第一编 法 院 机构 72
第一章 解放前法院机构 72
第一节 清末时期辽阳地方审判厅 72
第二节 民国时期辽阳地方审判厅 73
第三节 伪满时期辽阳地方法院 80
第四节 国民党时期辽阳地方法院 83
第五节 初级审判机构 85
第六节 法官任用 90
第二章 人民法院机构 94
第一节 市人民法院(后改中级人民法院) 94
第二节 县区人民法院 125
第三节 辽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162
第四节 市人民法院党组 165
第五节 市人民法院党群组织 178
第二编 审 判 工作 185
第一章 解放前刑事审判 185
第一节 概况 185
第二节 诉讼程序制度 186
第三节 刑事审判 191
第二章 解放前民事审判 200
第一节 概况 200
第二节 诉讼程序制度 200
第三节 民事审判 205
第三章 人民法院刑事审判 216
第一节 概况 216
第二节 诉讼程序制度 217
第三节 反革命案件 218
第四节 普通刑事案件 226
第五节 经济犯罪案件 248
第六节 刑事二审案件 251
第四章 民事审判 260
第一节 概况 260
第二节 诉讼程序制度 261
第三节 婚姻纠纷案件 265
第四节 债务纠纷案件 271
第五节 房屋纠纷案件 273
第六节 继承纠纷案件 274
第七节 抚育赡养扶养案件 276
第八节 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77
第九节 实施《民法通则》 278
第十节 民事二审案件 281
第五章 经济审判 286
第一节 概况 286
第二节 收案范围及管辖 286
第三节 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289
第四节 指导县区法院经济审判工作 294
第六章 行政审判 299
第一节 概况 299
第二节 审判原则和基本制度 299
第三节 案件管辖 301
第四节 行政一审案件 301
第五节 行政二审案件 303
第七章 审判监督 306
第一节 概况 306
第二节 复查“镇反”期间判处的反革命案件 307
第三节 复查1958年至1961年判处的刑事案件 308
第四节 复查“文革”期间判处的案件 308
第五节 复查1977年至1978年判处的刑事案件 311
第六节 解决“文革”中和以前审判工作遗留问题 312
第七节 复查处理刑事和民事申诉案件 312
第八节 特赦案件 314
第八章 执行工作 315
第一节 概况 315
第二节 执行程序 315
第三节 案件的执行 317
第四节 执行措施 319
第五节 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执行 320
第六节 指导县区法院执行工作 321
第九章 信访与告诉申诉 324
第一节 概况 324
第二节 信访工作 325
第三节 院长接待群众来访 329
第四节 告诉申诉机构 331
第三编 司法行政 333
第一章 行政工作 333
第一节 财会 333
第二节 案件诉讼费 336
第三节 统计工作 340
第四节 档案 343
第五节 法医 344
第六节 资产装备 345
第二章 人民法庭及人民调解工作 347
第一节 人民法庭 347
第二节 人民调解工作 351
第四编 人物 355
第一章 解放前辽阳法院人物录 355
第一节 地方法院院长简历 355
第二节 地方法院职官录 357
第二章 人民法院人物录 366
第一节 人民法院已故院长简历 366
第二节 人民法院院长简介 368
第三节 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名录 376
第四节 县区人民法院干警名录 379
第五节 曾在人民法院工作过的干警名录 388
第六节 两级人民法院先进人物录 402
第七节 两级人民法院离退休人员名录 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