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1
第一节 立法学之概念 1
第二节 立法准备阶段 2
第二章 立法技术之基本原则 13
第一节 立法技术之概念 13
第二节 立法技术所应遵循之法秩序维持原则 17
第三节 立法技术所应遵循之一般法律原则 23
第三章 法案起草 35
第一节 法案起草之概念 35
第二节 法案起草之程序 41
第三节 法案听证或公听会 48
第四章 法规体例 53
第一节 法规体例之概念 53
第二节 法规之内部结构 54
第三节 法规之基本表现形式 71
第五章 法规词语 107
第一节 法规语意之概念 107
第二节 法规词语运用之原则 109
第三节 法条之种类及其基本用语 121
第四节 类似语辨异 129
第六章 法律之修正与废止 145
第一节 法律之修正 145
第二节 法律之废止 149
第三节 法律修废立法技术之新模式 152
第七章 行政命令与地方自治法规 163
第一节 行政命令之概念 163
第二节 行政命令之法制作业 165
第三节 法规命令之法制作业 166
第四节 行政规则之法制作业 175
第五节 法律授权公告 182
第六节 地方立法权与地方自治法规 189
第八章 立法程序之基本认识 211
第一节 立法程序之概念 211
第二节 立法程序之法规范 213
第三节 立法程序之步骤 220
第四节 民众参与立法程序之途径 226
第九章 立法机关之组织与成员 229
第一节 立法机关之概念 229
第二节 我国立法院之地位与组织 239
第十章 立法机关自律权与议事规范 255
第一节 立法机关之自律权 255
第二节 议事规范 260
第三节 议事规则之订定 267
第四节 纪律惩戒之自律权 271
第五节 立法机关对藐视国会案件之处理 274
第十一章 法案之审议 277
第一节 会期与会议 277
第二节 院会之法案审议程序 283
第十二章 委员会之审查 301
第一节 委员会制度 301
第二节 立法院委员会之组织与职权 305
第三节 立法院常设委员会之职权及运作 313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立法职权 331
第一节 听取施政报告及质询 331
第二节 预算案之审议 338
第三节 条约案之审议 344
第四节 人事同意权 346
第五节 提出宪法修正案之审议 349
第六节 听取总统国情报告 351
第七节 紧急命令之追认 352
第八节 不信任案之处理 355
第九节 罢免案及弹劾案之提出 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