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侵害人格法益之犯罪 1
第一篇 侵害生命法益之犯罪 3
第一章 绪论 3
第一节 人之始期与终期 3
第二节 刑法271至276及293至295之关系 6
第二章 杀人罪 7
第一节 普通杀人罪 7
第二节 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 11
第三节 义愤杀人罪 12
第四节 生母杀婴罪 14
第五节 加工自杀罪 17
第六节 过失致死罪 23
第三章 遗弃罪 26
第一节 概说 26
第二节 单纯遗弃罪 32
第三节 违背义务之遗弃罪 34
第四章 堕胎罪 41
第一节 概说 41
第二节 自行或听从堕胎罪 41
第三节 得孕妇同意堕胎罪 44
第四节 未得孕妇同意堕胎罪 45
第五节 介绍堕胎罪 46
第二篇 侵害身体健康法益之犯罪 49
第一章 伤害罪 49
第一节 普通伤害罪 49
第二节 重伤罪 52
第三节 义愤伤害罪 56
第四节 伤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 56
第五节 施暴行于直系血亲尊亲属罪 56
第六节 加工自伤罪 57
第七节 过失伤害罪 58
第二章 聚众斗殴罪 59
第三章 传染花柳麻疯病罪 63
第四章 妨害幼童自然发育罪 65
第三篇 侵害自由法益之犯罪 67
第一章 妨害自由罪章之犯罪 67
第一节 使人为奴隶罪 67
第二节 买卖质押人口罪 69
第三节 营利诈骗出国罪 72
第四节 略诱妇女之相关犯罪 74
第五节 妨害行动自由罪 79
第六节 强制罪 84
第七节 恐吓危害安全罪 92
第八节 侵入住居罪 98
第九节 违法搜索罪 105
第二章 妨害性自主罪 108
第一节 基本概念 108
第二节 强制性交罪 110
第三节 加重强制性交罪 115
第四节 强制猥亵罪 121
第五节 乘机性交猥亵罪 124
第六节 加重结果犯 128
第七节 结合犯 129
第八节 与幼童性交猥亵罪 130
第九节 利用权势性交猥亵罪 133
第十节 诈术性交罪 136
第十一节 相对告诉乃论之规定 137
第四篇 侵害名誉及信用之犯罪 139
第一节 基本概念 139
第二节 公然侮辱罪 140
第三节 诽谤罪 145
第四节 侮辱诽谤死者罪 152
第五节 妨害信用罪 154
第五篇 侵害秘密之犯罪 157
第一节 概说 157
第二节 妨害书信秘密罪 158
第三节 妨害私生活秘密罪 163
第四节 加重妨害私生活秘密罪 167
第五节 泄漏业务上知悉持有秘密罪 171
第六节 泄漏业务上知悉持有工商秘密罪 174
第七节 泄漏公务上知悉持有工商秘密罪 176
第八节 加重处罚之规定 176
第九节 泄漏利用电脑知悉持有秘密罪 177
第十节 告诉乃论之规定 178
第二单元 侵害财产法益之犯罪 179
第一篇 财产犯罪之类型 181
第二篇 侵害个别财产利益之犯罪 187
第一章 窃盗罪 187
第一节 概说 187
第二节 普通窃盗罪与窃占罪 195
第三节 加重窃盗罪 210
第四节 特定亲属间窃盗之阻却刑罚事由及告诉乃论 220
第二章 抢夺罪 222
第一节 普通抢夺罪 222
第二节 加重抢夺罪 226
第三章 恐吓取财得利罪 227
第四章 强盗罪 237
第一节 普通强盗罪 237
第二节 准强盗罪 247
第三节 加重强盗罪 255
第四节 强盗结合犯 257
第五节 海盗罪与海盗结合罪 261
第五章 掳人勒赎罪 263
第一节 掳人勒赎罪 263
第二节 掳人勒赎结合罪 269
第六章 侵占罪 271
第一节 普通侵占罪 271
第二节 加重侵占罪 280
第三节 侵占脱离物罪 284
第四节 其他规定 286
第七章 毁损罪 287
第一节 概说 287
第二节 普通毁损罪 287
第三节 毁损文书罪 291
第四节 干扰电磁纪录罪 293
第五节 毁损建筑物矿坑船舰罪 293
第六节 间接毁损罪 296
第七节 损害债权罪 297
第八节 其他规定 302
第八章 妨害使用电脑罪 303
第一节 概说 303
第二节 无故侵入电脑罪 303
第三节 取得删除变更电磁纪录罪 305
第四节 干扰电脑使用罪 307
第五节 制作电脑犯罪程式罪 308
第六节 其他 308
第三篇 侵害整体财产利益之犯罪 311
第一章 诈欺罪 311
第一节 普通诈欺罪 311
第二节 准诈欺罪 348
第三节 收费设备诈欺罪 349
第四节 自动付款设备诈欺罪 352
第五节 电脑诈欺罪 356
第六节 其他规定 359
第二章 背信罪 360
第三章 重利罪 371
第四章 赃物罪 375
第一节 普通赃物罪 375
第二节 其他规定 386
第三单元 侵害社会法益之犯罪 387
第一篇 侵害公共安全之犯罪 389
第一章 放火相关之罪 389
第一节 放火烧毁现住建物及公众交通工具罪 389
第二节 放火烧毁无人建物及公众交通工具罪 395
第三节 放火烧毁建物及公众交通工具以外之物罪 397
第四节 准放火罪 398
第五节 漏逸或间隔气体罪 399
第二章 决水相关之罪 401
第一节 决水罪 401
第二节 破坏防水蓄水设备罪 403
第三章 妨害交通罪 405
第一节 倾覆或破坏交通工具罪 405
第二节 妨害交通工具往来安全罪 408
第三节 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 411
第四节 劫持交通工具罪 412
第五节 危害飞航安全罪 414
第六节 危险驾驶交通工具罪 415
第七节 交通肇事逃逸罪 421
第四章 危险物品罪 427
第一节 制造贩运持有爆裂物及枪弹罪 427
第二节 使用爆裂物罪 430
第三节 制造、贩运持有核子原料罪 431
第四节 放逸核能罪 432
第五节 滥用放射线罪 432
第五章 妨害公共卫生罪 434
第一节 妨害公众饮水罪 434
第二节 排放毒物污染环境罪 436
第三节 制造贩卖陈列妨害卫生物品罪 437
第四节 毒化饮食物品罪 437
第五节 违背预防传染病法令罪 439
第六章 妨害救生逃生设备罪 440
第一节 损坏保护生命设备罪 440
第二节 阻塞逃生通道罪 442
第七章 其他之公共危险罪 444
第一节 妨害救灾罪 444
第二节 妨害公用事业罪 445
第三节 违背建筑术成规罪 447
第四节 不履行赈灾契约罪 450
第二篇 侵害公共信用之犯罪 451
第一章 基本概念 451
第一节 犯罪类型 451
第二节 文书的概念 452
第二章 伪造文书罪章 458
第一节 概说 458
第二节 伪造变造私文书罪 459
第三节 伪造变造公文书罪 470
第四节 伪造变造特种文书罪 473
第五节 公务员登载不实罪 476
第六节 业务登载不实罪 479
第七节 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 481
第八节 行使伪造变造或不实之文书罪 490
第九节 伪造盗用印章印文署押罪 498
第三章 伪造有价证券罪章 505
第一节 伪造变造有价证券罪 505
第二节 伪造变造支付工具罪 512
第三节 行使、收集或交付有价证券或支付工具罪 513
第四节 伪造变造邮票、印花税票与行使涂抹罪 518
第五节 伪造变造往来客票及行使罪 519
第六节 预备伪造变造有价证券及支付工具罪 519
第七节 没收之特别规定 521
第四章 伪造货币罪章 523
第一节 伪造变造通用货币罪 523
第二节 行使收集交付伪造变造货币罪 525
第三节 减损通用货币罪与行使罪 529
第四节 预备伪造变造通用货币或减损通用货币罪 530
第五节 没收之特别规定 531
第五章 伪造度量衡罪 532
第三篇 侵害善良风俗之犯罪 533
第一章 妨害风化罪 533
第一节 血亲相奸罪 533
第二节 引诱媒介性交猥亵罪 536
第三节 强制使人性交猥亵罪 540
第四节 引诱媒介特定关系之人性交猥亵罪 542
第五节 引诱媒介未满十六岁者与人性交猥亵罪 542
第六节 公然猥亵罪 543
第七节 散布贩卖猥亵物品罪 546
第八节 告诉乃论之规定 553
第二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554
第一节 重婚罪与相婚罪 554
第二节 诈术缔婚罪 556
第三节 通奸罪与相奸罪 558
第四节 和诱罪 561
第五节 略诱未成年人罪 568
第六节 移送被诱人出国罪 571
第七节 收受、藏匿被诱人或使之隐避罪 571
第八节 减刑之特例 572
第三章 亵渎祀典及侵害坟墓尸体罪 573
第一节 侮辱宗教建筑物或公众纪念处所罪 573
第二节 侵害尸体、遗骨或殓物罪 573
第三节 发掘坟墓罪 575
第四节 发掘坟墓结合罪 576
第五节 特别加重规定 577
第四章 妨害农工商罪 578
第五章 鸦片罪 579
第六章 赌博罪 580
第一节 普通赌博罪 580
第二节 常业赌博罪 585
第三节 供给赌博场所或聚众赌博罪 586
第四节 发行彩票罪 591
第五节 公务员包庇赌博罪 591
第四单元 侵害国家法益之犯罪 593
第一篇 侵害国家存立安全之犯罪 595
第一章 内乱罪 595
第二章 外患罪 597
第二篇 侵害国家执行职务公正性之犯罪 601
第一章 委弃守地罪 603
第二章 贿赂罪 604
第一节 普通贿赂罪 604
第二节 加重贿赂罪 610
第三节 准贿赂罪 614
第三章 枉法裁判或仲裁罪 617
第四章 滥用追诉处罚职权罪 623
第五章 凌虐人犯罪 626
第六章 违法行刑罪 629
第七章 越权受理诉讼罪 631
第八章 违法征收与抑留克扣罪 632
第九章 废弛职务酿成灾害罪 636
第十章 公务员图利罪 638
第十一章 妨害秘密罪 644
第一节 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秘密罪 644
第二节 邮电人员妨害邮电秘密罪 649
第十二章 不纯正渎职罪 650
第三篇 侵害国家权力作用之犯罪 653
第一章 妨害公务罪 653
第一节 普通妨害公务罪 653
第二节 聚众妨害公务罪 659
第三节 妨害考试罪 662
第四节 妨害职务上所掌公物罪 663
第五节 妨害查封标示罪 667
第六节 侮辱公务员或公署罪 670
第七节 侵害文告罪 671
第二章 妨害投票罪 673
第一节 妨害投票自由罪 673
第二节 投票受贿罪 674
第三节 投票行贿罪 677
第四节 利诱投票罪 678
第五节 妨害投票正确罪 680
第六节 妨害投票事务罪 684
第七节 妨害投票秘密罪 685
第三章 妨害公共秩序罪 686
第一节 聚众不解散罪 686
第二节 聚众施强暴胁迫罪 688
第三节 恐吓公众罪 691
第四节 妨害集会罪 691
第五节 煽惑他人犯罪或违法抗命罪 692
第六节 犯罪结社罪 695
第七节 煽惑军人背职违纪或叛逃罪 698
第八节 挑唆或包揽诉讼罪 698
第九节 僭行公务员职权罪 700
第十节 冒充公务员服章官衔罪 701
第十一节 侮辱国徽、国旗、国父遗像罪 703
第四篇 妨害司法权正当行使之犯罪 705
第一章 脱逃罪 705
第一节 单纯脱逃罪与加重脱逃罪 705
第二节 纵放便利脱逃罪 711
第二章 藏匿人犯罪 714
第三章 妨害刑事证据罪 718
第四章 伪证罪 722
第五章 诬告罪 730
第一节 保护法益 730
第二节 普通诬告罪 732
第三节 准诬告罪 740
第四节 未指定犯人之诬告罪 741
第五节 自白减刑之规定 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