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第一章 军事法律顾问的概念、性质和特征 8
一、军事法律顾问的概念 9
二、军事法律顾问的性质 21
三、军事法律顾问的特征 24
第二章 我国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演变 29
一、我国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的早期萌芽 29
二、从与政治部“法律顾问处”并列共存到退出历史舞台 37
三、军队律师制度的积极意义 41
四、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发展演变的经验教训 42
第三章 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石:军队律师制度之反思 46
一、现行军队律师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 47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56
第四章 外国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的经验启示 66
一、美国军事法律顾问制度 66
二、俄罗斯军事法律顾问制度 91
三、德国军事法律顾问制度 92
四、英国军事法律顾问制度 94
五、外国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的有益启示 95
第五章 明确军事法律顾问的职能任务 101
一、服务保障首长机关重大决策 101
二、服务保障军事行动 106
三、参与涉军维权立法 111
四、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112
五、参与部队重大涉法维权活动 113
第六章 确立军事法律顾问的工作原则 118
一、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原则 119
二、有效提升部队战斗力原则 120
三、国家军事利益至上原则 121
四、法律至上原则 123
五、保密原则 126
六、全程参与原则 128
第七章 建立规范合理的军事法律顾问组织体系 131
一、建立构架完善、规范合理的军事法律顾问组织体系 131
二、关于海军军事法律顾问工作机构的设想 143
第八章 健全军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151
一、服务保障首长机关依法决策制度 151
二、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157
三、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在部队管理中的咨询论证制度 162
四、建立军事法律顾问伴随保障重大军事行动制度 164
第九章 规范军事法律顾问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保留制度 168
一、军事法律顾问的选拔培养 168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军事法律顾问人才使用保留制度 192
第十章 完善军事法律顾问考核机制 201
一、由大区级单位军事法律顾问局负责考核 201
二、建立军事法律顾问业绩考评制度 204
第十一章 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的立法模式 209
一、需要制定或废止的条令条例 210
二、制定法规制度的依据和权限 213
三、确保执行的条款 213
第十二章 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的国家依托和有益补充 215
一、建立军事法律顾问专家智库 216
二、加强军事法律顾问与院校之间的交流协作 220
三、积极整合军地优秀法律服务人才资源 222
四、有条件地向地方优秀律师购买法律服务 223
结语 224
参考文献 229
附录一 美国国防部组织结构 235
附录二 美国海军军法兵兵种徽标 236
附录三 2013年美海军招收的军法官来源明细 237
附录四 法律服务处组织结构图 238
附录五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律顾问管理条例(草案) 239
后记:大恩不言谢 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