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节 强制执行之基本概念 3
第一项 强制执行之意义 3
第二项 强制执行之法律关系 4
第三项 强制执行之种类 4
第四项 强制执行法之性质 6
第五项 强制执行法之立法主义 6
第六项 执行行为之合法性 8
第七项 强制执行修正说明 9
第二节 强制执行之竞合 11
第一项 终局执行竞合 11
第二项 保全执行与终局执行之竞合 13
第三项 保全执行之竞合 15
第四项 强制执行程序之合并 15
第三节 执行名义 18
第一项 执行名义之意义 19
第二项 执行名义之种类 19
第三项 执行名义之竞合 33
第四项 执行名义之时效 34
第五项 有限定之执行名义 34
第六项 执行名义之消灭 35
第四节 强制执行之主体及客体 36
第一项 执行机关及其辅助机关 37
第二项 执行当事人 40
第三项 执行客体 46
第五节 强制执行之进行 48
第一项 强制执行之开始 49
第二项 强制执行要件之审查 52
第三项 强制执行之费用 65
第四项 延缓执行 69
第五项停止执行 71
第六项 执行撤销 81
第七项 执行终结 83
第六节 对人之强制处分及担保人责任 87
第一项 对人之强制处分 87
第二项 担保人责任 92
第七节 强制执行之救济程序 92
第一项 声请及声明异议 94
第二项 债务人异议之诉 99
第三项 第三人异议之诉 109
第四项 执行当事人不适格之救济 118
第五项 国家赔偿 119
第八节 例题解析 121
第二章 保全程序 137
第一节 概说 139
第二节 假扣押 140
第一项 声请假扣押之程序 141
第二项 假扣押之执行程序 145
第三项 撤销假扣押 152
第三节 假处分 155
第一项 声请假处分之程序 155
第二项 假处分之执行程序 160
第三项 撤销假处分 162
第四节 担保物之变换及返还 164
第一项 担保物之变换 164
第二项 担保物之返还 165
第五节例题研析 166
第三章 不动产之强制执行 177
第一节 金钱债权之执行 179
第二节 查封 180
第一项 概说 180
第二项 嘱托查封及定期执行 182
第三项 妨害查封效力罪 188
第四项 损害债权罪 189
第三节 拍卖之准备 190
第一项 嘱托测量 191
第二项 通知关系人 194
第三项 查明拍卖标的物使用现况 198
第四项 函查农地之三七五租约及都市计画 199
第五项 函查国民住宅之购买资格限制 201
第六项 函查工业区土地之购买资格限制 202
第七项 函查山地保留地之购买资格限制 204
第八项 集合住宅土地及建物之移转限制 205
第九项 拍卖之标的物经公告徵收之处理 206
第十项 查明共有土地与建物之关系 209
第十一项 查明未保存登记建物之所有权 210
第十二项 补正门牌整编证明 211
第十三项 补正公司事项登记卡及负责人户籍謄本 211
第十四项 补正债务人之户籍謄本 212
第十五项 鉴价及询价 212
第十六项 代办继承 214
第十七项 通知禁止处分及税捐机关 215
第十八项 并案处理及调卷执行 215
第四节 定期拍卖 217
第一项 拍卖条件 218
第二项 拍卖公告 230
第三项 公告方式及效力 232
第四项 酌定保证金 233
第五项 通知相关人 233
第六项 执行法院于拍卖期日前应注意事项 234
第七项 拍卖不动产之现场程序 237
第八项 拍卖无实益及特别变卖 245
第五节 再行拍卖 248
第一项 拍卖公告期间 248
第二项 减价拍卖 248
第三项 特别拍卖程序 249
第四项 强制管理 251
第五项 除去租赁或借用关系 253
第六项债务人假造租赁或借贷契约之处理 256
第六节 拍定 256
第一项 通知优先承买人行使权利 257
第二项 函查土地增值税及追缴书据 261
第三项 命缴交价金馀款 261
第四项 涂销登记 262
第五项 核发权利移转证书 263
第六项 撤销拍卖程序 264
第七项 拍定人不缴价金之处理 265
第七节 分配之实施 266
第一项 参与分配 267
第二项 制作分配表 272
第三项 对分配表之异议 277
第四项 分配表异议之诉 280
第五项 核发债权憑证 283
第八节 点交 286
第一项 法院点交之义务 286
第二项 点交应注意事项 287
第九节 船舶及航空器之执行 290
第一项 船舶之执行 290
第二项 航空器之执行 294
第十节 结案及整卷归档 295
第十一节例题研析 297
第四章 动产之强制执行 319
第一节 概说 321
第二节 查封 322
第一项 定期执行 322
第二项 嘱托登记 327
第三项 查封之效力 329
第三节 拍卖之准备 329
第一项 拍卖公告 330
第二项 指定拍卖场所 330
第三项 通知关系人 331
第四项 鉴价及询价 331
第五项 核定底价及酌定保证金 331
第六项 异议之处理 332
第四节 拍卖或变卖 332
第一项 拍卖 332
第二项 变卖 333
第五节 拍定 335
第一项 概说 335
第二项 价金交付 336
第三项 嘱托涂销登记 337
第四项 拍卖物之交付 337
第六节 例题研析 338
第五章 其他财产之强制执行 343
第一节 其他财产之概念 345
第二节 债务人对于第三人之金钱债权 346
第一项 概说 347
第二项 执行命令之种类 348
第三项 执行命令之生效始点 354
第四项 特别换价命令 354
第五项 薪资执行 355
第六项 存款执行 357
第七项 提存物执行 358
第八项 对票据上权利之执行 360
第九项 禁止扣押之金钱债权 360
第三节 就债务人之其他各种财产为执行 365
第一项 对于物之交付或移转请求权之执行 366
第二项 就其他各种财产为执行 367
第四节 第三人异议之处理 372
第一项 第三人无异议 373
第二项 第三人声明异议 373
第五节 对于公法人财产之执行 375
第六节 例题研析 380
第六章 非金钱债权之强制执行 391
第一节 概说 393
第二节 物之交付请求权执行 393
第一项 交付动产执行 394
第二项 交付不动产执行 397
第三节 行为及不行为请求权 401
第一项 行为请求权 402
第二项 不行为请求权 405
第四节 意思表示请求权之执行 406
第五节 继承财产或共有物分割之执行 409
第六节 例题研析 411
参考文献 417
索引 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