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1
凡例 1
概述 1
大事记 8
第一编 地理 52
第一章 地质 53
第一节 地层 53
第二节 构造 54
第二章 地貌 56
第一节 地形 56
第二节 地貌分类 57
第三章 气象 60
第一节 气候特点 60
第二节 其他气候现象 62
第四章 水 65
第一节 地表水 65
第二节 地下水 66
第五章 土 67
第一节 土壤类型 67
第二节 土壤特征 69
第六章 资源与灾害 72
第一节 生物资源 72
第二节 矿产 74
第三节 自然灾害 78
第二编 建置 82
第一章 建置 82
第一节 历代建置 82
第二节 境域变迁 83
第三节 地名 84
第二章 行政区划 84
第一节 清朝时期 84
第二节 中华民国时期 85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89
第三章 县城 106
第一节 沿革 106
第二节 政区 106
第四章 乡镇 106
第一节 江那镇 106
第二节 平远镇 107
第三节 稼依镇 108
第四节 阿猛镇 108
第五节 维摩彝族乡 109
第六节 盘龙彝族乡 110
第七节 阿舍彝族乡 110
第八节 干河彝族乡 111
第九节 八嘎乡 111
第十节 者腊乡 112
第十一节 蚌峨乡 112
第十二节 阿基乡 113
第三编 人口 114
第一章 总人口 114
第一节 发展 114
第二节 分布 116
第二章 人口构成 117
第一节 民族 117
第二节 性别 118
第三节 年龄 119
第四节 文化 121
第五节 职业 121
第六节 家庭婚姻 122
第七节 人口平均期望寿命和百岁老人 123
第三章 计划生育 123
第一节 机构 124
第二节 政策 措施 125
第四编 民族 宗教 128
第一章 壮族 128
第一节 族源及分布 129
第二节 语言文字 129
第三节 婚姻 家庭 129
第四节 习俗 132
第二章 彝族 134
第一节 族源及分布 135
第二节 语言文字 135
第三节 婚姻 家庭 135
第四节 习俗 137
第三章 苗族 138
第一节 族源及分布 138
第二节 语言文字 139
第三节 婚姻 家庭 140
第四节 习俗 142
第四章 回族 144
第一节 族源及分布 144
第二节 语言文字 145
第三节 婚姻 家庭 145
第四节 习俗 146
第五章 瑶族 146
第一节 族源及分布 146
第二节 语言文字 147
第三节 婚姻 家庭 147
第四节 习俗 149
第六章 汉族 150
第一节 迁入与分布 150
第二节 婚姻 151
第三节 习俗 152
第七章 民族构成与社会形态 154
第一节 户数 人口 154
第二节 姓氏 家谱 156
第八章 民族事务 157
第一节 民族关系 157
第二节 贯彻民族政策 158
第三节 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159
第四节 民族事务经费 159
第九章 宗教 160
第一节 自然崇拜 160
第二节 宗教信仰 161
第三节 寺、庙 162
第五编 综合经济 163
第一章 国民经济计划 163
第一节 计划编制 163
第二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164
第二章 统计 166
第一节 社会总产值 166
第二节 国民收入 167
第三节 决算分配 168
第四节 生产水平 170
第五节 人民生活水平 170
第三章 审计工作 171
第一节 法规 171
第二节 种类 171
第四章 机构 173
第一节 委员会 173
第二节 科局 174
第五章 工商行政 175
第一节 机构 175
第二节 市场 175
第三节 工商企业登记 176
第四节 经济合同 178
第五节 商标 广告 178
第六章 物价 178
第一节 机构 178
第二节 物价 179
第三节 管理 180
第七章 计量管理 182
第一节 机构 182
第二节 计量 183
第三节 标准化 183
第八章 土地管理 184
第一节 机构 184
第二节 土地 184
第三节 土地资源调查 185
第六编 农牧渔业 186
第一章 农业经济制度 186
第一节 私有制变革 186
第二节 公有制 187
第二章 农业 190
第一节 生产力 190
第二节 耕作制度与作物品种 191
第三节 种植与植保 194
第三章 畜牧业 203
第一节 饲养 203
第二节 兽医与防疫 205
第四章 渔业 副业 207
第一节 渔业 207
第二节 副业 208
第五章 经营管理 209
第一节 劳动、财务、物资管理 209
第二节 分配政策 211
第六章 农业区划 215
第一节 综合农业区划 215
第二节 种植业区划 217
第七章 生产实绩 218
第一节 产量 218
第二节 农业产值 221
第八章 农民生活 222
第一节 经济收入 222
第二节 物质生活水平 222
第九章 机构 224
第一节 沿革 224
第二节 行政事业机构 224
第三节 直辖机构 226
第七编 林业 227
第一章 森林资源 228
第一节 山林 228
第二节 树种 235
第二章 山林权属 235
第一节 私有林 235
第二节 公有林和集体林 235
第三节 国有林 236
第四节 重大山林纠纷 236
第三章 林业生产 238
第一节 造林 238
第二节 森林保护 242
第三节 资源利用 244
第四章 林业“三定”与林业区划 246
第一节 林业“三定” 246
第二节 林业区划 248
第五章 机构 251
第一节 行政事业 251
第二节 企业 251
第八编 水利 电力 253
第一章 蓄水工程 254
第一节 丰收水库 254
第二节 中型水库 255
第三节 小(一)型水库 257
第四节 小(二)型水库 263
第五节 坝塘 264
第六节 搬迁抚恤 268
第二章 提水、引水、排水工程 268
第一节 提水 268
第二节 引水 269
第三节 排水 269
第三章 人畜饮水工程 271
第一节 设施 271
第二节 状况 272
第四章 水利管理 273
第一节 体制 273
第二节 机构人员 274
第三节 工程 274
第四节 水库 275
第五节 人畜饮水 276
第六节 综合经营 276
第五章 水产养殖 277
第一节 水产养殖环境 277
第二节 水产发展 277
第六章 农田灌溉 280
第一节 方式 280
第二节 机具 281
第七章 电力工程 282
第一节 锅驼机站 282
第二节 阿香电站 282
第三节 外来电源工程 284
第四节 乡镇电站 285
第五节 其他电力工程 285
第八章 电力管理 286
第一节 砚山片和阿猛片 286
第二节 八嘎片 287
第三节 平远片 287
第九章 机构 288
第一节 行政管理 288
第二节 技术管理 289
第九编 工业 290
第一章 手工业改造 291
第一节 手工业概貌 291
第二节 手工业改造 291
第二章 工业门类 292
第一节 机械 292
第二节 冶炼 292
第三节 建材 292
第四节 印刷 293
第五节 缝纫 293
第六节 食品 293
第七节 陶器 294
第八节 煤炭 294
第九节 木器 294
第十节 染织 纺织 编织 295
第十一节 酿酒 295
第三章 全民工业 295
第一节 企业 295
第二节 行政管理机构 297
第三节 效益 297
第四节 产品 301
第四章 乡镇企业 302
第一节 乡镇工业 302
第二节 矿业冶炼 303
第三节 沸石 306
第四节 农具 五金 木器 307
第五节 染织 308
第六节 建材 308
第七节 饲料加工 311
第八节 经济效益 311
第九节 产品选介 314
第十节 行政管理机构 314
第五章 部门工业 315
第一节 油料 食品 酿造 315
第二节 冶炼 建材 316
第六章 斗南锰矿 318
第一节 资源状况 318
第二节 开采 319
第三节 矿山建设 319
第四节 矿业开发 322
第五节 经营管理 324
第十编 交通 328
第一章 线路 329
第一节 驿道 329
第二节 公路 330
第三节 桥涵 335
第二章 运输 337
第一节 畜力 338
第二节 机动车 338
第三节 客运 339
第四节 企业 339
第三章 管理 340
第一节 公路 341
第二节 路政 341
第三节 安全 342
第四节 机构 344
第十一编 邮电 347
第一章 邮政 347
第一节 邮路 347
第二节 邮政 351
第二章 电信 356
第一节 线路、机构设备 356
第二节 业务 358
第三章 机构 361
第一节 沿革 361
第二节 局、所 362
第十二编 城乡建设 366
第一章 城市建设 367
第一节 城市规划 367
第二节 建设 369
第二章 乡村建设 385
第一节 规划 385
第二节 房舍 386
第三节 公益设施 393
第三章 建筑 396
第一节 建筑队伍 396
第二节 设计与施工 398
第三节 建筑投资 401
第四节 技术、建材与机械 403
第四章 典型工程 406
第一节 古建筑 406
第二节 城垣、隧洞 406
第三节 教堂、寺、宫 407
第四节 军垦建筑 408
第五节 县城重点建筑工程 409
第五章 环境保护与监测 411
第一节 环境污染 411
第二节 环境保护 411
第六章 建设管理 412
第一节 机构 412
第二节 规划 413
第三节 房产 413
第四节 建设用地 415
第五节 工程管理 416
第十三编 商业 418
第一章 沿革 418
第一节 私营商业 418
第二节 外贸商业 420
第三节 国营商业 421
第四节 供销商业 423
第五节 合营商业 427
第二章 商品收购 427
第一节 农副产品 427
第二节 副食品 429
第三节 蔬菜 430
第四节 中药材 431
第五节 土副产品 432
第六节 废品 434
第三章 商品销售 435
第一节 木材 建材 435
第二节 农机 机电 436
第三节 金属、化轻原料 438
第四节 化肥 农药 药材 439
第五节 农具 农膜 耕畜 441
第六节 石油 煤炭 443
第七节 五金 交电 445
第八节 棉布 百货 447
第九节 肉食 禽 蛋 450
第十节 糖 烟 酒 451
第十一节 杂货供应 453
第十二节 中药 西药 454
第十三节 蔬菜 454
第十四节 饮食、服务业 455
第十五节 外贸出口 457
第四章 商业机构 458
第一节 驻砚单位 458
第二节 县属单位 459
第三节 部门商业 463
第四节 管理机构 463
第十四编 粮油 468
第一章 征购 468
第一节 田赋 468
第二节 粮食征购 469
第三节 油料收购 473
第二章 供应 475
第一节 粮食 475
第二节 油脂 482
第三节 军粮 483
第四节 财政出口 484
第五节 副产品 周转粮 484
第六节 粮油议价购销 486
第三章 加工 486
第一节 粮油作坊 486
第二节 粮油工业 486
第三节 综合利用 487
第四章 储运 490
第一节 粮油仓场建设 490
第二节 仓储管理 491
第三节 粮油调运 493
第五章 机构 495
第一节 行政管理 495
第二节 乡、镇粮管所 496
第十五编 财税 498
第一章 财政体制 499
第一节 旧体制 499
第二节 体制变革 499
第二章 财政收支 501
第一节 收入 501
第二节 支出 507
第三章 工商税收 516
第一节 捐税 516
第二节 税收 519
第四章 农业税 528
第一节 田赋 528
第二节 农业税 529
第三节 三七税 536
第五章 机构 538
第一节 财政 538
第二节 税务 539
第十六编 金融 541
第一章 货币 542
第一节 流通 542
第二节 管理 547
第二章 存款 548
第一节 企业存款 548
第二节 财政性存款 550
第三节 城乡储蓄 552
第四节 基本建设拨款 554
第三章 贷款 556
第一节 工业 556
第二节 农业 558
第三节 商业 560
第四章 保险 公债 563
第一节 保险 563
第二节 公债 564
第五章 机构 565
第一节 股份制银行 565
第二节 四行一司 565
第十七编 垦殖 农场 569
第一章 开文垦殖局 570
第一节 机构 570
第二节 垦殖状况 570
第三节 工程建设 571
第四节 生产 572
第五节 管理 573
第二章 平远街华侨农场 575
第一节 机构 575
第二节 生产 577
第三节 归侨安置与管理 578
第四节 文教卫生 579
第三章 稼依华侨农场 579
第一节 机构 579
第二节 生产 580
第三节 管理 581
第四章 铳卡三七药材场 582
第一节 机构 582
第二节 生产 583
第三节 教育卫生 585
第四节 狱政管理 585
第五章 新民农场 585
第一节 机构 585
第二节 生产 586
第三节 管理 588
第四节 生产效益 588
第六章 回龙农场 588
第一节 机构 588
第二节 生产 590
第三节 管理 591
第四节 文教卫生 592
第十八编 三七 593
第一章 三七考 594
第一节 释名 594
第二节 特征 特性 596
第二章 功用 599
第一节 历代医书论述 599
第二节 三七的化学成份及药理作用 599
第三节 研究开发 601
第三章 生产销售 602
第一节 栽培 602
第二节 产地 604
第三节 经营 607
第十九编 党群 610
第一章 中国国民党砚山县地方组织 610
第一节 县党部 610
第二节 党务 610
第三节 三青团 612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地方组织 612
第一节 建立和发展 612
第二节 中共砚山县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 613
第三节 组织工作 614
第四节 宣传工作 619
第五节 统一战线 621
第六节 县委工作机构 622
第七节 纪律检查委员会 626
第三章 群众团体 629
第一节 工人组织 629
第二节 青少年组织 631
第三节 妇女组织 635
第四节 农民组织 640
第五节 工商业联合会 641
第六节 科学技术协会 642
第二十编 政权 644
第一章 民国政权及代议机构 645
第一节 政权机构沿革 645
第二节 基层政权 648
第三节 县参议会及选举 649
第二章 人民代表大会 650
第一节 人民代表协商委员会 650
第二节 各族各界代表会议 651
第三节 代表选举 652
第四节 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及会议 656
第五节 常务委员会 660
第六节 代表联系及来信来访 661
第七节 提案处理及调查、视察 662
第三章 人民政府 662
第一节 沿革 662
第二节 隶属机构 666
第三节 基层政权 668
第四节 信访与侨务 670
第四章 人民政协 671
第一节 历届委员会会议 672
第二节 主要活动 674
第二十一编 政法 677
第一章 公安 678
第一节 机构 678
第二节 治安管理 682
第三节 消防 686
第四节 惩治犯罪 687
第五节 狱政管理 691
第二章 检察 691
第一节 机构 691
第二节 刑事检察 693
第三节 法纪检查 696
第四节 经济检查 697
第五节 监所检察 698
第六节 控告申诉检察 700
第三章 审判 702
第一节 机构 702
第二节 刑事审判 703
第三节 民事审判 705
第四节 经济审判 707
第五节 案件复查 708
第四章 司法 710
第一节 机构 710
第二节 公证 711
第三节 人民调解 713
第四节 法制宣传 714
第五节 律师 715
第二十二编 民政 717
第一章 拥军 优属 717
第一节 拥军 717
第二节 国家抚恤 720
第三节 群众优待 721
第四节 国家定期定量补助 722
第二章 安置 725
第一节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 725
第二节 归侨和难民 727
第三节 移民 728
第四节 残疾人 728
第三章 救济 728
第一节 社会救济 729
第二节 灾害救济 730
第三节 农村扶贫 736
第四章 社会福利 739
第一节 孤寡老人供养 739
第二节 麻风病人救济及康复村 740
第三节 收容遣送 742
第五章 婚姻管理 743
第一节 婚姻法宣传 743
第二节 婚姻登记 744
第六章 机构 745
第一节 行政机构 745
第二节 援军机构 745
第二十三编 劳动人事 747
第一章 劳动管理 747
第一节 用工制度 747
第二节 职工来源 749
第三节 劳务输出 750
第四节 职工调配 753
第五节 劳动就业 753
第六节 劳动保护 757
第二章 劳动工资 759
第一节 工资形式 759
第二节 工资改革 760
第三节 工资调整 761
第四节 其他工资 763
第五节 临时工、合同工工资待遇 765
第三章 福利待遇 765
第一节 离休、退休和退职 765
第二节 社会保险 766
第三节 职工福利 770
第四章 人事 770
第一节 干部状况 770
第二节 干部管理 773
第三节 干部制度 774
第五章 机构 776
第二十四编 军事 778
第一章 地方武装 778
第一节 清末以前的武装 778
第二节 民国政府的武装 779
第三节 边纵武装 781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武装 782
第五节 兵役 784
第二章 驻军 787
第一节 沿革 787
第二节 军事设施 789
第三节 人民防空 789
第三章 主要战事 790
第一节 攻击战 790
第二节 伏击战与围点打援战 792
第三节 突围战与遭遇战 793
第四节 政治瓦解战与追歼战 794
第四章 兵燹 匪患 796
第一节 明、清时期 796
第二节 民国时期 797
第三节 剿匪 800
第五章 民兵 804
第一节 组织 804
第二节 训练 806
第三节 支前 808
第二十五编 教育 810
第一章 普通教育 811
第一节 私塾 义学 书院 811
第二节 幼儿园 812
第三节 小学教育 814
第四节 普通中学 818
第五节 人才输送 821
第六节 专业教育 822
第二章 厂(场)矿、部队学校 823
第一节 厂(场)矿学校 823
第二节 部队小学 825
第三章 业余教育 825
第一节 扫除文盲 825
第二节 文化补习、函大、电大 827
第三节 民族教育 829
第四章 师资 832
第一节 队伍 832
第二节 培训 835
第三节 待遇 837
第五章 经费 修建 839
第一节 经费 839
第二节 校舍修建 841
第六章 教学 843
第一节 学制与课程 843
第二节 教研与考试 844
第三节 机构 848
第二十六编 科技 849
第一章 机构 队伍 850
第一节 机构 850
第二节 学会 协会 850
第三节 队伍 852
第二章 科技工作 853
第一节 宣传 培训 853
第二节 科研 科技推广 853
第三章 科技成果 864
第一节 科技推广运用 864
第二节 科技著作 866
第二十七编 文化艺术 868
第一章 文化管理 868
第一节 机构 868
第二节 场所 871
第二章 文艺演出 872
第一节 业余演出 872
第二节 专业演出 876
第三节 慰问演出 877
第三章 电影 879
第一节 历史 879
第二节 发行 879
第四章 图书 881
第一节 发行 881
第二节 管理 882
第五章 新闻出版 884
第一节 广播 884
第二节 电视 885
第三节 报刊图书 886
第六章 文学艺术 887
第一节 文艺创作 887
第二节 民间文艺 894
第七章 文物胜迹 905
第一节 文物 905
第二节 胜迹 906
第二十八编 卫生 911
第一章 医疗 911
第一节 机构 911
第二节 队伍 914
第三节 业务培训 917
第二章 防疫 治病 918
第一节 疫情 918
第二节 传染病防治 921
第三节 麻风病 923
第四节 水肿病 924
第三章 卫生保健 926
第一节 妇女保健 926
第二节 优生优育 927
第三节 学校 928
第四节 爱国卫生 928
第二十九编 体育 930
第一章 组织 930
第一节 机构 930
第二节 队伍 931
第二章 群众体育 931
第一节 职工 932
第二节 农民 932
第三节 学校 932
第四节 民族 934
第五节 老年 934
第三章 经费 设施 935
第一节 经费 935
第二节 设施 935
第四章 比赛 表演 936
第一节 比赛 936
第二节 表演 940
人物 941
传记 941
李占春 张耀 张鼎 941
李初 942
李应珍 942
陆春 943
纳顺洪 944
刘祖武 944
马级三 945
杨必昌 945
赵尚功 946
王仲 946
王朝阳 946
李渊 947
杨廷彦 947
龙雨生 947
杨育涵 947
王有德 947
王能德 948
郭连钧 949
杨福忠 949
张禄光 950
陈勋隆 951
周珍麒 952
吴鸿才 952
张文贵 953
雷绍华 953
李西开 953
万象乾 954
陈建军 954
人物简述 955
砚山籍在外副处职人员 955
先进模范 957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959
英名录 961
砚山籍烈士 961
外籍牺牲于砚山的烈士 967
稼依烈士宫烈士 968
附录 977
后记 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