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1
法例 民法的基本准则 3
第一编 人法 9
第一章 与人的性质和各种社会关系有关的权利 9
第二章 婚姻法 13
第三章 亲子法 18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8
第二节 子女的出身 19
第三节 子女的姓氏 24
第四节 子女的照管 25
第五节 其他权利和义务 32
第六节 子女收养 34
第四章 其他人对子女实行的照管 40
第五章 子女的抚养 47
第六章 管理、其他的法定代理和预防性代理权 49
第二编 物法 61
物及其在法律上的分类 61
物法第一分编 对物权 66
第一章 占有 66
第二章 所有权 74
第三章 因先占而取得所有权 80
第四章 因添附而取得所有权 84
第五章 因交付而取得所有权 88
第六章 担保物权 93
第七章 役权 100
第八章 继承权 112
第九章 遗嘱 116
第十章 替补继承人和世袭财产 124
第十一章 遗赠 127
第十二章 遗嘱的限制与废止 135
第十三章 法定继承 140
第十四章 特留份、特留份或应继分的计算 146
第十五章 遗产的取得 152
第十六章 所有权的共有关系和其他物权的共有关系 157
物法第二分编 对人权 163
第十七章 关于契约和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定 163
第十八章 赠与 181
第十九章 保管契约 185
第二十章 使用借贷契约 189
第二十一章 消费借贷契约 191
第二十二章 委任和其他形态的事务管理 194
第二十三章 互易契约 201
第二十四章 买卖契约 203
第二十五章 租赁契约、永佃权契约和公簿保有地产权契约 209
第二十六章 提供劳务的契约 216
第二十七章 民事合伙 226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26
第二节 合伙人相互间的法律关系 228
第三节 与第三人的法律关系 232
第四节 合伙人之继任 233
第五节 合伙的转换 235
第六节 合伙的解散 236
第七节 清算 238
第二十八章 夫妻财产契约与婚嫁财产请求权 241
第二十九章 射幸契约 246
第三十章 损害赔偿法 250
第三编 关于人法和物法的共同规定 263
第一章 权利和义务的强化 263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的变更 268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的废止 275
第四章 诉讼时效和取得时效 281
第五章 自2013年2月1日起生效的规定和过渡性规定 290
奥地利普通民法典条文细目 293
翻译说明 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