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环保立法理念转型:从治理到防治 1
一、从动物到上帝,一场势不可挡的科技革命 2
二、法律,能否成为转基因前行的围栏 4
三、立法基础:从损害预防到风险预防 6
四、平衡立法与执法成本间的鸿沟 8
五、国内外研究现状 12
第一章 改性活生物体越境转移立法背景 17
第一节 改性活生物体的利益与风险 18
一、从转基因生物到改性活生物体 18
二、典型改性活生物体——转基因作物种植统计方法带来的思考 21
三、改性活生物体引发的舆论高地战 28
第二节 欧盟与美国的政策差异以及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的困惑 33
一、欧盟:从铁板一块到自立门户 33
二、美国的基本政策 38
三、发展中国家的选择难题 44
第二章 事先知情协议程序的确立溯源 48
第一节 事先知情协议程序在国际立法中的确立 48
一、缘起《生物多样性公约》 48
二、事先知情协议程序在《生物安全议定书》中的具体化 51
第二节 事先知情协议程序与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辨析 60
一、事先知情同意程序(PIC)的产生及适用 61
二、PIC和AIA的比较 78
第三章 事先知情协议程序与预防原则 83
第一节 预防原则在国际环境法中的发展 83
一、预防原则的起源 85
二、预防原则在国际文件中的发展 86
第二节 预防原则在事先知情协议程序中的具体运用 93
一、风险评估对预防原则的体现 93
二、决定程序 99
第三节 机密商业信息制约下的风险评估信息公开 100
一、国内转基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争议 101
二、机密商业信息认定带来的难题 104
第四章 生物安全信息交流与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所 109
第一节 事先知情协议程序中的双向信息交流 111
一、通知与决定 111
二、包装和标识 119
第二节 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所:从双向到多向信息交流的发展 122
一、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所信息资料的种类 123
二、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所与生物多样性信息交换所的关系 128
第五章 事先知情协议程序的责任 134
第一节 责任及补救条款的需求及谈判焦点 135
一、责任及补救条款的重要价值 135
二、创设改性活生物体责任机制的国际谈判中的焦点问题 137
第二节 生物安全损害责任与补救的基本内容 143
一、先前存在的赔偿责任体系及其可借鉴性 143
二、《名古屋-吉隆坡补充议定书》构建的责任和补救机制 150
第三节 转基因生物致损责任的国内立法示范 163
一、德国 164
二、比利时 165
三、巴西 165
四、墨西哥 167
五、南非 168
第六章 从“欧盟——影响生物技术产品许可和销售措施案”看事先知情协议程序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172
第一节 事先知情协议程序对贸易的潜在影响 172
一、对国际贸易可能造成的影响 172
二、事先知情协议程序对贸易影响的有限性 176
第二节 “欧盟——影响生物技术产品许可和销售措施案”视角下的规则冲突 178
一、案情简介 179
二、本案争论焦点 181
三、专家组报告分析 185
四、对专家组报告的评价 189
五、欧盟转基因产品案造成的影响分析 194
第七章 事先知情协议程序与中国立法现状及其完善 197
第一节 中国生物安全及管理现状 197
一、国内转基因作物生产 198
二、国际贸易和市场 199
三、中国现行涉及改性活生物体安全的政策法规 201
第二节 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管理措施 206
一、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基本步骤 206
二、转基因进出口审批流程 208
三、审批之后的管理 210
第三节 中国生物安全立法完善建议 216
一、中国法规与《生物安全议定书》之比较 216
二、我国转基因生物越境转移法规和规章的不足 218
三、改性活生物体越境转移法规完善的建议 224
结论 228
附录 235
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关于赔偿责任和补救的名古屋-吉隆坡补充议定书 235
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关于赔偿责任和补救的名古屋-吉隆坡补充议定书 237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245
参考文献 251
后记 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