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反跨境人口贩运 法律制度研究 3
第一章 反跨境人口贩运法律制度辨析 3
第一节 人口贩运辨析 3
一、2000年《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人口贩运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中的人口贩运 3
二、中国刑法中的人口贩运 4
三、《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中的人口贩运 6
第二节 反跨境人口贩运辨析 7
一、跨境人口贩运 7
二、大湄公河次区域 8
三、2000年《反人口贩运补充议定书》中的反跨境人口贩运 11
四、《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中的反跨境人口贩运 13
五、中国政府关于反跨境人口贩运的观点 13
第三节 跨境人口贩运被害人辨析 14
一、跨境人口贩运被害人与被拐卖受害人、被拐卖妇女儿童 14
二、被解救跨境人口贩运被害人与被解救妇女儿童 15
三、偷运移民(偷渡人口)与偷越国(边)境外国人、非法入境外国人 15
四、滞留移民、无证件移民、无国籍人与国籍、身份不明外国人 17
五、婚姻移民与外籍新娘、涉外婚姻“三非”外国人、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 18
六、无人陪伴儿童、离散儿童与未满16周岁外国人 19
第四节 混合移民辨析 20
一、混合移民的概念 20
二、混合移民的特征 20
三、混合移民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21
第五节 反跨境人口贩运法律制度 23
第六节 结论 25
第二章 反跨境人口贩运:以案例为视角 28
第一节 反跨境贩运越南妇女 28
一、历史发展 28
二、人口贩运被害人 29
三、人贩子 35
四、贩运 37
五、人口贩运组织 39
第二节 反跨境贩运缅甸妇女 40
一、历史发展 40
二、人口贩运被害人 40
三、人贩子 47
四、收买人 49
五、贩运 50
六、人口贩运组织 54
第三节 跨境贩运柬埔寨妇女 55
一、历史发展 55
二、人口贩运被害人 56
三、人贩子 59
四、贩运 60
五、婚姻登记 62
第四节 反跨境贩运老挝妇女 62
一、历史发展 62
二、人口贩运被害人 62
三、贩运 63
四、未来走向 65
第五节 反跨境贩运泰国妇女 65
第六节 反跨境贩运朝鲜妇女 66
一、历史发展 66
二、人口贩运被害人 67
三、人贩子 69
四、收买人 70
五、贩运 70
六、人口贩运组织 72
第七节 跨境人口贩运的原因 72
一、跨境人口贩运被害人方面的原因 73
二、跨境人口贩运收买方的原因 75
第八节 结论 78
第三章 反跨境人口贩运管理体制 80
第一节 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 80
一、国务院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80
二、省级人民政府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厅际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制度 82
三、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制度 83
第二节 公安机关 85
一、公安部和各级公安机关 85
二、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和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 88
三、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和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89
四、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和地方政府公安机关边防管理部门 91
五、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和地方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 92
第三节 外交部门 92
第四节 民政部门 93
第五节 司法机关 95
一、人民法院 95
二、人民检察院 96
第六节 其他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 97
第七节 结论 98
第四章 反跨境人口贩运国际合作机制 99
第一节 反拐卖妇女儿童国际合作制度 99
一、国家反拐卖妇女儿童国际合作制度 99
二、省级人民政府反拐卖妇女儿童国际合作制度 101
三、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反拐卖妇女儿童国际合作制度 102
第二节 反跨境人口贩运国际文件的国内法化 104
一、妇女权利方面国际公约与反拐卖妇女 104
二、儿童权利方面国际公约与反拐卖儿童 105
三、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方面国际公约与反贩运人口 108
第三节 司法协助 109
一、中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共同签署的双边司法协助条约 109
二、中国国内法关于国际司法互助的法律规定 110
三、边境地区地方政府之间的司法协助 111
第四节 国际警务合作 112
一、中国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警务合作概况 112
二、中国越南警务合作 113
三、中国缅甸警务合作 118
四、中国泰国警务合作 119
五、中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警务人员的交流与培训 120
六、中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的警务会晤 121
七、中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的反拐情报交流与合作 121
八、中国朝鲜非法移民治理的合作 121
第五节 中国与联合国机构间反对拐卖人口项目和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 123
一、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反对拐卖人口合作行动项目 123
二、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 125
三、联合国机构间反对拐卖人口项目 126
四、其他国际合作反拐项目 127
第六节 中国与东盟、越南、泰国、柬埔寨非法移民返回(遣返)方面的合作 128
一、与东盟开展非法移民返回(遣返)方面的合作 128
二、与越南开展非法移民返回(遣返)方面的合作 128
三、与泰国、柬埔寨开展非法移民返回(遣返)方面的合作 130
第七节 与救助儿童会保护无人陪伴和失散儿童的合作 130
第八节 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执法合作联络官办公室机制 130
一、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执法合作联络官办公室机制概述 130
二、中国越南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执法合作联络官办公室 131
三、中国缅甸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执法合作联络官办公室 134
四、中国老挝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执法合作联络官办公室 136
第九节 结论 137
第五章 反跨境人口贩运法律制度 138
第一节 关于反跨境人口贩运的刑事、婚姻和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 138
一、关于反跨境人口贩运的刑事法律 139
二、关于反跨境人口贩运的婚姻法律 141
三、关于反跨境人口贩运的权益保障法律 142
四、不遣送自愿不回国的外国妇女 143
五、妥善羁押人口贩运被害人与及时进行救助康复 144
六、关于涉外案件的请示报告、内部通报、对外通知等制度 146
第二节 关于反跨境人口贩运的司法解释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147
一、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147
二、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通知》 148
三、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148
四、2000年公安部《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适用法律和政策有关问题的意见》 148
五、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全国妇联《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有关问题的通知》 149
六、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150
第三节 关于反跨境人口贩运牵连行为的刑事和治安管理法律 150
一、非法拘禁罪 150
二、故意伤害罪 151
三、强迫劳动罪和协助强迫他人劳动罪 152
四、雇用儿童从事危重劳动罪 154
五、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155
第四节 关于驱逐出境的法律 156
一、驱逐出境 156
二、遣送出境 157
三、待遣羁押 158
四、限期出境 158
第五节 关于卖淫嫖娼的法律 159
一、对卖淫、嫖娼者的行政处罚 159
二、对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者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160
三、对为卖淫、嫖娼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者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162
第六节 关于反跨境人口贩运的政策性文件 163
一、《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及其《实施细则》 163
二、《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 164
第七节 打击跨国拐卖人口和妨害国境管理犯罪法律政策的适用 165
一、打击跨国拐卖人口犯罪法律政策的适用 165
二、打击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和偷越国境犯罪法律政策的适用 173
三、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犯罪案件的程序规定 176
第八节 结论 177
第六章 反跨境人口贩运面临的挑战 179
第一节 办理跨境人口贩运案件 179
一、获取跨境人口贩运案件线索难 179
二、打击收买被贩运妇女、儿童难 181
三、调查取证和核查跨境人口贩运被害人身份难 182
四、获得遣返和安置跨境人口贩运被害人经费难 182
第二节 解救跨境人口贩运被害人 183
第三节 研究跨境人口贩运的不足 185
一、跨境人口贩运的情况 185
二、跨境人口贩运的研究不深入 186
第四节 反跨境人口贩运法律 187
一、没有关于反跨境人口贩运的专门和系统的法律 187
二、反人口贩运限于妇女、儿童 188
三、拐卖妇女、儿童以出卖为目的 189
四、“自愿”人口贩运被害人 190
第五节 保护跨境人口贩运被害人 190
一、需要进一步树立尊重和保障跨境人口贩运被害人人权的意识和进行相关法制建设 190
二、避免对跨境人口贩运被害人进行不正当的处罚 192
三、应按照正当程序驱逐人口贩运被害人出境 193
第六节 识别、评估、安置跨境人口贩运被害人机制 194
一、缺少识别、评估跨境人口贩运被害人的标准和流程 194
二、未建立起完善的人口贩运被害人安置服务机构 194
第七节 国际合作反跨境人口贩运机制 196
一、边境地区打击跨国拐卖执法合作联络官办公室作用有限 196
二、区域性反对拐卖人口国际文件缺少执行力 196
第八节 结论 197
第七章 反跨境人口贩运法律制度的未来展望 198
第一节 加强反跨境人口贩运法制建设 198
一、制定反跨境人口贩运法,以保护人口贩运被害人为中心 198
二、修正1997年《刑法》,扩展反跨境人口贩运的保护对象、贩运目的和贩运手段 199
三、修正、严格执行或者制定有关保护人口贩运被害人的法律 200
四、严格执行关于禁止和处罚卖淫嫖娼的规定 200
五、严格处罚收买人 201
第二节 建立和完善反跨境人口贩运方面的主要制度 201
一、甄别和评估人口贩运被害人制度 201
二、人口贩运被害人合法移民身份和相应权利制度 203
三、保护和援助人口贩运被害人制度 204
四、建立区域遣返中心,优化遣送工作流程 205
第三节 完善反跨境人口贩运工作机制 206
一、建立和落实多位一体的反跨境人口贩运长效工作机制 206
二、公安机关主动发现跨境人口贩运 207
三、各方共同发现强迫劳动跨境人口贩运 207
四、加强边境地区管理 208
五、扩大和完善反跨境人口贩运宣传区域和方式 208
六、加强与人口贩运被害人来源国之间的国际合作 209
第四节 提高混合移民管理能力 210
一、强化边境管理,有效落实外围源头控制 210
二、建立统一的出入境和移民管理体制 210
三、加强对边境地区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与管理 211
四、完善规制非法移民的出入境管理法律 211
五、深化与有关反人口贩运、移民的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211
第五节 提高外籍新娘管理能力 212
一、寻求党委和政府的重视 212
二、抓好外籍新娘相关人士法律法规的宣传 212
三、确保外籍新娘健康、节育、自立、与配偶共同生活以及保持适当规模 213
四、确保外籍新娘能够融入中国和对中国忠诚 214
五、加强对外籍新娘的管理 215
第六节 结论 216
下篇 人口贩运被害人转介机制研究 219
第八章 人口贩运被害人转介机制辨析 219
第一节 人口贩运被害人转介机制的定义 219
第二节 人口贩运被害人转介机制的基本内容 220
第三节 人口贩运被害人转介机制的作用 221
第四节 结论 222
第九章 人口贩运被害人转介机制的国际实践 223
第一节 英国 223
一、英国人口贩运被害人转介机制的定义和现状 223
二、英国人口贩运被害人转介机制的基本内容 225
三、2010年《错误的人口贩运被害人?一年以后:英国保护人口贩运被害人措施分析》 229
四、2014年《人口贩运被害人转介机制评估报告》 230
第二节 澳大利亚 235
一、人口贩运被害人转介机制的定义 235
二、全国反人口贩运圆桌会议 236
三、2009年《人口贩运被害人救助、安置和康复计划》 236
四、转介人口贩运被害人的原则 237
五、准备和提供转介信息 242
六、妥善转介人口贩运被害儿童 243
七、社会组织 244
第三节 关于人口贩运被害人转介机制的国际文件 245
一、2000年《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 245
二、2010年《联合国打击人口贩运的全球行动计划》 247
三、2005年《〈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实施立法指南》 247
四、2002年《建议采用的人权与人口贩运问题原则与准则》 249
五、2010年《国际行动框架执行〈反人口贩运议定书〉》 251
六、2009年《关注人口贩运被害人:医疗保健人员指南》 253
七、2011年《在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中消除对妇女暴力行为的示范战略和实际措施》增订本 256
八、关于人口贩运被害人转介机制的欧洲文件 257
第四节 结论 260
第十章 我国台湾地区的反人口贩运转介机制 262
第一节 人口贩运被害人转介的法制和机制建设 262
一、反人口贩运法制 262
二、人口贩运被害人转介机制 263
三、社会组织推动反人口贩运法制和人口贩运被害人转介机制建设 264
第二节 人口贩运案件处理流程 267
第三节 鉴别人口贩运被害人 271
第四节 救助人口贩运被害人及疑似人口贩运被害人 278
第五节 安置人口贩运被害人 281
第六节 运营人口贩运被害人安置处所 283
一、“内政部”设立的公设民营人口贩运被害人庇护所的概况 283
二、宜兰庇护所与台湾展翅协会 284
三、花莲庇护所(花莲家园)与妇女救援基金会 288
四、天主教善牧基金会与南投庇护所 290
第七节 赔偿人口贩运被害人和保护人口贩运被害人证人 292
第八节 社会组织社工人员陪同侦讯服务 294
第九节 遣送/送返人口贩运被害人 295
第十节 社会组织安置、保护人口贩运被害人案例分析 297
一、财团法人台湾省天主教会新竹教区服务人口贩运被害人的概况 297
二、新竹教区向人口贩运被害人提供的服务 298
三、新竹移民及外劳服务中心服务人口贩运被害人案例 299
第十一节 结论 300
第十一章 人口贩运被害人转介机制的中国探索 302
第一节 人口贩运被害人转介机制规划 302
一、概述 302
二、人口贩运被害人转介机制规划的配套规定 306
三、人口贩运被害人转介机制规划的实施 307
第二节 人口贩运被害人转介机制的法制 312
一、概述 312
二、疑似被拐卖的流浪乞讨人员的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 313
三、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 315
四、保障被贩运妇女权益 318
五、保障被贩运未成年人权益 319
六、保障被贩运残疾人权益 319
七、赔偿人口贩运被害人 320
八、对受欺骗或被胁迫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口贩运被害人减轻或免除处罚 322
九、保护人口贩运被害人隐私 324
十、外籍人口贩运被害人在华居留 325
第三节 人口贩运被害人转介的机构 327
一、民政部门、救助管理站 327
二、妇联、妇女之家 331
三、公安机关、被解救妇女儿童中转、培训和康复中心 332
四、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办事处 333
五、救助儿童会中国项目 334
六、国际移民组织驻华联络处 337
七、社会组织 339
八、不足 340
第四节 人口贩运被害人转介的制度 345
一、各界参与和推动反人口贩运政策制定、立法和相关工作制度 345
二、各界参与和推动人口贩运被害人解救、救助、安置、康复和回归社会制度 346
三、反人口贩运管理制度与人口贩运案件管辖制度 348
四、反人口贩运专项资金制度 351
五、拐卖妇女、儿童罪定性制度 352
六、人口贩运被害人甄别制度 353
七、人口贩运被害人分别安置和康复制度 355
八、人口贩运被害人救助、安置和康复场所管理制度 356
九、陪同人口贩运被害人制度 356
十、人口贩运被害人证人保护制度 357
十一、外籍人口贩运被害人救助制度 358
十二、外籍人口贩运被害人遣送制度 359
第五节 结论 360
第十二章 人口贩运被害人转介机制的必要性 363
第一节 多样化保护需求 363
第二节 政府各部门法定义务以及全社会共同职责 365
第三节 国家机关与社会组织、国际组织合作 367
第四节 发挥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367
第五节 国际社会倡导和支持 369
第六节 其他国家和地区普遍做法 371
第七节 我国反人口贩运实践 372
第八节 结论 373
第十三章 人口贩运被害人转介机制的构想 375
第一节 权利基础 375
一、中国:尊重和保障人权 375
二、国际社会:增进和保护人权(人口贩运被害人) 376
三、区域:尊重人口贩运被害人的人权 378
四、被甄别权 380
五、获得补救权 381
第二节 指导原则 384
一、以人口贩运被害人为中心 384
二、人口贩运被害人的处境 385
三、尊重和保护人口贩运被害人人权 386
四、维护和满足人口贩运被害人的正当意愿和要求 386
五、向人口贩运被害人提供救助、安置、康复和赔偿等服务 387
第三节 基本要求 388
一、积极介入 388
二、依法履职 390
三、一站式服务 391
四、拓展国家社会工作机构服务范围 393
五、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394
六、完善转介制度,健全转介流程 397
第四节 结论 398
第十四章 人口贩运被害人转介机制的准则(学者建议稿) 400
第一节 准则一: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咨询委员会 400
一、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咨询委员会准则的概念和意义 400
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实践 401
三、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咨询委员会委员的资格、职责和权利 401
第二节 准则二:多方和及时初步甄别 402
一、多方和及时初步甄别的概念和内容 402
二、被贩运的一般迹象 403
三、被卖为人妻的强迫婚姻的迹象 403
四、被性贩运的迹象 404
五、被劳动贩运的迹象 404
六、儿童被贩运的迹象 405
七、初步甄别的问题和方式 405
第三节 准则三:迅速和准确正式甄别 406
一、正式甄别准则的概念和意义 406
二、正式甄别的部门 407
三、正式甄别的期限 408
四、疑似人口贩运被害人和人口贩运被害人的权利和待遇 408
第四节 准则四:提供安全和有保障的安置场所 410
一、提供安全和有保障的安置场所准则的概念和意义 410
二、提供安全和有保障的安置场所准则的内容 410
第五节 准则五:提供全面和专业的咨询 411
一、提供全面和专业咨询准则的概念和意义 411
二、提供全面和专业咨询准则的内容 411
第六节 准则六:提供及时和尊重的医疗和卫生服务 412
一、提供及时和尊重的医疗和卫生服务准则的概念和意义 412
二、提供及时和尊重的医疗和卫生服务准则的内容 413
第七节 准则七:提供必需的翻译和语言帮助 414
第八节 准则八:始终保护隐私和非公开信息 415
一、始终保护隐私和非公开信息准则的概念和意义 415
二、始终保护隐私和非公开信息准则的内容 416
第九节 准则九:保护人口贩运被害人 416
一、严格保护人口贩运被害人准则的概念和意义 416
二、严格保护人口贩运被害人准则的内容 417
第十节 准则十:陪同人口贩运被害人 417
一、陪同人口贩运被害人准则的概念和意义 417
二、陪同人口贩运被害人准则的内容 417
第十一节 准则十一:减轻或免除人口贩运被害人因被贩运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所产生的违法犯罪责任 418
一、减轻或免除人口贩运被害人因被贩运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所产生的违法犯罪责任准则的概念和意义 418
二、减轻或免除人口贩运被害人因被贩运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所产生的违法犯罪责任的国际实践 418
第十二节 准则十二:赔偿人口贩运被害人损失 419
一、赔偿人口贩运被害人损失准则的概念和意义 419
二、赔偿人口贩运被害人损失准则的国际实践 420
第十三节 准则十三:帮助人口贩运被害人重返社会 421
第十四节 准则十四:允许人口贩运外籍被害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 422
一、允许人口贩运外籍被害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准则的概念和意义 422
二、允许人口贩运外籍被害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准则的国际实践 422
三、允许人口贩运外籍被害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准则的展望 424
第十五节 准则十五:安全和有尊严地遣送回国 424
一、安全和有尊严地遣送回国准则的概念和内容 424
二、安全和有尊严地遣送回国准则的展望 425
第十六节 准则十六:特殊考虑人口贩运被害儿童 428
一、特殊考虑人口贩运被害儿童准则的概念和意义 428
二、特殊考虑人口贩运被害儿童准则的内容 428
第十七节 结论 429
主要参考法律、政策文件和报告 430
一、中国法律和政策文件 430
二、中国台湾地区法律和政策文件 432
三、中国台湾地区报告 433
四、国际和区域文件 434
五、国际组织的报告、指南和手册 436
六、其他国家法律、报告、指南和手册 440
主要参考资料 441
一、中文著作 441
二、中文论文 442
三、中文学位论文 444
四、中文新闻报道 445
五、中国台湾地区论著 455
六、英文著作 455
七、英文论文 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