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第一章 清代买卖契约概述 15
第一节 中国古代买卖契约的历史 15
第二节 清代买卖契约的主要特点 18
第三节 清代买卖契约的主要类型 19
第二章 清代田宅买卖契约的国家规制 24
第一节 国家法对买卖契约主客体的法律限制 24
第二节 对买卖契约的书面规范 32
第三节 契税制度对买卖契约的影响 37
第四节 税粮过割与买卖契约的法律规范 46
第五节 官牙:国家对民间买卖契约干预的途径 50
第三章 田宅买卖的启动 60
第一节 田宅买卖契约订立的主体资格 60
第二节 “草约”与田宅买卖契约的发起 87
第三节 田宅买卖中的先买权 92
第四节 契约订立中的第三方群体:功能及其意义 108
第四章 订立的田宅买卖契约:格式与内容 120
第一节 形式变异与内容自治 120
第二节 并不清晰的“四至”:“形式主义”及其功能 133
第三节 契约内容的片面性:功能要求下的“合谋” 139
第四节 “无重复典挂”的含义:兼论存在权利负担的买卖契约 148
第五章 契约订立之后:不易完成的交易 156
第一节 标的的交付与契约的效力确定 156
第二节 “画字银”:看似不合理的“理性”存在 169
第三节 契税:影响民间立契方式的重要因素 181
第四节 税粮过割程序对民间买卖契约的影响 184
第五节 难了的“纠缠”:田宅买卖后的找价和回赎 191
第六章 “另类”的交易:“一田两主”下的“田皮”买卖契约 211
第一节 “一田两主”的内涵 211
第二节 官方对“田皮”的立场与清代“田皮”的流行 212
第三节 “田皮”买卖契约的特点 216
第七章 清代田宅“活卖”契约的性质:与典的比较 221
第一节 典的基本内涵 222
第二节 “典非活卖”:差异性分析 223
第八章 清代奴婢和子女买卖契约 238
第一节 奴婢买卖契约的源流概述 238
第二节 奴婢买卖契约概念的“定型化” 239
第三节 奴婢买卖契约的形式特点:重在担保 241
第四节 “凸显”的母亲:以子女为标的的买卖契约的主体特点 251
第九章 清代的畜产买卖契约 256
第一节 国家成文法对蓄产买卖契约的形式要求 256
第二节 民间畜产买卖契约的程序和一般内容 257
第十章 清代的其他财产买卖契约 261
第一节 国家法对买卖标的的种类限制 261
第二节 民间的契约实践 264
第十一章 余论:变化尚未真正发生——清末修律背景下的买卖契约 268
结语 274
参考文献 282
后记 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