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第一编 机构 7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司法行政机构 7
第一节 清末司法行政机构 7
第二节 北洋时期司法行政机构 9
第三节 民国时期司法行政机构 13
第四节 日伪时期司法行政机构 18
第五节 革命民主政权司法行政机构 18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司法行政机构 31
第一节 20世纪50年代司法行政机构 31
第二节 重新恢复后的司法行政机构 35
第三节 地、市、县司法行政机构及职能 42
第四节 司法行政队伍 45
第二编 法制宣传 50
第一章 法律知识宣传 50
第一节 在镇压反革命斗争中,广泛开展法制宣传 50
第二节 大力宣传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 51
第三节 在司法改革运动中的法制宣传工作 52
第四节 配合集中打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斗争,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54
第二章 学校法制课 58
第一节 小学法制教育 58
第二节 中学法制教育 59
第三节 大学法制教育 60
第三章 普及法律常识教育 62
第一节 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的准备工作 62
第二节 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全面展开 65
第三节 对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69
第四章 河北法制报 70
第一节 《河北法制报》的创刊 70
第二节 《河北法制报》的性质与任务 70
第三节 《河北法制报》的组织机构 70
第四节 《河北法制报》的发行 71
第五节 《河北法制报》的作用 71
第三编 法学教育 77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法学教育 77
第一节 清末、民国时期的法学教育 77
第二节 抗日民主政权的法学教育 82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法学教育 85
第一节 干部培训 85
第二节 法律院校 91
第三节 法律函授教育 106
第四编 律师 113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律师 113
第一节 清末、北洋时期律师 113
第二节 民国时期律师 116
第三节 日伪时期律师 120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律师 122
第一节 律师制度 122
第二节 律师组织 124
第三节 律师业务 137
第四节 律师管理 148
第五节 律师收费 154
第六节 著名律师 157
第七节 典型案例 160
第五编 公证 167
第一章 公证制度 167
第二章 公证机构 170
第三章 公证业务 176
第一节 国内公证 176
第二节 涉外公证 183
第三节 著名公证员 186
第四节 典型公证案例 187
第四章 公证收费 190
第六编 调解 202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民间调解 202
第一节 清末、民国时期的民间调解 202
第二节 抗日根据地的人民调解 203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民间调解 209
第一节 调解制度 209
第二节 调解组织 211
第三节 人民调解工作 215
第四节 司法助理员 222
第五节 乡镇法律服务所 224
第六节 典型调解员 227
第七节 典型调解案例 230
第七编 劳动教养 238
第一章 机构设置 238
第一节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委员会 238
第二节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处 240
第三节 管教场所机构设置与管教干部配备 241
第二章 管理工作 250
第一节 收容 250
第二节 分别编队 253
第三节 队规纪律 254
第四节 民主管理 255
第五节 考核奖惩 256
第六节 通信、会见、休假 258
第七节 生活福利 259
第八节 解教安置 263
第三章 教育工作 267
第一节 教育原则 267
第二节 政治教育 268
第三节 劳动教育 274
第四节 文化技术教育 275
第五节 辅助教育 278
第六节 社会辅助教育 281
第七节 创办劳动教养学校 283
第四章 劳动生产和财务管理 287
第一节 劳动生产 287
第二节 财务管理 290
第五章 解教人员考察 293
第一节 1980年以前的解教人员考察 293
第二节 1982年的解教人员考察 293
第三节 1983年的解教人员考察 294
第四节 1984年的解教人员考察 295
第五节 1985年的解教人员考察 296
第六节 1986年的解教人员考察 296
第七节 1983年至1985年的解教人员考察 297
第八编 法学研究 301
第一章 河北省法学会的建立 301
第二章 《河北法学》的创刊 305
第三章 法学研究的开展与成果 306
附录 315
附录一 大事记 315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大事记 31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大事记 332
附录二 受到司法部表彰的先进集体及模范人物事迹 388
附录三 新中国成立后至1990年历任司法厅厅长简介 425
附录四 1980年至1990年河北省各地、市、县(区)司法局局长名单 427
后记 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