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1
一、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历史沿革 1
二、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重大意义 4
三、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阶段性任务和时间安排 4
第二章 军队停止房地产有偿服务相关法律问题 8
一、军队房地产的认定 8
二、军队空余房地产出租法律问题 9
(一)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的法律适用 9
(二)军队空余房地产出租的禁止性规定 10
(三)军队空余房地产出租的审批及许可 11
(四)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费的管理 12
(五)军队空余房地产出租存在的问题 12
三、军队房屋产权转让法律问题 13
(一)军队房屋产权变更的规定 13
(二)军队房屋转让的法律性质 14
(三)军队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 15
四、军地合作共建房地产法律问题 16
(一)军地合作共建房地产的禁止性规定 16
(二)军地合作共建房地产的审批 16
(三)军地合作共建房地产的产权界定 17
(四)军地合作共建房地产存在的问题 17
五、军队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 18
(一)军队土地的性质 18
(二)军队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禁止性规定 19
(三)军队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条件 20
(四)军队空余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模式 21
(五)军队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第三章 军队停止医疗机构有偿服务相关法律问题 23
一、军队医疗机构有偿服务的法律依据 23
二、军队医疗机构的性质 24
三、军队医疗机构开展有偿服务的利弊 24
(一)军队医院有偿服务的有利方面 24
(二)军队医院开展有偿服务的弊端 25
四、军队医疗机构有偿服务常见法律问题 27
(一)科室外包协议的效力及法律后果 27
(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不健全 28
(三)劳动人事纠纷频发 29
(四)存在合同纠纷隐患 29
五、军队医疗机构纳入军民融合发展体系 30
第四章 军队停止教育、新闻出版和文艺团体有偿服务相关法律问题 32
一、军队教育有偿服务的方式及问题 32
二、军队新闻出版有偿服务的方式及问题 33
三、军队文艺团体有偿服务的方式及问题 34
第五章 军队停止有偿服务涉及的其他法律问题 36
一、民事案件中军队诉讼主体资格及承继 36
(一)军队诉讼主体资格 36
(二)军队诉讼主体资格承继 37
二、涉军民事案件法院管辖权 38
(一)军事法院新组织体系 38
(二)军地互涉民事案件地域管辖 40
(三)军事法院民事案件级别管辖 41
(四)军队房地产案件的法院管辖 41
(五)军队医疗纠纷的法院管辖 42
三、涉军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 43
(一)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适用 43
(二)法律适用的顺位 45
四、刑事犯罪及案件管辖 46
(一)军队有偿服务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 46
(二)刑事犯罪案件管辖 49
第六章 军队停止有偿服务法律实务指引 50
一、军队停止房地产有偿服务法律实务指引 50
(一)军队房地产确权 50
(二)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 52
二、军队停止医疗机构有偿服务法律实务指引 58
(一)军队医疗机构对外合作项目解约及补偿 58
(二)军队医疗机构人才流失问题 58
三、军队参与诉讼或者仲裁法律实务指引 59
(一)军队处于主动地位时 59
(二)军队处于被动地位时 61
(三)其他准备工作 62
(四)案件管辖权的移送 63
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汇编 64
一、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政策规定 64
全面开展军队对外有偿服务清理摸底工作实施方案 64
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 65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印发《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 65
二、军队房地产、工程建设部分法律法规 70
(一)军队房地产类 70
建设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城镇驻军营房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70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妥善处理军队与地方部分房地产权属问题的通知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地产业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关于纠正城镇驻军营房产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几个问题的通知 72
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 73
军队与地方换建、合建房屋管理规定 80
军队房地产经营管理规定 82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地方、军队密切配合搞好军队房地产清查整顿工作的通知 88
军队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规定 89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利用军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 92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擅自开发房地产项目补办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94
中央军委关于颁发《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95
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 95
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101
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 106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工作的通知 112
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 113
军队停止军以下作战部队空余房地产租赁项目 119
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规定 120
(二)军用土地类 125
中国人民解放军土地使用管理规定 125
中国人民解放军地籍管理办法 129
财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军队有偿转让空余军用土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133
军用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 134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加强军队空余土地转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38
(三)军队工程管理类 1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地产业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关于印发《城镇驻军营房产权转移和房屋现状变更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 141
城镇驻军营房产权转移和房屋现状变更登记实施细则 14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营业税房产税的通知 143
关于自筹资金工程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43
三、军队医疗机构部分法律法规 14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向地方开放的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赔偿纠纷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的复函 145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45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50
军队医疗机构对外医疗有偿服务管理办法 163
关于军队医院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165
军队医院管理若干规定 166
四、军队教育、文化、科技对外有偿服务相关规定 16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企业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168
关于加强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 169
五、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1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1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2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211
国防专利条例 219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2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重新编制发布军事法院代字的通知 23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34
四总部颁发实施《军队重点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细则》(简介) 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