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大事记 11
第一编 财政收入 35
第一章 工商税收 37
第一节 工商各税收入 37
第二节 税收返还收入 50
第二章 农业税收入 54
第一节 农业税 54
第二节 农业特产税 62
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 69
第四节 契税 74
第三章 企业收入 79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79
第二节 国有资产经营收益 84
第三节 上缴利润 85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退税 88
第五节 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 89
第四章 专项收入 91
第一节 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91
第二节 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94
第三节 排污费收入 96
第四节 城市水资源费收入 99
第五节 城市教育费附加收入 100
第六节 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 101
第五章 基金预算收入 105
第一节 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收入 105
第二节 文教部门基金收入 111
第三节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113
第四节 农业部门基金收入 117
第五节 地方财政税费附加收入 119
第六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 120
第六章 其他预算收入 125
第一节 规费收入 125
第二节 罚没收入 126
第三节 行政性收费收入 129
第四节 其他收入 133
第二编 财政支出 135
第一章 经济建设支出 137
第一节 基本建设支出 137
第二节 企业挖潜改造资金 144
第三节 地质勘探费 148
第四节 科技三项费用 150
第五节 简易建筑费 154
第六节 工业交通等部门事业费 156
第七节 城市维护费 157
第二章 农业支出 160
第一节 支援农村生产支出 160
第二节 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 171
第三节 农业综合开发支出 183
第四节 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财政扶贫资金) 196
第三章 行政管理支出 199
第一节 行政经费 199
第二节 公检法司经费 215
第三节 国防与武警经费 220
第四章 事业费支出 223
第一节 教育科技事业费 223
第二节 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费 230
第三节 文体与广电事业费 239
第四节 其他部门事业费 246
第五章 社会保障支出 254
第一节 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 254
第二节 社会保障补助支出 286
第三节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 290
第六章 政策性价格补贴支出 293
第一节 生活性价格补贴支出 293
第二节 生产资料价格补贴支出 296
第三节 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支出 298
第四节 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支出 301
第五节 其他政策性补贴支出 301
第七章 专项支出 303
第一节 排污费支出 303
第二节 城市水资源费支出 305
第三节 教育附加费支出 306
第四节 矿产资源补偿费支出 307
第八章 基金预算支出 310
第一节 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支出 310
第二节 文教部门基金支出 315
第三节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316
第四节 农业部门基金支出 318
第五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支出 320
第六节 地方财政税费附加支出 324
第七节 其他部门基金支出 324
第三编 财政管理 325
第一章 预算管理 327
第一节 预算管理体制 327
第二节 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 355
第三节 决算管理 365
第四节 财政周转金 371
第五节 控购与政府采购 374
第二章 预算外资金管理 382
第一节 资金范围 382
第二节 管理模式 385
第三节 政府非税收入 390
第三章 国有资产管理 394
第一节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394
第二节 经营性国有资产 396
第三节 资产评估 403
第四节 统计评价 405
第五节 清产核资 407
第四章 财务管理 410
第一节 企业财务 410
第二节 基本建设财务 424
第三节 行政事业财务 430
第四节 外商投资企业财务 446
第五节 粮食财务 452
第六节 外债与非贸易外汇 459
第五章 会计管理 469
第一节 预算会计 469
第二节 行政事业会计 470
第三节 企业会计 472
第四节 会计事务 475
第五节 注册会计师行业 480
第六节 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 484
第六章 财政法制与财政监督 488
第一节 财政法制建设 488
第二节 财政监督 492
第七章 其他财政管理 508
第一节 财政信息化 508
第二节 住房资金与财务管理 518
第三节 财政信用 526
第四节 地方金融企业监管 528
第五节 国库券 534
第六节 彩票 539
第八章 财政机构与队伍建设 546
第一节 机构设置 546
第二节 队伍建设 559
第三节 财政信息宣传与财政科研 567
附录 579
附录一 全国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 579
附录二 河北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582
附录三 1979—2005年河北省部分市、县(市、区)行政区划沿革变化表 586
编后记 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