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宪法篇 1
一、利益博弈中的选民权利行使—天津196名选民联名罢免人大代表事件 1
二、公权力的运行与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深圳对违法妇女示众事件 12
三、言论自由抑或人格诽谤—彭水诗案 23
四、民间习俗与国家法律的调适—M傣族村驱赶“琵琶鬼”事件 31
五、习惯法/民间法资源的调动—以“虎日”禁毒模式为例 38
六、审计监督的法治化规制—以2006年度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为例 50
七、财政转移支付的合法性—2006年度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渗水”案 61
第二篇 行政法篇 70
八、政府应当遵循权力的界限—广州贝氏药业公司诉省卫生厅等单位“补标通知”无效案 70
九、目的的正当性与手段的合理性—深圳“纵火拆违案” 83
十、执法中的公平与正义—宋某拖欠交通违章罚款案 93
十一、政府应当信守诺言—李冬彩诉玉环县国土资源局案 102
十二、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樊×诉省银监局不履行金融行政管理法定职责及赔偿案 110
十三、城市改造拆迁中的利益平衡和正当程序—重庆“钉子户”拆迁事件 123
十四、行政机关的“程序要求”能否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SB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案 133
十五、行政程序的瑕疵是否影响行政行为的效力—东陆糊辣鱼庄诉区劳保局行政处罚争议案 142
十六、行政机关不当登记对当事人权利的影响—王某诉TH区民政局离婚登记无效案 152
十七、行政诉讼中被告收集的证据能否作为定案依据—A县甲公司与县国税局税务行政诉讼案 159
第三篇 刑法篇 167
十八、法网恢恢犯罪必须归案—胡×受贿出逃案 167
十九、监管有漏洞国有资产难免流失—许某等人盗窃银行资金案 177
二十、不健康行为操守导致行凶杀人犯罪—杨×杀人案 189
第四篇 民商法、经济法篇 197
二十一、是正常市场行为还是违法行为—普洱茶“包销协议”案 197
二十二、是行业管理的权限还是行政管理的权力—卡拉OK收费之争 210
二十三、夹缝中尴尬的独立董事—LS电力公司独立董事被解职案 221
二十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是铁饭碗—华为公司“先辞职再竞岗”事件 232
二十五、公民的信用权应当如何保护—包先生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状告银行案 241
二十六、是违约还是行使不安抗辩权—香港YL公司与SJ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49
二十七、物业管理中的法律责任—徐××在所住小区房屋内被害案 255
第五篇 资源与环境法篇 264
二十八、是鼠患,还是人祸—洞庭湖“人鼠大战” 264
二十九、生态环境建设中功能区的利益补偿—人象冲突事件 272
三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法律控制—H水泥厂建设项目“补办环境影响评价”争议案 281
三十一、合法排污造成环境侵权也应当赔偿—D村62户农民诉Y硫磺厂环境侵权案 291
后记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