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1
凡例 1
概述 1
大事记 4
第一编 丽水地区的人大工作 55
第一章 丽水地区人大工作联络员 55
第一节 组织机构 55
第二节 视察和调研 55
第三节 工作交流 56
第二章 丽水地区人大工作联络组 57
第一节 组织机构 57
第二节 视察和调研 57
第三节 执法检查 58
第四节 工作交流 58
第三章 丽水地区工作委员会 59
第一节 组织机构 59
第二节 视察和调研 61
第三节 执法检查 62
第四节 评议工作 63
第五节 指导县、乡人大工作 65
第六节 理论研究与信息宣传 65
第七节 自身建设 66
第八节 筹备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67
第二编 人民代表大会 71
第一章 会议的召开 71
第一节 丽水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71
第二节 丽水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75
第二章 会议的组织 79
第一节 主席团、秘书长和主席团常务主席 79
第二节 有关委员会 86
第三节 会议秘书处 88
第四节 会议代表团 90
第三章 会议的选举 99
第一节 选举办法 99
第二节 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108
第四章 会议的决议和议案 111
第一节 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111
第二节 会议决议 111
第三节 议案的处理 122
第三编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27
第一章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127
第一节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产生 127
第二节 历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127
第二章 常务委员会党组织和内设机构 131
第一节 党组和机关党组织、工会 131
第二节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132
第三节 机关内设机构 133
第三章 常务委员会会议 142
第一节 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142
第二节 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143
第三节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156
第四章 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174
第一节 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职责 174
第二节 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174
第三节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181
第五章 行使职权 196
第一节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196
第二节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225
第三节 执法检查和视察 261
第四节 跟踪监督和专题调研 279
第五节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296
第六节 述职评议、履职监督和执法、司法评议 297
第七节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04
第六章 议案、建议办理和信访工作 329
第一节 议案、建议办理 330
第二节 信访工作 336
第七章 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 340
第一节 市一届人大期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 340
第二节 市二届人大期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 342
第八章 机关建设 346
第一节 思想作风建设 346
第二节 制度建设 348
第三节 宣传与研讨 350
第四节 工作交流 355
第五节 学习培训 370
第四编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377
第一章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377
第一节 市一届人大代表的选举 377
第二节 市二届人大代表的选举 378
第三节 市人大代表名录 379
第二章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00
第一节 市一届人大期间省人大代表的选举 400
第二节 市二届人大期间省人大代表的选举 401
第三节 市人大常委会补选的省人大代表 401
第四节 历届省人大代表名录 402
第三章 丽水市(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名录 413
第四章 代表工作 414
第一节 代表组织 414
第二节 代表培训 417
第三节 代表活动 419
第四节 代表联系 421
第五编 县级人大工作 425
第一章 县级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425
第一节 会议的性质和职权 425
第二节 代表产生和构成 425
第三节 会议的召开 426
第四节 常务委员会 428
第二章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 429
第一节 制度的建立 429
第二节 会议的召开 429
第三节 常务委员会 431
第六编 人物 435
第一章 丽水地区人大工作联络员 435
第二章 丽水地区人大工作联络组 436
第三章 丽水地区工作委员会 437
第四章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 439
第七编 文献 445
第一章 领导讲话 445
第二章 重要文件选编 503
第三章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选编 513
第八编 附录 533
第一章 工作制度选编 533
第二章 清末和民国时期各县议会、参事会、参议会和苏维埃政府纪事 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