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3
凡例 3
概述 3
大事记 13
第一章 机构 35
第一节 行政机构 35
一、民政局 35
二、非常设机构 42
三、党群机构 44
四、直属事业单位 47
第二节 队伍建设 48
一、机关工作人员概况 48
二、岗位设置 54
三、岗位职责 55
四、公务员过渡 57
五、中层干部竞聘上岗 58
第三节 机关效能作风建设 58
一、考勤考绩 58
二、工作目标考核 61
三、勤政廉洁三服务竞赛活动 65
四、创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67
五、机关服务效能建设年活动 68
第四节 创建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 108
第二章 区划 111
第一节 县(市、区)境域变动 111
一、划出乡镇 111
二、划入乡镇 112
第二节 乡镇区划调整 112
第三章 基层政权建设 125
第一节 村民自治建设 125
一、村民委员会设置 125
二、村民委员会选举 139
三、村干部培训 141
四、村民自治达标活动 142
五、创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区 148
第二节 社区居民自治建设 149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置 149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 157
三、创建星级社区、示范社区 161
四、社区、行政、党员服务(站)中心 167
第四章 拥军优属 171
第一节 拥军 171
一、机构 171
二、走访、慰问 172
三、设立双拥基金 173
四、支援军队建设 173
五、科技拥军活动 175
六、营造拥军社会环境 176
七、向困难企业中的军队转业干部献爱心 177
第二节 优属 177
一、现役军人家属优待 177
二、老烈属、老复员军人、老伤残军人优待 179
三、送温暖工程 182
第三节 抚恤 184
一、牺牲、病故一次性抚恤 184
二、定期抚恤 185
三、残疾抚恤 185
四、残疾军人医疗保障 189
五、复员退伍军人定期补助 189
第四节 安置 190
一、机构 190
二、退伍军人安置 191
三、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 193
第五节 烈士褒扬 195
一、悼念祭扫 195
二、烈士名录考证 195
三、《武进县民政志》烈士英名录、简历补正 198
四、烈士纪念场所 207
第五章 救济扶贫 233
第一节 救济 233
一、灾害救济 233
二、精简老职工救济 236
三、其他救济 237
第二节 社会救助 239
一、农村扶贫 239
二、农村草危房改造 240
三、结对帮扶 241
四、城镇居民定救 242
五、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42
第三节 对外救助 246
一、国内救助 246
二、国际救助 247
第四节 收容遣送 247
第五节 其他 247
一、接收安置地方退休和104号文件退职人员 247
二、归口落实六十年代初停办大专肄业生和中专毕业生(简称六十年代大中专生)待遇 248
第六章 社会福利 251
第一节 福利机构 251
一、福利机构登记 251
二、福利机构管理 253
三、武进区综合福利院 256
第二节 五保供养 257
一、敬老院 257
二、供养水平 258
三、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259
四、办理农村五保供养手续 262
第三节 养老服务社会化 263
第七章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267
第一节 管理机构 267
一、机构 267
二、队伍 268
第二节 保险基金管理和运行 268
一、保险基金管理 268
二、保险基金运行 268
第三节 养老金发放 269
第八章 慈善事业 275
第一节 社会福利募捐 275
一、组织机构 275
二、彩票发行 276
三、福利基金(公益金)提取、使用 282
第二节 慈善总会(协会) 284
一、机构 284
二、资金募集 294
三、慈善救助 300
第九章 福利生产 305
第一节 福利企业登记与管理 306
一、机构 306
二、登记管理 306
三、福利企业税收优惠 307
第二节 县属福利企业 308
第三节 社会福利企业 309
第四节 超亿元社会福利企业 314
一、名录 314
二、简介(排名不分先后) 315
第十章 残疾人工作 327
第一节 组织机构 327
一、机构设置 327
二、残疾人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会议 328
第二节 康复服务 329
第三节 劳动就业 330
一、福利企业安置就业 330
二、技能培训自主就业 330
三、减免税收鼓励创业 331
第四节 助残帮困 331
一、助残 331
二、帮困 332
第五节 特殊教育 333
第六节 文体活动 333
一、文艺类 333
二、体育类 334
第七节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35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和管理 335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 336
第十一章 老龄事业 339
第一节 基础设施建设 339
一、老年人活动(室)中心 339
二、老年大学 340
第二节 敬老爱老 341
一、送温暖活动 341
二、老年优待 343
三、百岁老人生活补贴 343
四、百岁老人名录 344
第三节 老年人活动 348
一、老年人体育 348
二、老年人艺术展示 349
第四节 老年人维权 350
第五节 老年协会 351
第六节 评比表彰 352
一、评选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敬老型社区的条件 352
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07年第20个敬老节表彰) 354
第十二章 社会事务 359
第一节 婚姻登记管理 359
一、婚姻登记机构 359
二、婚姻登记 360
三、政策依据 361
四、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364
第二节 收养 366
一、收养登记机构 366
二、办理收养登记程序 366
三、收养登记情况 367
四、政策依据 367
第三节 民间组织 370
一、社会团体 370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 378
第四节 殡葬服务 381
一、管理服务机构 381
二、殡葬改革 382
三、殡葬市场管理 384
四、公墓与塔陵管理 384
五、淹西陵园 387
第五节 勘界与地名 387
一、勘界 387
二、地名管理 391
三、地名录 399
第十三章 民政财务 501
第一节 机构 501
第二节 财务管理 501
一、管理体制改革 501
二、规范管理 502
三、监督检查 502
四、业务培训 503
第三节 民政经费 503
一、1994~2007年民政事业费预算执行情况表 503
二、1995~2002年划入常州市区民政固定人员经费基数情况表 504
第十四章 人物 507
第一节 传略 507
第二节 简介 509
一、人民功臣、战斗英雄 509
二、地市级(含副职)干部 511
三、副局职以上干部 512
第三节 先进个人和其他知名人士 518
一、部、省先进个人 518
二、市(厅)、县(市、区)荣誉获得者 518
三、其他知名人士 520
附录 523
一、文献辑存 523
(一)区划 523
(二)基层政权建设 524
(三)优抚 533
(四)救济扶贫 556
(五)福利生产 562
(六)残疾人工作 570
(七)民政财务 576
二、集体荣誉 581
一、获得全国荣誉情况表(1994~2007年) 581
二、获得江苏省荣誉情况表(1994~2007.12.31) 582
后记 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