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段 教育行政之背景 1
第一章 教育行政之学理的背景 1
第一节 教育行政之起源及其意义 1
第二节 教育行政之位置 3
第三节 教育行政政策中之主权问题 4
第四节 教育行政政策中之集权问题 8
第五节 地方自治与教育事权 12
第一节 我国古代教育行政之沿革 15
第二章 我国教育行政之历史的背景 15
第二节 科举时代之教育与其制度 17
第三节 新式教育之动机 20
第四节 新式教育行政机关之建设 23
第二段 教育行政之机关 29
第一章 教育行政机关研究之方法 29
第一节 官治与自治之分类法 29
第二节 执行与审议之分法 30
第三节 中央与地方之分类法 31
第一节 满清时代之中央教育行政机关 34
第二章 中央教育行政机关 34
第二节 学部组织概况 36
第三节 民国时代修正之教育行政机关 41
第四节 青天白日下之中国大学院 43
第三章 省区教育行政机关 50
第一节 成立之经过 50
第二节 沿革之经过 52
第三节 现在机关之组织 54
第四节 青天白日下之新制度 58
第一节 机关之成立及沿革 63
第四章 地方教育行政机关——县区教育行政机关 63
第二节 劝学所之组织及事权 67
第三节 县教育局之成立 70
第四节 青天白日下之新试验 76
第五节 江苏地方行政机关之新曙光 80
第五章 学区教育行政机关 85
第一节 学区教育行政机关之需要 85
第二节 学区计划之经过 87
第三节 学事通则公布后之学区 89
第四节 学区教育行政机关 91
第五节 青天白日下之学区行政制度 94
第六章 教育行政机关进化之迹及建议 98
第一节 各级行政机关变化之陈迹 98
第二节 一般进化之途径 100
第三节 教育行政组织需要商店化 102
第四节 教育行政事权需要地方化 105
第七章 视察机关 109
第一节 部视学 110
第二节 省县视学 116
第三节 最近改革 120
第四节 视学资格及委任方式 122
第五节 视学之职权及报告 124
第六节 结论 126
第八章 指导办法与其需要 129
第一节 视察与指导之区别 129
第二节 指导之作用 130
第三节 美国设置指导之情形 132
第四节 我国今日需要指导员之程度 137
第一节 参议机关与民治主义 141
第九章 参议机关及今后问题 141
第二节 我国设立参议之经过 142
第三节 省区教育参议会之组织及事权 144
第四节 县区及特别市董事会之组织及事权 146
第五节 青天白日下之新建设 149
第六节 自治式参议机关之今后问题 153
第三段 学校系统与教育设施 159
第一章 总论 159
第二章 学校系统 162
第一节 学制沿革之概状 163
第二节 壬寅学制 164
第三节 癸卯学制 166
第四节 壬子癸丑学制 169
第五节 民初以后之修增 171
第六节 新学制之产生 171
第三章 县市乡与初等教育之设施 176
第一节 初等教育之设施责任 176
第二节 学制变更与设施问题 178
第三节 县办师范讲习科问题 179
第四节 县办初中问题 181
第五节 初中县办之利弊及实施问题 183
第四章 省区与中等教育之设施 186
第一节 中等普通教育之设施 186
第二节 中等职业教育之设施 188
第三节 中等师范教育之设施 189
第四节 高等教育之设施问题 192
第一节 大学教育 196
第五章 国家与高等教育之设施及留学问题 196
第二节 高等专门教育 197
第三节 高等师范教育 198
第四节 学制变更与设施问题 199
第五节 国外留学及今后问题 201
第六节 今后之留学问题 203
第六章 私立学校及其问题 207
第一节 私立学校与教育政策 207
第二节 私立学校之性质 207
第三节 业主式学校 209
第四节 教会式学校 211
第五节 委托式学校 213
第六节 今后问题 216
第七章 义务教育之设施及其问题 225
第一节 义务教育之作用及其需要 225
第二节 义务教育设施之经过 227
第三节 施行强迫教育之准备 228
第四节 经费之筹备及其问题 230
第五节 江苏之新计划 233
第六节 强迫制度施行之问题 236
第七节 义务督促之责任与办法 238
第八节 学费问题 239
第四段 总论 教育人员之意义 243
第一章 教育人员 243
第二章 教育行政人员 243
第一节 各级教育行政人员之近况 244
第二节 教育行政人员之地位与责任 246
第三节 教育行政人员之专家化 250
第三章 学校校长 254
第一节 校长之事权 255
第二节 校长各项事权之比较 260
第三节 校长之任用情形 261
第四节 校长之法定资格 262
第五节 校长事实上必备之资格 264
第四章 教员之资格与任用 268
第一节 教员之类别与资格 268
第二节 法令上之小学教员资格 271
第三节 法令上中等教员之资格 273
第四节 教员之任用 275
第五章 教员之训练与检定 278
第一节 教员专门训练之经过 278
第二节 现在教员专门训练之情形 281
第三节 教员之需要及补救办法 284
第四节 检定教员办法 289
第六章 教员之待遇 293
第一节 教员之俸给问题 293
第二节 解决教师俸额之根据 296
第三节 教师薪俸增加之困难问题 297
第四节 其他优待问题 299
第五段 教育行政问题 303
第一章 教育经费问题 304
第一节 今日教育经费之危机 304
第二节 教育经费之担负 306
第三节 教育经费之来源 309
第四节 经费额数之根据 314
第五节 学款补助之办法 315
第六节 教育税则 320
第七节 确定教育经费之运动 322
第八节 确定教育经费之根本原则 327
第二章 学事报告及统计问题 331
第一节 学事报告之重要 331
第二节 报告之种类及现在情形 333
第三节 各项报告之缺憾 336
第四节 关于在学儿童方面 336
第五节 关于教育设施方面 341
第六节 教育测验与学生成绩 343
第七节 关于教师方面 347
第八节 教育经费之公开及会计方法 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