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大事记(一九○六——一九八六) 6
第一章 建置沿革 17
第一节 机构更迭 17
第二节 业务范围 19
附:历任科、局长 22
一九八六年县民政局内设机构负责人名单 23
一九八六年乡、镇民政助理员名单 23
一九八六年民政局组织系统图 24
第二章 行政区划 25
第一节 隶属变更 25
第二节 疆域变迁 26
第三节 行政组织 28
第三章 基层政权建设 51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地方基层政权 51
第二节 汉阳县“苏维埃”政权与抗日民主政权 54
第三节 建国后地方基层政权的建设与演变 56
第四节 城镇居民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的设置 64
附:日伪时期汉阳县地方政权 65
第四章 选举 67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选举 67
一、乡、镇民代表及乡、镇长的选举 68
二、县参议员、议长的选举 72
三、省参议员的选举 75
四、国大代表、立法委员的选举 76
川阳“苏维埃”边区与汉阳县抗日民主地区的选举 78
第二节 建国后的选举 78
一、建国初期农民协会的选举 78
二、县各界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79
三、首届普选 81
四、县、乡直接选举 83
附:一届二次至八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简况表 89
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建立 94
第五章优抚 95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优抚 95
第二节 建国后的优抚 97
一、优待 97
(一)群众优待 97
(二)国家补助 100
临时困难补助 100
定期定量补助 100
(三)社会优待 102
二、抚恤 102
(一)牺牲病故抚恤 102
(二)残废抚恤 107
三、褒扬 111
追烈 111
修建烈士墓 113
编写《英名录》 113
节日扫墓 114
四、拥军优属 114
附:烈士英名录 116
第六章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139
第一节 复员 139
第二节 退伍 142
第三节 军地两用人才 144
第七章 救灾 146
第一节 灾异简记 146
第二节 重大灾害抢救 150
一、水灾 150
二、旱灾 163
三、风 雹灾 163
四、火灾 165
附:“三年自然灾害” 166
第八章 社会救济 167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慈善救济 167
一、善堂 167
二、汉阳县救济院 167
第二节 建国后社会保障事业 168
一、社会福利 168
(一)农村“五保” 168
(二)乡、村福利院 169
(三)儿童教养院 171
(四)城镇社会福利院 171
二、社会救济 172
(一)农村社会救济 172
(二)城镇社会救济 173
生产自救 173
定期定量补助 174
(三)退职老残职工救济 174
附:一九八五年在册人数 176
(四)其他救济 178
第三节 收容遣送 183
第九章 扶贫、扶优、扶苏 186
第一节扶持贫困户 186
第二节 扶持优抚对象 191
第三节扶持革命老“苏区” 193
第十章婚姻登记 195
第一节 汉阳县的婚礼习俗 195
第二节 贯彻婚姻法 198
第三节 婚姻登记 200
第十一章殡葬改革 205
第一节 丧葬习俗 205
第二节推行火化 207
第十二章移民 213
第一节 安置丹江移民 213
第二节 移民洪北 214
第三节 城镇居民下放 217
第十三章人民信访 219
第一节 来信来访的处理 219
第二节 处理落实中原突围历史遗留问题 222
第三节 对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肃反中被错杀人员的处理 225
第十四章 民政财务 227
第一节 管理方法 227
第二节 使用情况 231
附:民政事业费开支表 233
第十五章 英烈篇 261
附录 261
一、先进人物事迹 261
二、文件选录 264
三、日寇对汉阳县人民所犯之罪行纪要 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