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近代收费票(税票)研究初探 林溁 1
第一章 清代时期契税、田赋及附加 3
一 清代时期的赋税 4
二 田赋及附加 15
第二章 不同版式、不同面值的印花税票 18
一 中华民国印花税票 18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票 20
三 中华民国“囍”字印花税票——结婚证 22
四 北洋政府时期印花税票使用——结婚证 23
五 北洋政府时期不动产所有权变更张贴印花税票——典契单 24
六 北洋政府时期不动产所有权变更张贴印花税票——卖契 25
七 中华民国印花税票使用——验田契税证 26
八 中华民国印花税票使用——房契 27
九 中华民国印花税票使用——卖房更换契 28
十 中华民国印花税票使用——麦地契 29
十一 中华民国印花税票使用——验税地契 30
十二 北洋政府时期印花税票使用——田契 31
十三 中华民国印花税票使用——典契附加 32
十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票使用——房产证 33
第三章 北洋政府、民国时期税收管理 34
一 国家税收规定——田赋 35
二 地方税收规定——房屋税 36
三 国家费与地方费支出——暂行标准 37
四 建阳契税局——查验契执照 38
第四章 北洋政府、民国时期税制及税收 50
一 北洋政府时期的赋税 50
二 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的赋税 51
三 临时军需公债 52
四 田赋——等级征赋 53
五 烟酒税 54
六 田赋及渔塘税、水碓税 55
七 工商税(房宅地税) 56
八 工商税(牙税) 57
九 公路费和工商税(派募积谷) 58
十 房宅地税(租房税) 59
十一 营业税(屠宰税)及工商税(屠宰税附加) 60
十二 国民抗敌自卫经费 61
十三 特种税(壮丁巡察经费) 62
十四 工商税(各种附加费) 63
十五 特种税(国民教育捐) 64
十六 特种税(自治捐) 65
第五章 新中国早期收费票 66
一 税务公务文件 67
二 申请停业,不再交纳税收报告 68
三 征收公粮通知 69
四 征收公粮公柴(草) 70
五 农业税 71
六 农业税(省县附加) 72
七 随赋粮带征乡级粮食 73
八 土地证执照费 74
九 减租登记证(佃) 75
十 农村信用合作社(暂缓课征工商营业税) 76
十一 课征税率(豆腐、春笋、笋干) 77
十二 货物税(酿酒税) 78
十三 家酿酒登记申请免税书 79
十四 屠宰税和交易税 80
十五 抗美援朝捐献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