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中央政府 1
第一章 临时政府时期(辛亥至民国元年三月) 1
第一节 临时政府之成立 1
第二节 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之基本精神 2
第三节 临时大总统 3
第一项 临时大总统之选举 3
第二项 临时大总统之职权 3
第二项 临时参议院之职权 4
第一项 临时参议院之构成 4
第四节 临时参议院 4
第三项 临时大总统之直辖机关 4
第五节 行政各部 5
第一项 部之职权 5
第二项 部之组织 6
第二章 临时约法时期(元年三月至二年十一月) 8
第一节 临时约法之基本精神 8
第二节 临时大总统 9
第一项 临时大总统之职权 9
第二目 国史馆 11
第二项 临时大总统之直属机关 11
第一目 参谋本部 11
第三节 临时约法中之参议院 12
第一项 参议院之组织 12
第二项 参议院之职权 13
第三项 参议院之会议 15
第四项 参议院委员会 16
第四节 国务院 16
第一项 国务员与国务总理 16
第三项 国务院及其附属各机关 18
第二项 国务会议 18
第一目 国务防秘书厅 19
第二目 法制局 19
第三目 铨叙局 19
第四目 印铸局 20
第五目 蒙藏事务局 20
第六目 临时稽动局 21
第七目 法典编纂会 21
第八目 全国水利局 21
第一项 部之职权 22
第五节 行政各部 22
第二项 部之组织 23
第六节 文官制度 27
第一项 文官之任用待遇及保障 27
第二项 文官之考试 31
第一目 典试委员会 31
第二目 考试制度 32
第三项 文官之惩戒 32
第一目 文官惩戒委员会 32
第二目 惩戒制度 34
第七节 审计处与审计制度 36
第一项 审计处 36
第二项 审计制度 36
第八节 国会 38
第一项 国会议员之选举 38
第一目 参议院议员之选举 38
第二目 参议院议员之选举 42
第三目 参众两院议员选举制度之异同 46
第二项 国会之职权 46
第四项 国会之组织及其委员会制度 47
第三项 议员之特权 47
第五项 国会会期及其议事程序 50
第六项 两院之关系 53
第九节 司法制度 54
第一项 民法司法制度之基本特质 54
第二项 中央司法机关 55
第一目 大理院 55
第二目 总检察厅 56
第一节 国会之解散与新约法之起草 66
第一项 政治会议 66
第三章 新约法时期(二年十一月至五年六月) 66
第二项 约法会议 67
第二节 大总统选举法及其修改 70
第一项 修改前之大总统选举法 70
第二项 修改后之大总统选举法 71
第三节 新约法之基本精神 73
第四节 大总统与总统府之组织 73
第一项 大总统之职权 73
第二项 总统府之组织 76
第一目 政事堂及其附属机关 76
第一项 各部总长之地位 78
第五节 各部官制之变更 78
第二目 陆海军大元帅统众办事处 78
第二项 部之组织 79
第六节 参政院 82
第一项 参政院之组织 82
第二项 参政院之职权 82
第七节 立法院 84
第一项 立法院议员之选举 84
第二项 立法院之职权 89
第四项 立法院之组织 90
第三项 议员之特权 90
第五项 立法院会期及其议事规则 91
第八节 审计与审计制度 91
第一项 审计院之组织 91
第二项 审计院之职权 92
第三项 审计制度 93
第九节 平政院与行政诉讼制度 93
第一项 平政院之组织 94
第二项 平政院之职权 95
第三项 行政诉讼制度 95
第一项 肃政厅之组织 97
第十节 平政院肃政厅与纠弹制度 97
第三项 纠弹制度 98
第二项 肃政厅之职权 98
第十一节 文官考试制度 99
第十二节 预算制度 100
第十三节 其他各独立机关之设立与变更 101
第一项 将军府 101
第二项 蒙藏院 102
第三项 法律编查会 102
第十四节 洪宪帝制政府 103
第一项 帝制运动始末简述 103
第五项 全国菸酒政事务署 103
第四项 币制局 103
第二项 袁世凯之即位准备 106
第十五节 云南起义后之南北两政府 107
第一项 云南起义后之北京政府 108
第二项 云南起义后之南京政府 109
第一目 云南组织军政府之经过 110
第二目 军务院之组织 111
第一项 新旧约法之争执 119
第一节 自约法恢复至张动复辟 119
第四章 法统争执时期(五年六月至十三年十一月) 119
第二项 旧约法恢复后政制之变更 121
第三项 国会第二次解散与复辟 122
第二节 护法运动与南北两政府 124
第一项 北京政府 124
第一目 参议院议员选举法之修改 125
第二目 众议院议员选举法之修改 126
第三目 新国会与新新国会之选举 128
第一目 国会非常会议与军政府 129
第二项 南政府 129
第二目 国会正式会议与军政府之改组 130
第三目 大总统之选举 133
第四目 大元帅府之组织 134
第二节 国会第二次恢复至贿选宪法 135
第一项 法统之恢复及其法律问题 135
第二项 贿选总统与贿选宪法之颁布 136
第三项 贿选宪法中之中央政制 138
第一目 国会 138
第三目 国务院 139
第二目 大总统 139
第五章 法统放弃时期(十三年十一月至十七年五月) 141
第一节 临时执政政府 141
第二节 临时法制院 142
第一项 临时法制院之组织 142
第二项 临时法制院之职权 142
第三节 临时参政院 143
第一项 参政院之组织 143
第二项 参政院之职权 144
第二项 善后会议之职权 145
第一项 善后会议之组织 145
第四节 善后会议 145
第三项 善后会议之会期及其议事 146
第五节 军事善后委员会 146
第一项 军事善后委员会之组织 146
第二项 军事善后委员会之职权 146
第三项 军事善后委员会之议事 147
第六节 财政善后委员会 147
第一项 财政善后委员会之组织 147
第一项 北京军政府成立之经过 148
第七节 北京军政府海陆军大元帅 148
第三项 财政善后委员会之议事 148
第二项 财政善后委员会之职权 148
第二项 海陆军大元帅 149
第八节 北京军政府之国务院 149
第一项 国务会议 149
第二项 国务院及其附属各机关 150
第一目 国务院秘书厅 150
第二目 法制局 150
第三目 铨叙局 150
第九节 北京军政府之行政各部 151
第一项 部之职权 151
第四目 统计局 151
第五目 印铸局 151
第二项 部之组织 152
第十节 礼制馆 154
第六章 初期之国民政府(十四年七月至十七年十月) 159
第一节 党治 159
第一项 国民党之组织概观 159
第二项 国民党与国民政府之关系 162
第一目 政治会议及分会沿革 164
第三项 中央政治会议及各地政治分会 164
第二目 中央政治会议之组织与职权 165
第三目 政治分会之组织与权力 166
第二节 国民政府组织法 167
第一项 沿革 167
第二项 特点 168
第三节 国民政府 168
第一项 国民政府委员 168
第一目 秘书处 169
第二目 副官处 169
第三项 国民政府直辖各处 169
第二项 国民政府委员会议 169
第三目 参事处 170
第四节 行政各部会局 170
第一项 各部会局之职掌 170
第二项 各部会局之组织 172
第一目 各部局之组织 172
第二目 各委员会之组织 173
第五节 军事机关 174
第一项 军事委员会 174
第二项 总司令部 175
第六节 立法权及法制机关 176
第一项 立法 176
第二项 法制机关 177
第一目 法制委员会及法制编审委员会 177
第二目 中央法制委员会 178
第三目 法制局 178
第七节 司法权及司法机关 179
第一项 司法制度概观 179
第一项 监察院 180
第八节 监察权及监察机关 180
第二项 大理院及最高法院 180
第二项 惩吏院及审政院 182
第三项 官吏之惩戒 183
第四项 审计院 184
第五项 审计 185
第九节 国民政府直辖其他机关 187
第一项 外交委员会 187
第二项 各种财政委员会 187
第一目 中央财政委员会 187
第三目 预算委员会 188
第二目 财政监理委员会 188
第四目 中央财政整理委员会 189
第三项 其他各机关 189
第七章 近年之国民政府(十七年十月至现今) 204
第一节 党治及训政 204
第一项 训政之确立 204
第二项 国民会议 205
第三项 训政时期约法 206
第四项 中央政治委员会 207
第一目 政治委员会之组织 207
第二目 政治委员会之职权 208
第五项 国防最高委员会 209
第一目 国防最高委员会之产生 209
第二目 国防最高委员会之组织 210
第三目 国防最高委员会之职权 212
第四目 国防最高委员会所属机关 212
第二节 国民政府组织法 214
第一项 沿革 214
第二项 特点 215
第一目 国民政府主席之选任 216
第三节 国民政府 216
第一项 国民政府主席 216
第二目 国民政府主席之职权 217
第二项 国民政府委员会 217
第一目 国民政府委员之选任 217
第二目 国民政府委员会会议 218
第三目 国民政府委员会之职权 219
第三项 国民政府直辖各处 220
第一目 文官处 220
第三目 主计处 221
第二目 参军处 221
第四节 行政院 222
第一项 行政院之组织 222
第二项 行政院各部署会之职掌 224
第三项 行政院各部署会之组织 226
第一目 各部署之组织 226
第二目 各委员会之组织 226
第四项 国家总动员会议 227
第五项 水利委员会 229
第六项 行政院直属其他机关 230
第一项 立法院之组织 233
第五节 立法院 233
第二项 立法院会议 235
第一目 院会 235
第二目 委员会会议 238
第三项 立法院之组权 238
第四项 立法 239
第一目 立法程序 239
第二目 现行法规之整理 242
第五项 预算 243
第一目 近年来我国办理预算简史 243
第二目 预算程序 244
第六节 司法院 247
第一项 司法院之组织 247
第二项 司法院之职权 248
第三项 司法制度概观 249
第四项 司法院直辖机关 249
第一目 最高法院 249
第二目 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250
第三目 行政法院与诉愿及行政诉讼 251
第一项 考试院之组织与职权 253
第七节 考试院 253
第一目 考选委员会 254
第二目 考选 254
第二项 考选委员会与考选 254
第三项 铨叙部与铨叙 262
第一目 铨叙部 262
第二目 铨叙 262
第八节 监察院 272
第一项 监察院之组织与职权 272
第一目 弹动 274
第二项 弹动与惩戒 274
第二目 惩戒 281
第三目 查询与巡回监察 283
第三项 审计部与审计 284
第一目 审计部 284
第二目 审计 285
第九节 国民政府其他各直辖机关 288
第一项 军事机关 288
第一目 战事发生以前之军事机关 288
第二目 战事发生后之军事机关 290
第二项 其他机关 292
第一目 政务官惩戒委员会 294
第二目 拨动委员会 294
第三目 中央研究院 294
第四目 国史馆等筹备委员会 294
第五目 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 295
第六目 西京筹备委员会 295
附录一 历届国会及各次国会法规之修正 332
附录二 民二之宪法会议与宪法起草委员会 335
附录三 民三之国民会议 337
附录四 民十四之国民代表会议 340
附录五 民十四之?宪起草委员会 343
附录六 民十九之扩大会议及所产生之国民政府 344
附录七 民十九之太原中花民国约法草案 346
附录八 民二十一之国?会议 348
附录九 民二十二国民参政会之拟议 349
附录十 民二十五之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350
附录十一 民二十六之国民大会 354
附录十二 民二十七以来之国民参政会 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