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01-01 10%机器汇总总人口数及性别比 1
表01-05 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人口数及占总人口数的百分比 2
表01-09 文盲、半文盲人口数和占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数百分比 3
表01-11 在业人口和占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百分比 4
表01-14 分性别的不在业人口状况 5
表01-19 省内跨县、市迁移人口 6
表01-22 1989年育龄妇女年龄别生育率和总和生育率 7
表03-02 少数民族育龄妇女1989年的生育孩次状况 11
表03-03 按活产子女数分的少数民族15—64岁妇女人数 11
表03-04 按存活子女数分的少数民族15—64岁妇女人数 11
表04-01 分年龄和性别的人口数 12
表04-05 1989年和1990年分年龄和性别的死亡人口数 16
表05-08 6岁及6岁以上分年龄和性别的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数 20
表05-12 15岁及15岁以上分年龄和性别的文肓及半文盲的人口数 26
表05-13 6—14岁分年龄和性别的不在校人口数 34
表06-01 各行业门、大类分性别的在业人口 35
表06-05 各职业大、中类分性别的在业人口 37
表06-09 各行业门类分年龄和分性别的在业人口 40
表06-13 各职业大类分年龄和性别的在业人口 48
表07-01 分年龄和性别不在业人口状况 56
表08-01 家庭户规模 39
表08-05 家庭户类别 39
表09-04 分年龄和性别的人口婚姻状况 62
表10-04 15—64岁妇女人数和活产子女数 66
表10-08 15—64岁妇女人数和存活子女数 67
表10-12 育龄妇女1989年分孩次的年龄别生育状况 68
表10-13 市育龄妇女1989年分孩次的年龄别生育状况(第二口径) 72
表10-14 镇育龄妇女1989年分孩次的年龄别生育状况(第二口径) 76
表10-15 县育龄妇女1989年分孩次的年龄别生育状况(第二口径) 80
表10-16 育龄妇女1989年分孩次的年龄别生育率 84
表10-17 市育龄妇女1989年分孩次的年龄别生育率(第二口径) 88
表10-18 镇育龄妇女1989年分孩次的年龄别生育率(第二口径) 92
表10-19 县育龄妇女1989年分孩次的年龄别生育率(第二口径) 96
表11-04 1989年分年龄和性别的死亡率 100
表12-01 按现居住地、1985年7月1日常住地类型和性别分的省外迁入人口 104
表12-02 按1987年7月1日常住地类型和性别分的省内迁移人口 108
表12-04 从外省迁入人口的迁入原因 108
表12-05 从省内其它县市迁入人口的迁入原因 108
附件一:《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 109
附件二:《10%提前抽样汇总工作细则》 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