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外交 1
专录 1
中国国民党对外政策 1
为广州商团事件对外宣言 2
向英国麦克唐纳尔政府抗议书 3
中央执行委员会答谢斐利滨参议院及克拉林君 3
附斐利滨参议院克拉林君之演说辞 5
国际 7
美国政府敦请国民政府加入弭战公约照会 7
中国加入弭战公约覆照 9
国民政府谭主席致国际联盟秘书长特留蒙爵士电文 10
国际联盟秘书长覆谭主席电文 11
国民政府对外宣言 12
陈部长代表国民政府致中英谈判开会词 12
国民政府宣言 13
国民政府外交部关于条约之宣言 17
对英代表及其他各国申明书(附英代表备忘录) 17
国民政府对外宣言 18
国民政府关于重订新约之宣言 19
中美 21
关于解决南京事件往来文件 21
黄部长致美公使照会 21
美公使覆黄部长照会 22
黄部长致美公使照会 23
美公使覆黄部长照会 23
黄部长致美公使照会 23
美公使覆黄部长照会 23
国民政府谭主席致美国总统愿理治电文 24
整理中美两国关税关系之条约 26
中英 28
对英代表备忘录宣言 28
附英代表备忘录并附件 29
对英外长演说申明书 30
附英外长张伯伦氏演说要旨 31
外交部长复英国劳工界电文 31
附英国劳工运动代表电文 32
英国劳工援助中国自由联合会电文 33
关于收回汉浔租界之协定 34
收国汉口英租界之协定 34
收回汉口英租界协定签字后之换文 34
甲 英代表致陈部长函 34
乙 陈部长覆英代表函 34
国民政府对英代表宣言 35
收回九江英租界之协定 35
关于变更九江英租界协定以无条件交还之函件 36
甲 英代表来函 36
乙 陈部长覆函 36
关于赔偿九江英侨损失之函件 36
甲 陈部长致英代表函 36
乙 英代表覆陈部长函 37
关于九江河岸码头地位执照之函件 37
甲 陈部长致英代表函 37
乙 英使署书记召克满覆函 38
关于解决南京事件往来文件 38
王部长致英公使照会 38
英公使覆王部长照会 39
王部长致英公使照会 39
英公使覆王部长照会 39
王部长致英公使照会 40
英公使覆王部长照会 40
附录 40
甲 外交部为南京事件向英美抗议书 40
乙 英国致外交部通牒 41
丙 外交部覆英国通牒 42
中英关税条约 45
关于关税待遇之附件 46
甲 英公使致王部长照会 46
乙 王部长覆英公使照会 47
关于英国辖境之附件 47
甲 英公使致王部长照会 47
乙 王部长覆英公使照会 48
关于属金杂税之附件 49
甲 英公使致王部长照会 49
乙 王部长覆英公使照会 50
关于陆地税则之附件 50
甲 王部长致英公使照会 50
乙 英公使覆王部长照会 50
英国前驻华公使麻克类辞任国书 51
英国公使蓝浦森赴任国书 52
中日 53
外交部向日本政府驻武汉代表提出之抗议 53
外交部对日第一次抗议书 54
外交部对日第二次抗议书 55
黄部长在济南致日本外务大臣田中抗议电文 56
附录 57
日本第一次出兵申明书 57
日本第二次出兵申明书 58
日本第三次出兵申明书 59
驳日本觉书节略 60
附日本觉书译文 60
关于商订新约文件 61
外交部致日公使照会 61
日公使覆外交部节略 64
中德 66
中德关税条约 66
中法 68
关于解决南京事件往来文件 68
王部长致法代办照会 68
法代办覆王部长照会 68
王部长致法代办照会 69
法代办覆王部长照会 69
关于商订新约文件 70
改订中法越南商约照会 70
外交部致法代办照会 70
中法关税条约 71
关于第一条实施之附件 72
甲 法公使致王部长照会 72
乙 王部长覆法公使照会 72
关于各种悬案之附件 72
甲 法公使致王部长照会 73
乙 王部长覆法公使照会 73
关于越南边境之附件 73
甲 王部长致法公使照会 73
乙 法公使覆王部长照会 74
丙 法公使致王部长照会 74
中丹 75
关于商订新约文件 75
外交部致丹公使商订新约照会 75
外交部致丹公使照会 75
商订中丹新约照会 76
中丹友好通商条约 77
关于取消领事裁判权之附件 78
甲 王部长致丹公使照会 78
乙 丹公使覆王部长照会 78
关于完税及杂居之附件 79
甲 王部长申明书(一) 79
乙 王部长申明书(二) 79
丙 两国共同申明书 79
中葡 80
关于商订新约文件 80
黄部长致葡公使照会 80
外交部致葡公使照会 80
中葡友好通商条约 81
关于取消领事裁判权之附件 82
甲 王部长致葡公使照会 82
乙 葡公使覆王部长照会 82
关于完税及杂居之附件 83
甲 王部长申明书(一) 83
乙 王部长申明书(二) 83
丙 两国共同申明书 83
关于第一条解释之附件 84
甲 葡公使致王部长照会 84
乙 王部长覆葡公使照会 84
关于领土解释之附件 85
甲 王部长致葡公使照会 85
乙 葡公使覆王部长照会 85
中义 86
关于商订新约文件 86
改订中义商约照会 86
外交部致义公使照会 86
中义友好通商条约 87
关于取消领事裁判权之附件 88
王长部致义公使照会 88
义公使覆王部长照会 88
关于完税及杂居之附件 89
王部长申明书(一) 89
王部长申明书(二) 89
两国共同申明书 90
中荷 91
关于商订新约文件 91
外交部致荷公使照会 91
中荷关税条约 92
关于第一条解释之附件 93
甲 荷公使致王部长照会 93
乙 王部长覆荷公使照会 93
中瑞 95
关于商订新约文件 95
中瑞关税条约 96
关于第一条解释之附件 96
甲 瑞代办致王部长照会 97
乙 王部长覆瑞代办照会 97
中西 98
关于商订新约文件 98
外交部致西公使照会 98
外交部致西公使照会 98
中西友好通商条约 99
关于取消领事裁判权之附件 100
甲 西公使致王部长照会 100
乙 王部长覆西公使照会 101
关于完税及杂居之附件 101
甲 王部长申明书 101
乙 王部长申明书 101
丙 两国共同申明书 102
中挪 103
关于商订新约文件 103
外交部致挪代办照会 103
王部长致挪代办照会 104
挪代办覆王部长照会 104
中挪关税条约 104
中比 106
关于商订新约文件 106
王部长致比代办照会 106
中比友好通商条约 106
关于取消领事裁判权之附件 107
王部长致比代办照会 107
比代办覆王部长照会 108
关于完税及杂居之附件 108
甲 王部长申明书 108
乙 两国共同申明书 108
附录 110
陈部长之外交报告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