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序 1
第一章 长岛县 1
编辑说明 3
第二章 城区名称 11
第一节 长岛县城 13
第二节 街、路、巷 14
第三节 居民区、居民点 26
第三章 乡(镇)、村、片村名称 29
第一节 南长山镇及所辖村庄 31
第二节 砣矶镇及所辖村庄 42
第三节 北隍城乡及所辖村庄 48
第四节 南隍城乡及所辖村庄 51
第五节 小钦岛乡及所辖村庄 53
第六节 大钦岛乡及所辖村庄 55
第七节 北长山乡及所辖村庄 59
第八节 小黑山乡及所辖村庄 63
第九节 大黑山乡及所辖村庄 65
第十节 庙岛乡及所辖村庄 70
第四章 行政、事业、企业名称 73
第一节 行政单位 75
第二节 事业单位 75
第三节 企业单位 79
第五章 台、站名称 87
第一节 地震台 89
第二节 电视差转台 89
第三节 气象站 90
第六章 海域建筑名称 91
第一节 港口、码头 93
第二节 灯塔、灯桩 96
第三节 海堤 101
第七章 文化遗址、纪念地名称 103
第一节 文化遗址 105
第二节 纪念地 112
第八章 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113
第一节 海峡 115
第二节 群岛 116
第三节 岛屿 118
第四节 礁石、滩 133
第五节 岬角 147
第六节 港湾 151
第七节 水道 160
第八节 山丘、谷、地片 164
第九章 历史、注销地名 177
第一节 历史地名 179
第二节 注销地名 179
第十章 地名考略 181
第一节 长岛名称由来 183
第二节 建置区划沿革 189
第三节 村名简考 199
第十一章 地名工作大事记 205
附录:一、县政府关于地名机构设置、地名命名、更名及加强地名管理的通知 211
关于成立长岛县地名领导小组的通知 211
关于公布长岛县地名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212
关于清理非常设机构的通知(部分) 213
关于调整地名工作领导体制的通知 215
关于调整长岛县地名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216
关于全县重名大队、自然地理实体更名和县驻地街道命名的通知 217
关于新乡命名和部分乡、村更名的通知 219
关于县城区街、路更名、命名的通知 221
关于批转县地名办公室“关于我县城区部分居民点、街巷命名的报告”的通知 224
关于加强地名管理的通知 228
附录:二、地名管理法规 230
《地名管理条例》 230
《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 233
附录:三、索引 238
汉语拼音索引 238
汉字笔画索引 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