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视察东北师范大学函授教育报告”的通报〔1954年11月6日(54)中行彭字第530号〕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在北京师范大学办理高等师范函授部的指示〔1955年5月4日(55)高师培李字第9号〕 8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关于一九五六年业余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1956年5月25日(56)业刘字第69号〕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关于综合大学开办函授教育的通知〔1956年5月31日(56)综于大字第400号〕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一九五六年全国业余高等师范招生计划的通知〔1956年6月20日(56)高师计董字第73号〕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关于试行“加强高等学校教学辅助人员业余学习暂行办法”的通知〔1956年9月29日(56)教指载字第223号〕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关于独立高等夜校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1956年10月19日(56)业刘字第189号〕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关于业余高等学校的学习时间与整顿巩固、提高教学质量的通知〔1957年2月21日(57)业刘字第5号〕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关于修订业余高等工业学校教学计划的通知〔1957年3月7日(57)工于乃字第54号〕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关于一九五七年业余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1957年4月27日(57)业刘字第40号〕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对一九五七年业余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补充通知〔1957年5月13日(57)业健字第49号〕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函授生出差旅费标准及函授教材的经费解决办法〔1957年5月27日(57)高师计纪字第93号〕 38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试行“关于函授师范学校(师范学校函授部)、业余师范学校若干问题的规定(草案)”的通知〔1957年10月11日(57)中师进柳字第25号〕 39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函授师范学校(师范学校函授部)、业余师范学校(小学教师进修学校)经费方面的几点意见〔1957年12月9日(57)计财聂字第101号〕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一九五八年业余高等学校特别班、本科、专修科招生工作的通知〔1958年5月20日(58)高业健字第25号〕 48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夜大学仍应继续办下去并力求办好的批复〔1959年9月10日(59)高教一刘凡字第820号〕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在职干部参加高等函授学习集中面授等往返旅费负担问题的意见〔1961年1月26日(61)财文文字第17号 (61)教计基聂字第90号〕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复业余高等学校学生毕业证书的颁发问题〔1961年11月3日(61)教业董字第24号〕 5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去“关于加强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函授、夜校教育工作的通知(草案)”〔1963年1月19日(63)教业刘字第1号〕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全日制学校举办函授、夜校备案问题的通知〔1963年8月23日(63)教业李字第39号〕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检查、处理私人举办的函授和文化补习学校的通知〔1963年8月24日(63)教业刘字第41号〕 6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编制全日制高等学校附设函授部、夜大学一九六四年事业计划的通知〔1963年9月13日(63)教计事段字第965号〕 6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去《关于全日制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部和夜大学人员编制暂行规定(试行草案)》的通知〔1963年10月28日(63)教业刘字第62号〕 65
教育部、劳动部“关于职工参加高等函授学习的脱产时间及工资问题的意见”的通知〔1964年3月4日(64)高计财段字第40号 (64)中劳薪字第38号〕 68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通知〔1964年4月18日(64)高业蒋字第1号 (64)会通字第25号〕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