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有关宪政之中国国民党政纲宣言与议案 1
国民党之政纲 1
制定建国大纲宣言 4
国民政府建国大纲(民国十三年四月十三日) 6
训政纲领 9
确定 总理主要遗教为训政时期中华民国最高根本法案 10
确定调政时期党政府人民行使政权治权之分际及方略案 13
确定地方自治之方略及程序以立政治建设之基础案 17
推进地方自治案 20
第二编 总理对於宪政之遗教 29
五权宪法 29
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 45
自治制度为建设之础石 51
中华民国建设之基础 58
北伐宣言 63
北上宣言 65
号召国民会议之演讲 70
第三编 总裁关於宪政之训示 82
总理遗教第二讲——政治建设之要义 82
促成宪政与实施训政 144
国民参政会第五次大会休会词 145
五届十一中全会开幕训词 148
民国三十二年国庆纪念日训词 153
宪政实施协进会训词 157
光绪三十四年之宪法大纲 162
第四编 四十年来历届宪法草案及其他 162
宣统三年之十九信条 164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165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法 167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72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民国三年五月一日公布) 179
中华民国约法(民国三年五月一日公布) 190
中华民国宪法(曹锟宪法民国十二年十月十二日公布) 198
中华民国约法草案(民国十九年十月二十七日公布) 215
修正国民政府组织法(民国二十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布) 241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民国二十年六月一日公布) 246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五五宪草民国二十六年五月五日宣布) 255
国民大会组织法 271
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法 274
第五编 各国宪法条文 285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一七八七年公布) 285
法国宪法及组织法(一八七五年公布) 306
苏联新宪法(一九三六年十二月五日苏联第八次全国苏维埃非常代表大会通过) 345
德意志宪法(韦马宪法一九一九年八月十一日公布) 369
附录 409
中央对实施宪政问题之指示 409
五五宪草草议的经过及其内容的说明 411
实施宪政问题 421
对於修正国民大会关系法规应有的认识 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