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第一章 晚清时期山东行政组织 1
第一节 省官署 2
一、巡抚衙门 2
二、承宣布政使司 4
三、提刑按察使司 6
四、专职机构 7
(一)学政衙门 7
(二)督粮道衙门 8
(三)运河道衙门 9
(四)都转盐运使司 12
(五)税关 14
五、新设机构 17
(一)提学使司 18
(二)提法使司 19
(三)审判厅 19
(四)检察厅 20
(五)巡警道 22
(六)劝业道 23
第二节 道 24
第三节 府 26
第四节 州 30
一、直隶州 30
二、属州 32
第五节 县 33
第二章 民国时期山东行政组织 39
第一节 北洋政权 39
一、省长公署 40
二、道尹公署 43
三、县知事公署 45
第二节 国民党政权 48
一、省政府 48
二、行政公署 59
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60
四、县政府 63
五、其它 66
第三节 日伪政权 69
一、伪省公署 69
二、伪道公署 71
三、伪县公署 72
第四节 民主政权 75
一、省政府 75
(一)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 75
(二)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 77
(三)山东省政府 78
(四)山东省人民政府 80
二、行政公署、直属专署及省辖市人民政府 82
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行署辖市人民政府 88
四、县(市)政府 98
第三章 建国后山东行政组织 121
第一节 省政府 121
一、山东省人民政府 121
二、山东省人民委员会 127
三、山东省革命委员会 147
四、山东省人民政府 166
第二节 专员公署及市、县政府 194
一、专员公署、地专级市政府 194
二、县(市)政府 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