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高等教育之宗旨与方针 1
一、中华民国教育宗旨 1
二、中华民国教育之实施方针 1
三、大学及专科学校之目的 4
四、三民主义教育之实施原则 5
五、抗战建国之教育目标 6
六、改进高等教育之方针 8
二、院科系之分设 11
一、总纲 11
第二章 专科以上学校之组织 11
三、行政组织 18
四、校长院长及教职员 20
五、各种会议及各种委员会 22
第三章 专科以上学校之经费建筑与教育用品 25
一、专科以上学校经费之来源与用途 25
二、预算及决算之编制 29
三、国立专科以上学校之建设费 32
四、省市私立专科以上学校之补助费 34
五、专科以上学校之建筑 39
六、教育用品免税护照 45
七、铁路特价运输教育用品 49
第四章 专科以上学校之课程 53
一、各学院分院共同必修科目 53
二、各学院分系必修科目 57
(一)文学院 57
(二)理学院 59
(三)法学院 64
(四)师范学院 65
(五)农学院 71
(六)工学院 76
(七)商学院 81
(八)医学院 83
三、部颁科目施行要点 85
第五章 专科以上学校之训育 89
一、青年训练之基本观念 89
二、训育之总目标 90
三、专科以上学校之训育标准 91
四、关于青年德行方面之训练 92
五、关于青年生活方面之训练 95
六、关于青年服务之训练 96
七、专科以上学校训育之实施 97
八、专科以上学校训导处之组织 98
九、训导人员资格之审查 101
十、专科以上学校之导师制 105
十一、学生自治会之组织 108
第六章 军训体育与卫生 111
一、专科以上学校之军事训练 111
二、专科以上学校之体育 120
三、专科以上学校之卫生设施 125
第七章 专科以上学校之教职员 129
一、专科以上学校校长之资格及任用 129
二、专科以上学校重要职员之资格及任用 131
三、专科以上学校教员之资格及待遇 135
四、学校教职员养老金及恤金 139
五、战区专科以上学校教职员之救济 144
六、专科以上学校教职员国内出差旅费办法 148
一、专科以上学校入学资格 153
第八章 专科以上学校之入学资格与招生 153
二、招生限制办法 159
三、招生手续 161
第九章 学生之借读与转学 165
一、登记 165
二、分发 165
三、借读及转学 166
四、借读生学籍处理办法 168
五、借读生毕业证件发给办法 170
一、蒙藏学生升学办法 173
第十章 蒙藏边疆暨华侨与东北籍之学生 173
二、蒙藏学生之呈报 174
三、蒙藏学生之待遇 174
四、边疆学生之升学 175
五、补助蒙藏回学生办法 176
六、华侨学生 178
七、东北籍学生 180
第十一章 专科以上学校免费公费暨贷金 183
一、免费及公费 183
二、战区学生之贷金 185
三、革命功勋子女就学免费办法 187
四、抗战功勋子女就学免费办法 190
五、医药学生贷金 191
六、师范学院学生待遇及服务 192
第十二章 学生之实习及服务 195
一、假期实习及服务 195
二、公立专科以上学校学生出外实习原则 196
四、劳动服务 197
三、医学院六年级生之实习 197
五、战时前方后方之服务 198
六、战时医药学校之救护工作 201
七、医学生服务成绩考核标准及补充训练 203
八、医药科毕业学生之征调 205
第十三章 学生之更名改姓及冠姓 207
一、更名改姓或冠姓应备之条件 207
二、呈请更名改姓或冠姓应缴文件及手续 208
三、专科以上学校学生更名改姓办法 211
一、毕业 213
第十四章 专科以上学校学生之毕业与证书之发给 213
二、毕业试验 214
三、毕业论文 215
四、毕业证书 216
五、毕业证书遗失后证明资格办法 223
六、法科毕业证明书 224
七、毕业资格之撤销与毕业证书之追缴 225
八、私立学校立案前学生资格追认办法 225
一、大学研究院所之设置与组织 231
第十五章 专科以上学校之研究院所及研究工作 231
二、大学研究院所之研究生 233
三、办理硕士学位考试时应行注意之事项 235
四、专科以上学校应有之研究工作 240
第十六章 私立专科以上学校之立案手续 243
一、总纲 243
二、校董会之组织与立案手续 244
三、学校开办及立案手续 247
第十七章 专科以上学校之呈报事项与手续 253
一、学校设立变更及停办 253
二、学校建筑 253
三、课程及实施研究 255
四、训育及军训 256
五、教职员及学生 257
六、学生表册式样 258
七、免费公费及贷金之呈报事项 260
八、大学研究院之呈报事项 262
九、私立学校之呈报事项 263
十、法政学校之呈报事项 267
十一、战区学校之呈报事项 269
十二、其他 270
第十八章 专科以上学校之学校历及纪念日 271
一、学年学期及休假日期 271
二、纪念日 274
三、各项革命纪念日暂行归并举行办法 280
附一、教师节纪念暂行办法 281
附二、先师孔子诞辰与教师节合并纪念秩序单 283
附录一 全国公私立专科以上学校一览表 285
甲、全国公私立各大学一览 285
(一)国立各大学 285
(二)省立各大学 294
(三)私立各大学 296
乙、全国公私立各独立学院一览 306
(一)国立各独立学院 306
(二)省立各独立学院 308
(三)私立各独立学院 310
丙、全国公私立专科学校一览 314
(一)国立各专科学校 314
(二)省立各专科学校 316
(三)私立各专科学校 318
一、通则 321
附录二有关专科以上学校之教育法令要目 321
二、组织及学制 323
三、经费及建筑 324
四、课程及实习 325
五、训育体育及军训 327
六、假期纪念日及呈报事项 329
七、教职员及学生 330
八、研究院及学位授予 336
九、私立学校 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