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第一章 外交之观念 1
第二章 论国际法 4
本论 9
第一编 国家 9
第一章 国家之性质 10
第二章 国家之创设灭亡及承认 13
第三章 国家之种类 23
第二节 半主权国 24
第一节 主权国 24
第四章 国家之权利义务 34
第二编 国家之外交机关 39
第一章 国家外交机关之类别 39
第一节 元首 39
第二节 外务大臣 39
第三节 外交官 41
第一款 外交官之沿革 41
第二款 使臣 43
第二项 使臣之授受拒绝及其数 43
第二项 使臣之类别 49
第三项 使臣之任命终任及职务之停止 61
第四项 使臣之职务权限 70
第一段 对本国政府之义务 70
第二段 对人民之职权 80
第三款 使臣以外之外交官 83
第二章 国家外交机关之特权 86
第一节 元首之特权 86
第二节 外交官之特权 88
第一款 使臣之特权 89
第一项 使臣特权之沿革 89
第二项 使臣特权之类别 90
第三项 使臣特权之取得及丧失 101
第二项 使臣之从者家族及使臣以外外交官之特权 102
第三款 第三国对外交官之特权 104
第四款 使臣团 106
第三章 外务省及外交官官制 108
第一节 外务省官制 108
第二节 外交官官制 114
第一款 官制 114
第二款 定员 116
第三款 官等 118
第四款 赴任及赐暇 119
第五款 费用 120
第六款 任用 134
第四章 外交官之养成 145
第三编 外交上之礼式 158
第一章 对元首之礼式 159
第一节 国号及王号 159
第二节 席次 167
第二章 对使臣之礼式 170
第一节 着任之渴见 170
第二节 外交上之访问 174
第三节 终任之谒见 175
第四节 使臣之席次 176
第四编 列国会议 182
第一章 公会及会合 182
第二章 列国会议之召集及豫定条约 186
第三章 列国会议之开会 189
第一节 委任状之交换及议长之选举 189
第二节 讨议会议录及决议 192
第四章 外交上之用语 203
第五章 外交谈判 206
第一节 条约之性质 212
第一章 条约 212
第五编 条约及外交文书 212
第二节 条约之形式 214
第三节 条约缔结之形式 241
第四节 条约之协赞同意及加入 252
第五节 条约之有效条件 254
第六节 条约之效果 258
第七节 条约履行之担保 261
第八节 条约之解释机关及解释法 268
第一款 条约之解释机关 268
第二款 条约之解释方法 270
第九节 最惠国条款 277
第十节 条约之消灭 279
第十一节 条约之确认延期及更新 286
第二章 外交文书 287
第一节 信任状 287
第二节 委任状 299
第三节 解任状及答翰 308
第四节 训令及报告 315
第五节 宣言及反对宣言 318
第六节 记忆书及口授书 320
第七节 书翰 325